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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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
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
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
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的场
所进行,设备要求能满足每人一套的待修样件(机)及相应的检修设备仪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职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
功能
1.能记录客户表述的1.家用电器的工作原
需维修家用电器的信理
息
2.家用电器的型号表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
2.能记录客户的详细
示方法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1-06-16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
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
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
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
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
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ຫໍສະໝຸດ Baidu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
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协配合。
2.2基础知识
2.2.1电工学与电子学基础知识
(2)安全防火、防冻知识。
(3)制冷剂排放环保知识。
(4)急救知识。
2.2.4热工学基础知识
(1)工程热力学基础。
(2)传热学基础。
(3)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
2.2.5机械制造与设计基础知识
(1)金属材料学习基础。
(2)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基础。
(3)机械制图基础。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
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1)电的基础知识。
(2)电路基础知识。
(3)电子电路基础知识。
(4)电磁感应与交直流电知识。
(5)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知识。
2.2.2微型计算机与网络通信基础知识
(1)信号传输的基本知识。
(2)单片及与微型计算机基础。
2.2.3电器安全规程、安全操作与环保知识
(1)电器故障诊断及排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
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
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
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的场
所进行,设备要求能满足每人一套的待修样件(机)及相应的检修设备仪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职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
功能
1.能记录客户表述的1.家用电器的工作原
需维修家用电器的信理
息
2.家用电器的型号表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
2.能记录客户的详细
示方法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1-06-16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
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
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
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
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
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ຫໍສະໝຸດ Baidu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
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协配合。
2.2基础知识
2.2.1电工学与电子学基础知识
(2)安全防火、防冻知识。
(3)制冷剂排放环保知识。
(4)急救知识。
2.2.4热工学基础知识
(1)工程热力学基础。
(2)传热学基础。
(3)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
2.2.5机械制造与设计基础知识
(1)金属材料学习基础。
(2)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基础。
(3)机械制图基础。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
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1)电的基础知识。
(2)电路基础知识。
(3)电子电路基础知识。
(4)电磁感应与交直流电知识。
(5)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知识。
2.2.2微型计算机与网络通信基础知识
(1)信号传输的基本知识。
(2)单片及与微型计算机基础。
2.2.3电器安全规程、安全操作与环保知识
(1)电器故障诊断及排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