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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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辽河流域沈阳段污染治理对策初探

“十二五”辽河流域沈阳段污染治理对策初探

的3 2家企 业 实施 了搬 迁 ,取缔 了 8 1家饮 用水 源 周
边 的违法 企业 ,消除 饮用水 污 染潜 在威 胁 ,确保 了
沈 阳市饮 用水 源水 质 达 标率 稳 定 在 1 0 0 % ;全 面 开
展流域生态及景观建设 ,河流生态建设和修复、水 陆 生态廊 道 与生 态屏 障建设 全 面展 开 ,地表水 环 境
推进 ,流域 治 理政策 、法 规 、资金 支撑 以及机 构管 理体 系将进 一 步完善 。党 中央 、国务 院将 建设 资源 节 约型 、环境 友好 型社会 作 为加快 两型社 会转 变 的 重要 着力 点 ,将推进 重 点流域 水污 染 防治作 为两 型 社会 建设 的重 要 内容 ,地方各 级政 府高 度重视 重点 流域 水污 染 防治工作 ,积极参 与水 环境 保护 ,为辽
韩 苏 ( 沈 阳市环 境监 测 中心站 ,辽 宁 沈 阳 1 1 0 0 1 1 )

要: 在 研 究分析 “ 十二五 ” 期 间辽 河 流域 沈 阳段 污染治理 工作 面 临形 势的基础 上 ,总 结 了 目前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并有 针 对性地 提 出了解决 对策 。
关键 词 :辽 河 流域 ;污染 治理 ;对策 ;沈 阳段 中图分 类号 :X 5 2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6 7 3— 9 6 5 5( 2 0 1 3 )0 5— 0 0 6 5- 0 3
治理 ,对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的糠 醛 生 产 企 业 和 化 工 、制药 、食 品等行 业 的重点 污染企 业 进行关 停 整
顿 ;持续 强 化饮 用水 源保 护 ,对影 响饮 用水 源安 全
辽河 流 域水 资源 总量 1 3 0 . 4 8亿 m ,人 均 水 资 源量 7 1 2 m 。按 照 联合 国 “ 人均水资源量 < 5 0 0 m 为极 度 缺 水 ” 的规 定 ,流域 内 的 西 辽 河 、浑 河 和 太 子河属 于极 度缺 水地 区 。辽河 流域水 资源 利用 率 已超过 7 0 % ,远 远 超 过 了 国 际 公 认 4 0 % 的 警 戒 线 J 。为保 证 城 市 工 业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用 水 ,辽 河 流域经 济社 会发 展一 直沿用 长期 挤 占生态用 水 的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概要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概要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概要
吴杰;陈娟;倪伟
【期刊名称】《东北水利水电》
【年(卷),期】2013(031)007
【摘要】《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是辽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深入开展现状调查评价、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辽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提出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水资源节约和水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对辽河流域的水利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奠定了基础,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总页数】4页(P18-20,35)
【作者】吴杰;陈娟;倪伟
【作者单位】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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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概要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概要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概要1.流域概况辽河发源于河北省境内七老图山脉的光头山,流经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辽宁省,全长1345km。

辽河流域地处中国东北地区西南部,东邻第二松花江、鸭绿江流域,西邻内蒙古高原,南邻滦河、大凌河流域及渤海,北邻松花江流域,流域总面积22.11万km2,其中平原区面积9.45万km2,山丘区面积12.66万km2。

辽河流域主要河流有西辽河、东辽河、辽河干流和浑太河。

流域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37.21亿m3,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39.57亿m3,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21.92亿m3。

辽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

行政区划涉及内蒙古、吉林、辽宁和河北四省区的20个市(盟)。

2007年全流域总人口3383万人,国内生产总值9172亿元,工业增加值3168亿元;耕地面积832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319万亩,粮食总产量2747万吨。

2.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2.1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供需矛盾加剧辽河流域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

目前,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达77%,其中浑太河已达89%,水资源开发利用已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

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及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将提出更高要求,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2.2 水污染防治任务重,生态环境脆弱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废污水排放量大,是国家“三河三湖”重点治理区。

目前,城市废污水处理率较低,水污染问题突出。

经济社会用水挤占了生态、环境用水,部分河流出现断流,河流下泄水量减少,湖泊、湿地及河口萎缩。

部分城市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依然十分严重。

2.3 局部地区用水效率偏低,节水工作亟待加强现有灌区渠道多数没有衬砌,输水损失严重,水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3,水浇地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60,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节水意识不强,部分灌区还存在大水漫灌现象,用水定额偏高;城镇供水管网综合漏失率高达16%,个别城镇甚至超过30%。

