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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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主体工程任务分解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程和部分任务,由专业分包单位或个体工程师承担施工任务的一种方式。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分包的顺利进行及施工质量的达标,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应当被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分包单位的选择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根据其专业技术能力、工程历史记录、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合法合规,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文件。

二、施工方案的编制分包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内容,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施工方案达成共识。

三、工程进度控制分包单位应按照施工协议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控制。

如遇到工期延误等情况,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汇报并协商解决方案。

四、质量管理措施分包单位应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可控。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合理的施工工序,落实质量验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等。

五、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是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是分包施工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六、成本控制分包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控制成本,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节约材料和资源的使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应签订明确的合同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确保合同的履行。

任何合同变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八、工程竣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程验收标准,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时交付施工单位。

九、纠纷解决分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是保障分包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参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 、工程分包的分类:(1)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者部份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者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商议议标等。

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

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上,不超过100 万元的,专业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 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 劳务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 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024年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增多,劳务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由于劳务分包方管理的不规范或不到位,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风险。

为了规范和加强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 合作共赢:施工承包方和劳务分包方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承担责任,实现共同发展。

2. 法律法规:施工承包方和劳务分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3. 合同约定:双方应明确劳务分包的范围、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和约束。

4. 安全第一:施工承包方应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劳务分包方从业人员的安全。

5. 公正公平: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管理时应公正公平,不得歧视或限制其合法权益。

三、管理内容1. 合作选择:施工承包方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合理评估,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选择。

2. 信息登记: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登记管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确保其合法合规。

3.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包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安全设施等方面,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约。

4. 安全保障:施工承包方应为劳务分包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确保其从业人员的安全,同时,劳务分包方也应按照规定执行相关安全制度。

5. 劳动保障:施工承包方应确保劳务分包方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等方面。

6. 纠纷处理:当发生纠纷时,施工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无法协调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管理措施1. 健全管理制度: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劳务分包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 信息化平台:施工承包方应建立信息化平台,对劳务分包方进行信息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分包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施工分包计划和方案;2. 制定分包合同和协议;3. 监督分包单位施工并进行验收;4. 协调分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5. 处理分包单位的纠纷和异议。

三、分包管理1. 选包原则按照招标规定和资质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

2.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价格、质量要求、工期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 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分包施工计划,定期报告项目部审批。

5. 施工过程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后,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部分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7. 保养维护项目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费用管理1. 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支付分包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给分包单位。

2. 结算支付项目部对分包费用进行结算,经分包单位确认后支付。

3. 税务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税务管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保障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施工。

2. 安全检查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部应组织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程安全。

六、质量管理1. 质量要求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2. 质量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验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进在建工程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主题词:工程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办法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8月18日制发校对:内发90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股份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关于推行“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0修订版)》、《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合同,是指为工程施工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工程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劳务分包)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独立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国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国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指在总包工程中,将部分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分包工程选择、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和掌握分包工程管理的要点。

正文内容:一、分包工程选择: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包需求,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要求。

2.评估潜在分包承包方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具备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

3.考虑分包工程对总工期的影响,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实施顺序。

4.与分包承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工作责任和双方权益。

二、分包合同签订:1.明确分包工程的合同条款和工作范围,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和支付方式等关键约定。

3.约定好分包工程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

三、分包工程管理:1.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分配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3.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4.及时跟进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控制:1.明确分包承包方的质量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2.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对分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

五、安全管理:1.与分包承包方共同制定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总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选择分包承包方并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够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

要注意沟通协调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2〕94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2〕94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沪建交〔2012〕9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及其相关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活动,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总包人是指承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建筑业企业,分包人是指承接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应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施工分包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水务、市容绿化、交通港口、房管、民防等专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特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进行合同备案。

第六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化施工水平。

第二章分包条件和方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分包的要求,并承诺本项目的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纳入总包人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总包人可以将其承接工程中适合专业化施工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不得就其承包的专业工程再行分包。

