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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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评估操作程序 : (一)首先由病历质量评估专家对该份病历 的内涵进行初评,根据所患疾病在诊疗方面 的要点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估,对照评估标 准,找出是否有单项否决或单项扣10分的项 目,经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 目之一或单项扣10分项目达3项者,为不合 格病案(丙级病案),不再进行病案质量评 分。
上级医师查房内容包括: 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 分析、诊疗计划、及目前病情变化、转归分 析等。 需体现上一级医师的水平及指导作用。 上级医师查房内容过简,无内容、无分析及 处理意见或与下级医师查房内容雷同视为缺 一次上级查房记录。
危重疑难患者会诊、讨论要求:对病危病人 须有24小时内科内讨论记录;有下列情况之 一者,必须在病危通知书下达之时起48小时 之内,组织至少一次院内会诊:⑴病情变化 明显涉及二个或二个以上学科的情况;⑵科 室对完全依靠自身力量组织抢救存在困难; ⑶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要求进行院内会诊。 对疑难病例10天内须有会诊讨论记录(科内 、院内或院外会诊讨论,以最终解决问题为 目的)。
17、不符合医疗技术分类管理规定,由不具 备资质人员主刀手术、缺手术记录、由非术 者或二助等不合要求人员书写手术记录、手 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 18、缺手术、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有创操作及自动出院或放弃治疗等知情同意 书;缺死亡、病危重通知书;缺告知死者家 属尸解的建议及不同意尸解的签字记录;以 上告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种告知记录 无患者(法定代理人)或受托人签字 ;
3、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婚育史、家族史 齐全(遗传疾病病史询问不得少于三代家庭 成员,家族中有死亡者,需描述死因;需记 录父母情况)。 4、 体格检查项目齐全,填写完整、正确, 不能空项。心界需填表,肝脾大需用图示。 肿瘤或需鉴别者要查相关区域淋巴结。重要 阳性体征及可供鉴别的阴性体征无遗漏。 5、专科检查全面正确,应有鉴别诊断体征 记录。
抢救记录:进行抢救者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 时内完成抢救记录,抢救记录包括病情变化 时间(需到分)、病情、判断、措施、效果 、参加人员(含职称、职务),中等以上抢 救须有上级医师参与,大抢救须有本科室主 任、副主任以上职称人员或相关专科主治或 二级以上医师参与。 有抢救医嘱、抢救用药者必须有抢救记录, 死亡者必须有死亡抢救记录(放弃抢救除外 ),且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必须 一致(指大、中、小抢救需符合相关要求)
4.医嘱应符合诊疗原则及规范,内容准确、 清楚,每项医嘱只含一个内容,不得有非医 嘱内容。 用药纳入处方管理,不得使用商品名; 辅助检查医嘱应与检查报告单回报相一致。 医嘱不得涂改,需取消时,应用红色墨水压 第二个字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病历单项否决内容: 1、涂改.拷贝病历造成原则错误、伪造病历 中的任一部分; 2、病历中主要诊断错误、死亡诊断错误或 漏诊危及生命的重要疾病; 3、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或医疗记录与 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 4、缺住院志、由非执业医师书写或住院志 未在24小时内完成;
日常病程记录要求:对病危患者病情变化随 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医师下班、交接班 时需有记录;时间具体到分;对病重患者至 少1天记录一次;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 记录一次;要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分析判断 、处理措施、效果观察、更改重要医嘱的原 因及异常辅助检查结果的处理情况。要完善 病情告知记录。要有出院前一天或当天的病 程记录,包括患者病情转归及上级医师是否 同意出院的意见。
病历书写规范
农永芬 广南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病历质量标准:医院合格病历 率应达90%,其中甲级病历率应达 80%。
病历质量分级标准 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急诊抢救、留观病历 、护理表格及麻醉护理表格、医技检查报告 单、麻醉病历记录总分各为100分;≥75分 为合格病历(其中≥90分为甲级病历,7589分为乙级病历,或存在单项扣10分的项 目之一的至少为乙级病历);<75分或存在 单项否决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丙级病 历)。
出院(死亡)记录应在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 完成,死亡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 完成,内容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的要求,不可用病程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死亡通知书等代替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
医嘱: 1.输血前、手术前要求要有乙肝五项、丙肝 抗体、梅毒抗体、HIV、肝功。 2.检查、检验申请单项目不可缺项,尤其临 床诊断、体征、辅助检查等应尽可能详细。 3.必须由有执业资质的医师签名,打印的医 嘱需手工签名。
首页填写要求: 1.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及时,不能缺项。 首页中的“□”、“_”、处需填写适当内 容或数字,没有可填写内容或数字的,填写 “无”或“0”; 2、自然空项的划“-”。 3、按要求填写首页附页。
入院记录: 时限:入院24小时内。 1、主诉: (1)体现症状特点+(部位)+时间; (2)能导出第一诊断; (3)应简明扼要,不能超过20个字。
5、缺首次病程记录、由无执业资质人员书 写或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 完成 ; 6、入院后48小时内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 录、72小时内患者无主任首次查房记录 ; 7、疑难或危重病例一周无主任查房记录 ; 8、病危或病情恶化实施抢救者缺抢救记录 或抢救记录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无死亡抢救记录 ;
