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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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锅炉制粉系统外委检修维护工程

触电伤亡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07月10日

前言

为提高本项目部对触电伤亡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特制订本措施。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处置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制粉系统外委检修维护工程触电伤害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触电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总局(AQ/T9002-200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第8号令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22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制粉系统外委检修维护工程触电伤亡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3 事件特征

3.1 危险性分析和事件类型

3.1.1 公司内有大量的电动机械和各种高低压配电装置及高低压电气设备,检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均可能造成人身触电。

3.1.2 触电事故类型可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

3.2 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6kV、380V、220V等电气系统,电动工器具和各种高低压配电装置及高低压电气设备。

3.3 可能造成的危害

3.3.1 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延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

3.3.2 当人体触电时,人体与带电体接触不良部分发生的电弧灼伤、电烙印,由于被电流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引起的皮肤金属化,严重时也可能致人死亡。

3.3 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3.3.1 无资质人员违规操作电气设备。

3.3.2 无资质人员拆接电源。

3.3.3 使用不合格电动工器具。

3.3.4 人员误操作。

3.3.5 大雾、雷雨等自然灾害。

3.3.6 设备绝缘受损放电、爬电现象。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指挥:项目经理

成员:安全经理、事发工作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

4.2 指挥中心人员职责

4.2.1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触电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4.2.2 事发工作负责人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2.3 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触电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4.2.4 安全主管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5 应急处置

5.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5.1.1 触电伤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专业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

5.1.2 该应急处置预案由项目经理宣布启动。

5.1.3 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5.1.4 触电伤亡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启动《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5.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5.2.1 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

5.2.2 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

5.2.3 如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首先采取防止触电者高处坠落的措施。

5.2.4 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使触电者脱离带电设备;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后使触电者脱离带电设备;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5.2.5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自身与周围带电设备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5.2.6 如果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线路,应迅速切断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系高压带电线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断电源开关的,可采用抛挂足够截面的适当长度的金属短路线方法,使电源开关跳闸。

5.2.7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如:穿绝缘靴),不能接近断线点至8~10m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也可采取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亦应迅速带至8~10m以外后立即开始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5.2.8 救护触电伤员断开电源时,有时会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应急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断开电源和急救。

5.2.9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直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5.2.10 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2)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3)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4)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5)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5.2.11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法施救(5个30∶2压、吹循环),直至呼吸、心跳恢复为止。

5.2.12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心肺复苏法施救后(5个30∶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6 事件报告

6.1 事发专业负责人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汇报人员触电伤亡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

6.2 触电伤亡事件扩大时,由项目经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信息,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业主方领导,最迟不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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