总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可以将其承接工程中适合专业化施工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第九条需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总包人应在投标文件或施工总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不得分包。

但因设计变更增加特殊技术和工艺要求及专利保护的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分包。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推行使用经审查后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一、总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行为,保障各方利益,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合同签订与履行1.分包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工程的范围、内容、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2.分包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期,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分包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并及时与总包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4.若分包单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总包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监督1.总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情况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3.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支付管理1.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节点进行工程款项的申报和结算。

2.总包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并保证支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若分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相关结算材料或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总包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并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五、安全与环保管理1.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问题。

2.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六、违约责任1.若分包单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或质量无法满足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支付工程款项或者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当事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与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深四标)工程分包管理办法4.24、

(深四标)工程分包管理办法4.24、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项目经理部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分包管理,保证资金的有效控制和利用,顺利完成承包范围的工作,确保分包项目的顺利完成及其履约质量,根据公司分包管理规定,就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分包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1.1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合同期内的所有分包工作所涉及的全体人员和部门(含各分包单位)。

1.2分包的几种形式。

1.2.1包工包料分包项目(专业分包)。

1.2.2劳务分包项目(含扩大劳务分包)。

1.2.3材料物资采购、设备订货采购、租赁。

二.总则2.1分包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2.2分包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公司及项目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2.3分包管理工作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保证按时、准确、详实、资料齐全(合约双方)完成。

三.工程分包的审批工程分包的常规审查和批准权限,按每一项工程分包合同总金额的大小分档,审批权限如下:3.1合同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本项目部自审,项目经理批准。

3.2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经项目部自审通过后,上报公司审核流程,由公司领导批准。

四.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4.1工程分包必须签订合同。

未签订合同的,除通过特别审批可适当延后补签外,都必须先签好合同,才允许签约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分包任务的施工。

4.2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准,项目部方可与分包商正式签订合同。

4.3工程分包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4.4工程分包合同必须包括以下条款(但不限于此):4.4.1工程分包范围和施工依据;4.4.2进度控制和工期;4.4.3技术和质量标准;4.4.4安全文明施工及责任;4.4.5合同价格;4.4.6双方职责;4.4.7结算和支付;4.4.8交工验收;4.4.9质量保证期;4.4.9违约责任。

4.5工程分包合同如规定分包商的履约保证金的。

施工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规范分包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顺利实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原则:分包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平性、诚实信用、协同高效的原则。

二、分包合同签订2.1 分包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2 甲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分包项目,并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施工图纸。

2.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分包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2.4 分包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2.4.1 工程范围、内容、规模和施工地点;2.4.2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和进度;2.4.3 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2.4.4 施工周期和进度计划;2.4.5 安全生产、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2.4.6 违约责任和法律纠纷解决方式;2.4.7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

三、分包合同履行3.1 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

3.3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3.4 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提交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报告,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和结算。

3.5 乙方应妥善保管施工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结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移交。

四、分包合同变更和解除4.1 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4.2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包括:4.2.1 工程设计变更;4.2.2 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4.2.3 不可抗力因素;4.2.4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

4.3 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剩余工程,并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2.18•【文号】交公路规〔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4年2月18日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鼓励公路工程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

承包人可依法进行劳务合作,但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制度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文本等。

第六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第七条除承包人设定的现场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现场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2〕94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2〕94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沪建交〔2012〕9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及其相关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活动,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总包人是指承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建筑业企业,分包人是指承接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应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施工分包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水务、市容绿化、交通港口、房管、民防等专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特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进行合同备案。

第六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化施工水平。

第二章分包条件和方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分包的要求,并承诺本项目的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纳入总包人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总包人可以将其承接工程中适合专业化施工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不得就其承包的专业工程再行分包。

总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可以将其承接工程中适合专业化施工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第九条需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总包人应在投标文件或施工总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不得分包。

但因设计变更增加特殊技术和工艺要求及专利保护的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分包。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推行使用经审查后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流转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流转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流转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流转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工程前,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查,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工程的内容、范围、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和责任。

