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价研究综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评价研究综述

引言:

土地评价是针对一定的利用目的, 对土地的性状进行质量鉴定和数量统计的过程; 是查清、掌握土地动态变化信息和发展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是国土管理的重要内容[1]。

一.国外土地评价研究进展

国外土地评价体系的产生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但比我国要晚得多。国外出现的最早的土地评价是土壤地理学家13.13道库恰耶夫提出的,他在俄罗斯黑钙土地11区和尼日格勒自治州考察时,对该地区土地进行了自然的和历史的鉴定[2]。在希腊、埃及、罗马古国的文献史料中,曾有关于土地划分成各种等级的记载。1834年, 英国成立了土地测量师协会, 主要从事土地评价和测量。其后,

土地研究发展大致可分为土地分类定级阶段、土地潜力评价阶段、土地适宜性评价阶段、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阶段。国际上,以合理利用土地为目的的土地评价研究是随着资源调查与土地合理利用规划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后,美国进行了大范围详细的土壤调查,绘制了一系列土壤图,为完善土地评价系统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研究土地对于某种单项技术目的的适宜性。20

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了以合理利用土地、发展农业为目的的土地评价。这一时期,土地评价研究以美国的土地潜力分类系统为代表,表现为一般目的的土地评价,评价考虑的是土地自然属性的变化,未涉及社会经济条件和技术因素的变化[3]。20世纪60年代后期, 土地利用理论开始吸收生态学中的不可逆性和匹配性等理论, 强调土地生态利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在进行土地评价和调查过程中, 借鉴生态学思想提出了土地生态单元、土地生态分类等概念[4] [5]。70年代对土地资源的研究更广泛、更深入,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及土地利用规划的广泛开展标志着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研究进入真正的实质性阶段[ 6] 。1976年, 联合国粮农组织颁布了土地评价纲要, 这是目前国际上影响最大、使用最广泛的土地评价方案, 它使各国的土地评价在形式上得以标准化, 为进行土地资源分析及优化配置奠定了基础。这一纲要的颁布, 大大促进了国际上土地资源的研究, 其方案已被多个国家采用。以后, 联合国粮农组织又陆续制定了旱地农业土地评价纲要( 1984 )、林业土地评价纲要( 1984)、灌溉农业土地评价纲要( 1985)、牧业土地评价纲要( 1986) 等评价方案。20世纪80年代,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 土地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向着综合化、精确化、定量化、生态化、动态化方向发展。1981年美国农业部土壤保持局在土地潜力分类的基础上提出土地评价和立地评价( Land Eva luation and Site Assessmen t, LESA )系统[ 7]。

基于上述理论,美国原农业部土壤保持局于1981年提出了“土地评价和立地分析系统”。土地评价和立地分析系统由土地评价子系统和立地分析子系统两部分组成。土地评价子系统由土地利用潜力分类、重要农田鉴定和土壤生产力三部分组成。土地利用潜力分类是根据土壤对大田作物或牧草的限制性将其分为8个等级和4个亚级。土地亚级表示土地限制因素类型,如侵蚀、水涝、土壤和气候:重要农田鉴定主要是按照生产粮食、精饲料、纤维和油籽作物的适宜性对土壤进行评价;土壤生产力评价则是以高水平经营管理下某一作物的预期产量为依据,评价内容可包括土壤潜力、克服限制因素的措施、应用这些措施的费用以及采取

这些措施后存在的限制因素,它是土地利用潜力和重要农田鉴定的细化,是作为更加广泛地评定土壤价值的方法。立地分析子系统是用于鉴别除土壤以外的有助于个地区保留农业用地适宜性土地的其他种种因素。通常包括土地分布、位置、适宜性、时间性以及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税收政策。这两个子系统结合成为一个全面综合的土地评价系统,除考虑土壤物理和化学特性外,也反映了经济因素,既考虑土地管理措施,又考虑了土地税收和相关法规,同时又结合了地方政府的农地政策。利用该土地评价系统鉴别基本农田,其结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精确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农业生态区法是由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为区域农

业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而研究开发的一套方法和计算机软件分析工具。在过去的20多年中,运用该方法来解决许多全球性及区域性的问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如孟加拉国、泰国和中国等的土地承载力、粮食生产、作物适宜性、水土流失及土地退化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7]。

纵观国外土地评价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 前人在分析方法、理论和研究手段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研究, 土地评价对象日益扩大, 评价方法从传统的侧重

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过渡, 土地评价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 但仍存在着某些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以往的土地评价一般都是由长期从事土地科学和农业科学的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调查然后结合经验分析进行的。这种常规信息获取的方法, 调查工作量大, 标准较难统一, 空间定位精度稍差, 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不易进行定量研究。另外没有充分发挥GIS技术在土地评价中的作用。尤其是, 在以前的土地评价中, 遥感技术没有得到很好地应用,

忽略或没有充分发挥遥感在土地信息获取方面的快速、方便、灵活的优势, 没有将遥感技术和GIS技术有机结合起来为更好地进行土地评价服务。

二.国内土地评价研究进展

我国对土地的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土地评价思想萌芽很早。早在2500多年前的我国占籍《周礼·地官·司徒》中就有关于土地质量高低的记载。据《复贞篇》记载,当时全国疆土划为九州,各州按土色、质地和水分评为三等九级,依其肥力制定贡赋等级。这是我国最早为规定赋额而进行的土地评价工作.战国时的《管子·地员篇》也曾就土地的分等作过比较详细的记述。将九州之土地分为18类,每类地又分为5物(品色),共90物。根据土地对农林生产的适宜程度,将18类土地分为上土、中土、下土三等,形成三等18类90物的土地评价系统[8]。这是我国,也可能是世界上最早为合理利用土地而进行的土地评价工作。诚然,这种土地分类与评价仍处在评价思想的萌生期,很难说有什么完整的评价体系和质量鉴定指标,但是不能否定这种早期分类与评价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我国较系统的土地评价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荒地调查,按照荒地的水热条件,将全国分成十一个区,反映区域间宜农荒地的自然生产力的差别,区下按农用适宜程度、生产潜力、改良难易分为五等。这个体系有比较明确的自然特性分级指标,能比较客观地反映荒地质量,属上地自然评价范畴。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土地分类的国家, 对土地资源有计划地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始于建国后。从20世纪70 年代, 土地评价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方面引入国外土地评价方法和系统进行研究性的评价工作, 另一方面积极筹备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评价系统, 评

价范围也由荒地发展到整个农用地。70 年代到80年代形成了两个全国性的土地评价系统: 一个是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所采用的土地评价系统, 主要仿照美国

的土地潜力分类而拟定; 另一个系统是中科院综考会为编制中国1:100万土地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