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的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是指在辽河流域范围内,采取控制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等一系列措施,维护辽河流域水环境的稳定与健康。

第三条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资源节约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涉及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和与之相关的土地、湿地等。

第五条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依法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监测等工作。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定辽河流域内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相应的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对辽河流域内的污染源进行准入审查,并对排放许可证的管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排放许可证,按照排放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标准实施治理措施,定期监测排放物浓度和总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水污染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降低对水环境的损害,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水生态修复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辽河流域水生态修复规划,明确修复目标、修复措施和责任单位,并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水生态修复工作应当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栖息地恢复,采取合理的水量调节和水质改善措施,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2004)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2004)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2004)【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6.30【实施日期】2004.06.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关于修改《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等51件法规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6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这些修改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在辽河流域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动物养殖的,必须在保护区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内养殖,不得污染水体。

”二、第十九条修改为:“在辽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三、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在辽河流域新建的生产项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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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辽政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2〕4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7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辽宁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以辽河治理和污染减排两大攻坚战为着力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进展和历史性突(二)当前及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虽然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一方面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结构型、压缩型污染仍面临较大压力;另一方面,随着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沈阳经济区被确定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省经济总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对资源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时,“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源由原来的工业点源、城市生活面源向工业点源、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从常规污染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的复合型转变;污染防治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全省城乡范围转变,在常规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环境问题的复杂化将使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持续增加。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辽政发〔2015〕79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辽宁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和良好水体,逐步消除重污染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科技引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丽辽宁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产业结构布局得到优化调整,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辽河流域水质在轻度污染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改善,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恢复。

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辽河流域建成生态文明示范流域。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推荐2015年度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推荐2015年度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推荐2015年度
省科技奖励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2015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5]1号)的规定,现将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推荐参加2015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的1个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电话:62780029
附件: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推荐的2015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9日
附件: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推荐的2015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10.27•【字号】辽环函〔2020〕150号•【施行日期】2020.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你单位报送的《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9年第8次会议讨论,现就该报告书批复如下: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019-210000-76-01-065890)拟建地址线路自铁岭昌图县福德店至盘锦市大洼区海滨,干流穿越铁岭市、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全长538千米,涉及辽宁省境内辽河干流左右岸及小河子河、亮子河、王河、付家窝堡排干、亮沟河和凡河回水堤左右岸(支流河口段19.06千米)。

全部工程分为五大类别,分别为堤防加固及新建工程,堤防加培601.821千米、砂堤砂基治理159.491千米、穿堤建筑物治理166 座(拆除复堤14座、改造72座和拆除重建39 座,新建41 座,其中新建水闸11座、箱涵24座、交通路涵洞3座、排水站3座)、新建堤防41.189千米(包含浆砌石堤防11.573千米)、防汛路贯通(含支流口桥梁7座)及堤顶路563.348千米(堤顶宽8米,重新铺设沥青或保护区内部分铺设砂石硬化路面7米宽)、堤坡硬性防护41.828千米、防浪林补植265.131千米等 7 个分项;险工险段治理(治理险工 57 处)44.776千米;清障及滩区治理工程,河道清障工程(外迁居民地清理 132.11 万平方米,清理套堤520.265千米,清理大棚基础等农业设施295.17 万平方米)、防洪工程生态改造(建设双台子河闸鱼道 1 处)、生态治理工程 24 处11519.80 万平方米等 3 个分项;防洪提升信息化建设,从辽河全流域层面出发,建设全面智能的信息化系统平台。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1•【文号】环发[2011]129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目录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基本情况(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主要目标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2、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3、推动环保行政法规进程4、加快环保部门规章步伐5、积极参与其他领域立法6、大力支持地方环保立法7、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法制化8、开展环境立法后评估9、探索环境司法保障机制10、创新环境立法模式(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推动现有税制“绿色化”2、完善环保收费制度3、改革环境价格政策4、深化环境金融服务5、健全绿色贸易政策6、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7、构建生态补偿机制8、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政策9、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10、推进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二)加大经费保障(三)建设人才队伍(四)强化培训宣传(五)扩大公众参与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松辽流域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

松辽流域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

虽然流域 水 利事业 取得 显著成 就 , 制约 流域水 利可持 续 但 发展的深 层 次矛盾和 问 题仍 然十分 突 出 , 主要表现 在 以下
五个 方面 :

