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价值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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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价值链分析
李志武
根据产业价值链的概念,我们把旅游产业价值链定义为旅游产品从供应到最终消费的一系列传递的过程,它一般由旅游产品供应商、旅游中间商及旅游消费者组成。旅游价值链传递的过程也就是旅游产品不断增值的过程。在这一条价值链中,不同层次的旅游企业通过其职能分化和专业优势为旅游产品注入价值,最终使旅游产品实现价值增值。例如,在旅游供应商环节,旅游目的地供应商注入旅游吸引物的开发与建设;目的地接待方(旅行社、导游公司)提供接待与导游服务;旅游运输商提供运输服务;旅游饭店注入的是餐饮与住宿服务;旅游娱乐企业提供娱乐享受:旅游购物企业提供旅游纪念品和美好的回忆等。可以把旅游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看作是个别产品,旅游个别产品经过旅游中间商的组合包装后形成旅游组合产品并传递给旅游消费者,其中,旅游批发商为旅游产品进行整合与包装,旅游零售商,代理商提供接待、咨询与代理服务。
(1)旅游产品供应商包括旅游产业的六个子行业,即“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大要素。它们提供的产品一般称为旅游个别产品
或中间产品,需要经过旅游中间商组合才形成最终产品。
(2)旅游批发商是指专门从事各种旅游产品的组合、然后通过零
售商网络或直接向公众推销的旅行社。旅游批发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与采购、分销能力,通过与航空公司、客轮及铁路运输公司、饭店
等直接谈判,安排和组织各种时间、线路和价格的包价旅游。它们往往事先向饭店预订一批客房并将其分配给组织的系列团;批发商名下往往有很多旅行社,拥有重要的销售网。旅游批发商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从各种交通公司和旅游景点得到的代理佣金、饭店订房差价等。
(3)旅游零售商,代理商是指直接向消费者出售各种旅游线路、酒店、机票和火车票等旅游产品的旅行社、订房中心、票务中心等。旅游零售商,代理商既可独立经营,也可是某个批发商的下属机构,代为出售该批发商的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由此构成旅游价值链的一个环节。旅游零售商,代理商也可受旅游供应商委托,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向顾客出售其产品,并按售出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佣金报酬。我国旅行社垂直分工不太清晰,很多旅行社集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和导游多种角色于一身。
(4)客源地旅游消费者处于旅游价值链的末端,他们作为旅游产品价值的接受者,对旅游价值链的构成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