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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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科源手机成品检验规范
修订记录
1.0 目的
本文件内容作为手机成品检验作业标准书,用于检验手机的功能及外观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本标准详细阐述了检验条件、接受及判退的品质标准,为功能和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2.0 范围
2.1 本标准适用于TORQUE公司所生产的手机的功能及外观检验过程;
2.2 本标准适用于TORQUE公司的手机产品;
2.3 有特殊要求的机型以补充说明的方式提供,并以补充说明为准。
3.0 内容
3.2 检验条件
●环境温度:20℃~ 25℃
●环境相对温度:60%-70%
●照明设备:白色荧光灯
●照明条件:正常照明度(灯管下1m处,光度在700 ± 200 LUX)
●外观确认时间:将待测物以30~45cm 距离﹐上下左右45 度范围内﹐以眼观察
或指定量具检查环境条件: 600~800 lux在所有检测中,光源尽量避免其产品
或零件对检测人员眼睛造成反射干扰。
3.3 检验标准
3.3.1 在标准程序下, 检验规范将采用GS ANSI/ASQ Standard Z1.4-2003。
3.3.2 检验数量:全检
3.3.3 允收水准:AQL
严重缺陷(CR): CR=0 (Not allowed) 主要缺陷(MA): AQL 1.0
次要缺陷(MI): AQL 2.5 备注:
A. QA 可依照实际产品质量状况, 将产品抽样计划调整为加严检验 或者减量检验。
B.电气检验需对亮度、色温、对比度、电源消耗功率做每批5台的量测记录,其他
机械结构、外观、内部组装、包装、附件只做核对检查(记录方式: OK(V) 或 NG(x))。 C .产品内部组装检查不分批量,一律抽检2台。
3.3.4 缺陷分类
A. 致命缺陷(CR ):指对产品的使用及维护人员可能导致人身或财产危害的缺
陷,例 如高压测试失败,安全测试不合格等; B. 重缺陷(MA ):指导致产品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使用功能,为用户不可接受的 缺陷,例如:无图像、无电源、不能开关机等; C. 轻缺陷(MI ):指对产品使用功能无影响,属制造不精细的缺陷,例如:Logo 印 刷差、外箱颜色不正确及线材颜色不正确等。
3.4 表面缺陷检查定义
A 面
B 面
C 面
A 用户或检验员经常看得见的面。 (如:LCD 面)
B 用户功检验员可能会看见的面。(如:左/右侧面)
C 用户或检验员很少看见的面。(如:底面)
4.0 检验项目
13、手写笔伸缩时存在紧、松、内管与外管变形、漏润滑油现象V
备注:
检验条件及外观判定:
1、针对验货出现的功能性问题,需提供具体的分析改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