入院24小时内必须有病情告知记录,一般患 者3天内,疑难患者10天内必须有诊断告知 记录,病危、病重、病情急剧变化必须立即 告知,不得超过8小时。各种病情告知记录 、知情同意书、病危通知、死亡通知、尸解 建议、患方放弃检查及治疗的记录、授权委 托书等须规范且具法律效力,有民事行为能 力患者由他人签署告知、知情同意书的必须 有患者授权委托书;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者 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时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由其他人签署时需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
2、 现病史(七个内容): ⑴起病情况(含发病的可能原因或诱因); ⑵主要症状及其特点;⑶伴随症状;⑷可供 鉴别诊断的阴性症状;⑸病情发生、发展演 变的经过;⑹诊疗经过;⑺一般情况:包括 发病后的精神、食欲、大小便、睡眠、体重 变化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 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 录,其他不需治疗的疾病写入既往史。经本院 “急诊”入住,需有急诊诊疗重要内容简述。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科主任、主治医查房为 上级医师查房,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 房为主任查房。病情稳定的首次主治医师查 房记录、首次主任查房记录分别于患者入院 48小时、72小时内完成,病情危重者应于 入院2小时、4小时内有首次主治医师、首次 主任(含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指导抢 救的记录。日常查房记录要求:病危者每天 、病重至少2天内有上级医师查房;每周至 少两次主治医师、一次主任查房记录。
(二)经单项否决筛选合格的病历,根据评 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予以扣分。扣分>25分为不合格病历(丙级 病历),扣分≤10分为甲级病历,扣分11-25 分为乙级病历,存在单项扣10分的病历至少 为乙级病历。 (三)对住院病历环节(运行期病历)质量 进行评估时,根据相应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 准对运行期病历进行重点检查,对应完成内 容发现存在缺陷且符合乙级、丙级病历(不 合格病历)者比照终末期病案标准进行扣分
有创操作及手术相关记录: 术前有由有创操作者或手术者查看病人的记 录及术前小结。择期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 者参加的术前讨论记录。有创操作及手术记 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 手书写,由手术者签名(24小时内),术后 首次病程记录要由手术者另起一页书写并即 时完成;术后3天内手术者每天一次,上级医 师至少一次查看记录,中等以上手术术后3 天内须有主任查房及主治医师每天查房;手 术切除物对诊断有帮助的,应送病理检查。
首次病程Fra Baidu bibliotek录: 时限: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将入院病史、体检及 辅助检查归纳提炼,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拟诊讨论{应紧扣病例特点,写出对诊断 的分析思考过程,写出初步诊断,阐述诊断 依据及鉴别诊断(至少2个),必要时对治 疗中的难点进行分析讨论}、诊疗计划(针 对病情制定具体明确的诊疗措施安排,体现 出对患者诊治的整体思路)等。
9、有创操作不符合医疗技术分类管理规定 ,由不具备资质人员进行、缺有创操作记录 、由非操作者书写操作记录或有创操作记录 未在24小时内完成 ; 10、缺会诊记录、会诊超时或会诊医师资质 不符和要求; 11、变更经治医师,在24小时内未完成交、 接班记录或无交、接班记录;交班记录与接 班记录雷同;
12、缺阶段小结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 13、病情观察、诊疗措施不当导致严重并发 症,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危及生命的状况未 及时判断、诊断、处理、记录,甚至采取错 误的诊疗措施; 14、中等以上择期手术缺术前讨论记录 ; 15、手术适应证选择错误;有明显的手术禁 忌症未予重视而施行手术; 16、手术切除标本对诊断有重要意义而未进 行病理检查的;
6、辅助检查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 查结果,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 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7、初步诊断:须完整、规范,主次分明,符 合ICD-10编码诊断规范或诊断学要求,不得 漏诊有依据的诊断。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 性较大的诊断不少于2个。 主要诊断的选择规则:本次住院最主要的、 对健康危害最严重,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 院时间最长的诊断名称为病人的主要诊断。
总结:病历是医疗质量的集中体现,医师须加 强对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总体把握,尤其 是正确诊断、及时补充诊断、修正诊断(在病 程中记录),对并发症的发生应有预见性,尽 力采取预防措施,一旦出现并发症应及时发现 、诊断及正确处置,对不可避免的并发症的发 生应体现已尽全力预防及处置;对病程中出现 的危及生命的危急状态,应重点关注,及时观 察,及时补充诊断,及时、正确、有效纠正, 对不能纠正的应说明原因体现已尽全力处置, 以上要求在病历中应得到充分体现。
19、缺出院(死亡)记录、出院(死亡)记录漏 填主要诊断或未在24小时内完成出院(死亡) 记录 , 无死亡讨论记录或未在1周内完成死 亡讨论记录,死亡原因判断明显错误或死亡 与诊疗不当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出院记录 缺医师签名; 20、产科无婴儿记录、出院记录及性别前后 不符; 21、缺住院期间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 辅助检查报告 。
诊断顺序的基本原则是: (1)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及陈旧 性情况在后。 (2)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 (3)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 (4)对于一个复杂的疾病诊断的填写,包括病 因,部位,病理及病理生理诊断。 (5)手术操作名称的完整性: 部位(范围)+术式+入路+手法(器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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