第八条分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应当及时将分包合同报送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将其再次分包。

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当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1劳务分包方应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方一览表中选择。

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耗工、人工费和工程款的支付台帐。

2劳务分包方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造册及一张照片向现场申报登记。

3须提供劳务人员三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相应的操作证和劳务证。

4劳务分包方应指定专人配合总包方管理,配合开展现场施工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的交底工作和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5所有进入现场的劳务人员应接受政府(社区、街道)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和教育工作。

6劳务分包方有责任教育所属劳务人员遵守工程所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有序的进行。

7劳务分包方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章作业,总包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8总包方应根据分包合同,在劳务分包方进场后,进行上岗前的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安全教育,作业计划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9总包方须对劳务分包方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检查、评价、监督和验收,并报公司有关部门,使其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决不能满足分包要求的劳务分包方要进行调整或清退,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业主和监理。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二)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办法是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质量优良,安全有保证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从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资质要求、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来详细论述。

一、管理流程: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评估、选择、签订合同、监督、验收、支付等环节。

首先,施工承包方需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估,包括资质、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的考察。

评估合格后,根据工作量和工期确定分包额度,进行谈判达成双方满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进行适时的验收和支付。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合同。

第三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按照工程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合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具备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资金。

第八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期限、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明确分包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的报酬;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包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合同一方违约等。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价款和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违反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包合同的签订1. 分包合同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

2. 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违约责任等。

3. 分包合同签订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

4. 分包合同签订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将分包合同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分包合同的履行1.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完成分包工程。

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要求。

3. 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分包工程享有管理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分包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分包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分包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分包合同的终止1. 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2. 分包合同终止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向分包单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3. 分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验收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双方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因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导致工程损失的,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3.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未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2〕94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2〕94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沪建交〔2012〕9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及其相关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活动,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总包人是指承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建筑业企业,分包人是指承接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应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施工分包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水务、市容绿化、交通港口、房管、民防等专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特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进行合同备案。

第六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化施工水平。

第二章分包条件和方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分包的要求,并承诺本项目的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纳入总包人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总包人可以将其承接工程中适合专业化施工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不得就其承包的专业工程再行分包。

总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可以将其承接工程中适合专业化施工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第九条需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总包人应在投标文件或施工总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不得分包。

但因设计变更增加特殊技术和工艺要求及专利保护的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分包。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推行使用经审查后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三、合同签订1.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方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

3.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标准规范、总(分)包合同、图纸、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义务、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保险等。

四、合同履行1. 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作业。

2. 发包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费用,不得拖欠。

3. 发包方和劳务分包人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发包方和劳务分包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劳务分包活动进行违法行为。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

2.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1. 发包方和劳务分包人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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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进在建工程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主题词:工程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办法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8月18日制发校对:内发90份13***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股份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关于推行“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0修订版)》、《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合同,是指为工程施工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工程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劳务分包)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独立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国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国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行使分包合同管理的领导职13责,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分包合同进行宏观管理。

第七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成立以区域管理机构总经理/专业(分)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为组长,商务经理为副组长,经营管理(含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机电物资、工程管理(施工技术)、质量保证、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分包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的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归口分包合同管理。

第八条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工程管理部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建立公司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网络,收集分包合同等相关信息。

3、负责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分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00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合同评审、审批和备案工作;4、负责向集团公司报批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单项分包合同金额占主合同金额15%以上,且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分包合同;5、负责向集团公司申请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单项分包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分包合同评审;6、监督和检查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实施情况;7、定期向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门报送分包合同相关报表;8、协调处理公司所属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之间分包合同纠纷;9、负责向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门上报公司所属区域管理机构/13专业(分)公司/项目部与集团公司以及与集团子(分)公司之间分包合同纠纷;(二)人力资源部1、对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报送的,经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评审后的分包方进行审查,发布公司年度《合格分包方名册》和《禁止使用分包方名册》,向集团公司推荐合格分包方;2、监督和检查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分包方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定期收集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分包方资源使用相关信息,形成分包方月报表;3、参与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分包合同评审。

