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协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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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协会是一个专为在校生提供模拟创业基地和了解当

世界经济形式而成立的学生团体,目前已加入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联盟机构中。

创业协会在教师、专家学者的指导下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创业模拟操作,如:从事网络营销、市场问卷调查、市场开发、市场营销、创业知识培训、开展家教活动、勤工俭学活动、等实践活动,让学生把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让学生边学边用,以用促学,以学致用,以至达到把握时代消息脉搏,营造朝气蓬勃的校园文化生活的目的。还为学院其他社团组织提供帮助,建立友好关系,共同丰富大家的第二课堂生活。“创协”还创办自己的报纸和网站,这都将是会员展现才华的舞台,是会员辉煌历史的见证。

“创协”的原则是:一切活动坚持注重合法性与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的统一,协会旨在培养“多型”人才,建设良好校风,促进大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创协”的宣言是:勇于创新,敢于创业,服务同学,奉献真情。

大学生创业协会,投入的不仅仅是智慧,更有组织向上的执着,会员们真挚的友谊,创业先行者的精神!

第一章概况

第一条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活动指导手册》等有关规章制度,为明确大学生创业协会的相关制度,特制订本概况。

第二条协会名称是: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简称创业协会)。

第三条协会负责人:史亚超(会长)赵鹏(副会长)刘东宁(副会长)

第四条本协会是由校党委领导,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创立的社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党的路线,贯彻党的方针,实行党的政策。

第五条协会的宗旨是:增强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在创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第六条协会的目的是:集合团队力量,塑造创会形象。

第七条协会的会训是:创造财富,业以心诚。

第八条协会的理念是:新生代的开拓者。

第九条协会会员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协会设理事会,信息咨询反馈组;成员均由协会会员选举,并经学校团委批准产生,候选人为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一名。

一、会长:负责本协会一切日常事务的管理;副会长:负责协会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秘书:主管协会日常文秘事务、协会组织宣传工作。

二、领导会员开展活动;

三、处理日常事务确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执行协会会员大会决议;

五、决定和终止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信息咨询反馈组:

组长:(1名)对与协会相关信息的提炼,整合与深加工,并适时的与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商讨。

副组长:(2名)分管协会外联工作,包括与企事业单位拉赞助、立项目、筹资金、分管协会调查,协会与社会活动的调查。

第十三条协会每届工作人员任期一年,在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下一届工作人员,并报经校社团联合会。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为所有在册的会员。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监督协会财务活动;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贯彻执行协会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协会的所有工作。

第十六条协会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担任本协会的指导老师或顾问。

第十七条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学校社团联合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协会活动

第十八条常规活动:

1.社会实践:如参观公司、企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实习锻炼,提供各项兼职实践机会等;

2.创业知识竞赛:以竞赛的形式让广大同学了解就业、创业的相关知识;

3.创业知识培训:理论知识学习、纪录片放映;

4.校园模拟招聘会;模拟公司、企事业单位招聘现场,为会员提供提前应聘的机会,积累求职经验;

5.创业论坛:邀请本校学者及社会创业成功人士开展创业知识讲座,与会员交流、讲述创业历程。

第十九条其他活动:

1.会员辩论赛:如组队参加社团辩论赛等;

2.文化艺术类活动:如,中秋灯谜晚会等;

3.志愿者活动:如去孤儿院献爱心等。

第二十条协会活动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为“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协会举办活动须报经学校团委批准后进行。

第二十一条协会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如协会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需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

二、学校团委审核同意后,协会负责人持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三、任何个人或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协会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二十二条协会举办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协会举行群众性活动,需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申请时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址、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三、协会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第四章会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协会面向全校招收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在校学生均可经过注册成为正式协会会员。

第二十四条协会会员必须遵守条例:

一、严格遵守学生社团规章条例;

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三、爱护活动场所及设施;

四、履行会员义务。

第二十五条协会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六条会员如需退会,须交退会申请书到协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出决定予以注销。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决定是否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获得有关协会活动方面的资料,以及协会各阶段工作计划;

三、在协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五、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报请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八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并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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