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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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为应对温室气体所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发展低碳经济。1997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性制度框架。该协议提出了三种灵活减排机制: 联合履行机制( Joint Implementation,JI) ,国际排放权交易( InternationalTrading,IET) 和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都是基于市场的灵活减排机制。世界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美国的低碳战略不断调整变化,布什政府拒签《京都议定书》,而奥巴马政府则大打“绿色新政”牌。美国虽然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高度重视低碳经济,甚至至今没有加入《京都议定书》,但是美国长期以来积累了排放权交易的有益经验,国内的自愿减排市场发展迅速,政府也非常重视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减排。美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能源效率,节能降耗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好的实践经验,通过分析美国的策略和经验,可以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低碳经济;启示。
一、引言
人类对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劣的关注自上个世纪就已经开始。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即《京都议定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即在2008年~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上,来自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共同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并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在世界各国努力减少碳排放、降低碳消耗的时候,美国这个碳排放大国及政治经济大国一直是世界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碳排放大国及政治经济大国理应为世界气候的变化承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但在布什政府期间,美国却拒签《京都议定书》,与世界各国对他的期望背道而驰。然而奥巴马政府期间,美国却又采取了截然不同的低碳战略,无论是在竞选上还是在外交上大打低碳牌,实行“绿色新政”。美国低碳战略的转变也成为世界议论的热点。
二、美国近年来的低碳战略。
1、布什政府的低碳战略。
(一)布什政府期间美国的碳排放与碳消耗。
布什政府期间,美国的碳排放一直居于世界首位,其具体碳排放见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于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
在京都议定书的谈判之前,1997年6月25日美国参议院就以95票对零票通过了“伯德·哈格尔决议”,要求美国政府不得签字同意任何“不同等对待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国家的,有具体目标和时间限制的条约”,因为这会“对美国经济产生严重的危害”。但1998年11月12日参加谈判的副总统戈尔仍然象征性地签了字。
2001年3月,以布什为代表的美国政府单方面退出京都议定书,其理由一是美国实现议定书目标的减排成本太大,会给美国造成40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减少490万个就业岗位;二是发展中大国,尤其是中国、印度和巴西没有以某种有效方式参与减排,美国认为不公平;三是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尚存在科学不确定性。关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美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和思路。布什称,作为美国总统,要对美国人民的福利负责,因而尤其强调经济增长:增长创造机会,增长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增长产生投资,促进清洁技术的开发使用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富裕社会对环境保护才有高的需求,才有钱投资于环境保护。经济繁荣才容许社会承诺越来越多的资源用于环境保护。布什的结论是:“经济增长是答案,而不是问题。”
(二)布什政府国内有关低碳经济的法律与措施布什政府因没有批准《京都议定书》而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批评。
然而,美国也深知低碳技术在未来世界政治经济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力图依托其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大力发展低碳技术,继续从根本上主导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在布什政府期间,美国通过了一系列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定与激励措施。2002年6月,美国环保局公布了《2002年气候变化报告》;2005年《能源政策法》涉及高达145亿美元的各种激励措施,对于普通消费者和中小企业,该法设立了许多颇有吸引力的经济奖励条款;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直接以低碳经济为名,提出到2020年美国碳排放量减至2006年水平、2030年减至1990年水平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该法案还提出建立限额与交易体系,并通过鼓励CCS技术开发等多项具体措施来发展低碳经济。
2、奥巴马政府的低碳战略。
布什在其任期内一直拒绝签署旨在控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令国际社会倍感失望。与之相反,奥巴马在竞选与就任后,提出了实现气候保护与经济发展双丰收的
诸多设想,以“绿色经济复兴计划”作为首要任务,并大打清洁能源合作牌。
(一)奥巴马的“绿色新政”与“绿色外交”。
早在竞选美国总统期间,奥巴马就提出到2050年美国应减少80%的温室气体排放,并建立1500亿美元的“清洁能源研发基金”,希望借此创造500万个“绿领”就业机会。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奥巴马也具体提出,到2012年将目前占美国电力8%的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到10%,到2025年提高到25%。
当选美国总统后,奥巴马以“绿色经济复兴计划”作为首要任务,提出要尽快确立美国在新能源竞赛中的领先地位,要成为清洁能源出口大国。在其推动下,众议院2009年6月26日以219票对21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案———《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简称ACES),奥巴马更呼吁参议院通过ACES,以创造就业、减少石油倚赖并为主导低碳游戏规则作战略部署。
奥巴马政府更热衷于绿色外交,并大打清洁能源合作牌,积极投身有关谈判,与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的领导人接触,建立一个新的“全球能源论坛”,创建后京都框架,重新开创全球气候变化合作的新时代;建立石油进口国联盟,努力减少石油需求,2009年7月初在G8峰会上发表力促关于气候变化的声明,确立将全球温室气体减半的长期减排目标;同年7月安排美国商务部和能源部两位部长同时访华,推进中美清洁能源技术领域合作;同年7月底又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以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合作为核心议题。
(二)奥巴马政府关于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
一直以来,美国十分注重通过法律法规来引导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如美国1990年实施《清洁空气法》,2005年通过的《能源政策法》,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奥巴马上任后,在政策法规的制定方面更加大手笔。2009年,奥巴马在美国国内积极推动气候立法,令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
2009年1月,奥巴马宣布了“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以发展新能源作为投资重点,计划投入1500亿美元,用3年时间使美国新能源产量增加1倍,到2012年将新能源发电占总能源发电的比例提高到10%,2025年将这一比例增至25%。
2009年2月,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投资总额达7870亿美元,主要用于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储存、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等。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为美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支持和保证。
三、美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美国已积累了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有益经验
早在20 世纪70 年代美国就开始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1970 年通过《清洁空气法案》,制定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实施行动计划,以排污削减信用( emission reduction cred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