(三)法律事务部1、负责分包合同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负责处理和指导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在建项目分包合同的法律纠纷,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3、参与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分包合同评审。

(四)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部门职责行使与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相关的管理职责。

(五)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1、建立健全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下辖项目部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负责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分包200-500万元、劳务分包50-100万元的合同评审、审批和备案工作;3、负责审批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下辖项目部工程施工分包计划;4、归口管理、汇总下辖项目部的分包合同文本、报表等资料,并按管理要求向公司各部门报送;13第九条项目部分包合同管理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公司/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检查;2、组织编制工程施工分包计划,并上报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审批;3、根据批准的工程施工分包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工程施工分包计划;4、负责20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和5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中的日常管理,分包合同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建立项目部分包单价库,每季度上报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由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汇总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5、负责监督分包方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及时收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6、负责向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报送工程施工分包资料,对工程施工分包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7、负责向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上报权限以外合同的评审和报批。

第三章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十条工程开工前,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在项目规划大纲的基础上,制订工程施工分包计划,用以指导工程施工分包的招标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工程施工分包计划报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当优先从集团公司/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册》中选用分包方。

如需要引进新的分包方,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视项目合同金额13大小所需组织对分包方履约能力进行考察验证,做好考察评价记录,经自评合格后报公司,经评审合格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选用。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前,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审核分包方的注册资料,并联系该登记资料上的企业,传真确认书至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

注册登记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承担项目所需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人力资源配备情况、技术装备和近三年业绩证明。

其中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应查看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保存年检合格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保存原件。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不少于三家)选择分包方。

工程分包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协商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除工程量无法计量或需短期突击施工的项目,可采用计日、计时(台班)形式外,其余一律采用与实物工程量挂钩的方式实行单价承包合同。

第十五条对同一分包方在同一施工时段内不能同时存在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分包方式。

禁止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十六条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分包方时,应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采用协商议标方式选择分包方时,项目部应对所有分包单价进行合理性分析,分包单价必须经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商务经理和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分包单价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和会议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上述参与人员必须在相关原始记录上亲笔签名。

分包合同单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主合同相应单价,特殊情况某一项(或多项)单价确实需要超过时,当超过部分总价达到5013万元(含50万元)以上时,项目部应将详细的测算说明及相应的项目补贴办法或措施,报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审批后执行。

当超过部分总价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时,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应将详细的测算说明及相应的项目补贴办法或措施,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参照公司下发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0修订版)》示范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起草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方的,合同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和分包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起草分包合同,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其职责对所有分包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填入“工程分包合同评审记录表”,然后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分包合同。

第十九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遵从以下原则,与分包方进行合同谈判:(一)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合同草案的评审意见为依据进行分包合同谈判。

(二)分包合同谈判由商务经理组织进行,谈判过程要有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商务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有3人以上)参加,重大合同项目经理必须参与,禁止私下谈判或交易。

(三)分包合同谈判的各种资料,谈判会议记录等必须妥善保存,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所有参与谈判人员必须在相关原始记录上亲笔签名。

第二十条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谈判情况修订分包合同,按照合同会签程序组织项目部/专业(分)公司相13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领导进行会签,并根据不同的审批权限报批。

工程分包50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100万元以下由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组织评审及项目经理审批;工程分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000万元以下、劳务分包100万元以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评审及审批(其中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单项分包合同金额占主合同金额15%以上的分包合同由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审批);工程分包20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门评审及报批。

凡需上报公司或集团公司审批的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提前15天将其评审意见“工程分包合同评审记录表”和经评审修改后的分包合同(包括电子版)以及分包合同评审申请报告一并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需集团公司审批的分包合同以集团规定工作日为准),将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进行修改,修改情况书面回复及修改后的合同电子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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