力不 能适 应水 利发 展新 要求 , 利规 划体 系 、 水 水利 行 业标 准 体系 以及 水法规体 系尚不完善 。
是流域 防洪抗 旱减灾体 系仍存在 薄弱环节 。防洪安
[ 要】 摘 文章 结合松辽 流域 实际, 分析 了流域水 利发展 面临的形 势 , 出了“ 提 十二五 ” 时期流域
水利发展 的总体 目标 , 并对将 来一段 时期流域 水利发展 总体布局 和任务提 出规划意见 。 [ 关键词 】水利发展 ; 划 ; 辽流域 规 松
【 中图分类号 】 V 1 . T 2 24 “ 十二 五 ” 时期 是深化改 革开放 、 快转变 经济发展 方 加 式的攻 坚时期 , 实现 东 北老 工业 基地振 兴和 国家 粮食 安 是 全战略 的关键时 期。流域水 利对经济 社会发展的支撑和 保 障作 用将更 加突 出。
4 流 域 水 利 发展 主 要任 务
1防 洪减灾 。以松 花江 、 河流域防 洪规划 为依据 , ) 辽 推 进 嫩江 、 松 、 二 松干 、 东西 辽河 等大 江大 河及 重 要支流 堤防
资源费 征收 力度 。建立 科学合 理的 水价形成 机制 , 充分发
挥 价格 杠杆作 用 , 实行 丰 、 枯水 价或 动态 水价 , 推进 流域节 水型社 会建 设 。确 立水 功能 区限制 纳污指 标体 系 , 优先保 护流域 内城 乡集 中饮用 水水源 地 , 快重 点饮用水 水源地 加
控制辽 河平原 地区水 稻田面积进 一步 扩大 。加 强水资源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20•【文号】环发[2011]105号•【施行日期】2011.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发展规划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目录一、环境与健康工作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与健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二)环境与健康问题频发,形势严峻(三)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四)立足风险管理是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任务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二)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三)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四)环境与健康能力建设(五)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五、保障措施(一)加强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协调机制(三)增加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资金投入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凸显,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环境、保障健康成为人民群众最紧迫的需求。

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战略与政策框架

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战略与政策框架

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战略与政策框架水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生命的源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有效应对水污染问题,国家制定了“十二五”期间的水污染防治战略与政策框架,旨在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战略目标及原则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战略的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国50%以上的国土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重点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重要湖泊水质稳步提升。

为达成这一目标,制定了以下原则:1. 综合治理:以全过程、综合整治为核心,统筹水源保护、水污染控制、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形成既综合也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2. 预防为主:强调防治结合,注重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后期治理和恢复的负担。

3. 科技先导: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高效节能的水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

4. 市场机制:引导和激励企业和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的经济政策和激励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战略明确了以下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1. 提高水污染控制能力:加强工业、农业和城市污水治理,推动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节约水资源。

2.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

3. 增强水生态修复能力: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提高河流和湖泊的自净能力。

4. 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完善的水污染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水质状况。

5. 推进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三、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为了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1. 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程和科研创新。

2.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手段,引导企业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

3. 推动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力量和技术支撑,推广应用环保技术和设备。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2.03•【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辽河流域水生态恢复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辽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辽河保护区管理机构依照其职责负责对辽河保护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水利、国土资源、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交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辽河流域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公安、旅游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保护和恢复水生态优先,点源污染防治与面源污染防治并重、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侧重保护饮用水水源,从严控制工业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染,加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辽河流域(以下简称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专项资金,增加治理投入,合理规划流域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能,推进清洁生产,保证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实行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段的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恢复负责。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域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段水质目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跨市、县行政区域交界处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等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概要

《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概要

办公室 、东北 电网有 限公 司等 有关各方参加 的规
划协调会议制度 ,较好地 解决 了规 划 中涉及省 区 间及相关行业 问的重大 问题。
综合规 划> 修编工作 。规 划修 编过程 中, 松辽委组
织规划编制单位 , 开展 了大量的现状评价 、 专业规
划、 专题研 究 , 经过 两年 多的努 力 , 完成 了< 规 划>
了较为 完善的防洪 工程体 系和水 资源综合利 用体 系, 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了支撑和保障。
进入 2 1 世纪, 经 济社会 发展 对辽 河流域 治理 开
2 组 织方式及 编制过程
2 0 0 7年 1 月 ,国务院召开了流域综合规划修
编工作会议 , 并以国办发 [ 2 0 0 7 3 4 4 号文转 发 了水

人均 占有水资源量 6 5 6 m3 , 耕地每公顷 占有水
资源量 4 0 0 5 m : 3 , 属水 资源贫乏地 区。新中国成立 以来 , 党 中央 、 国务 院对制定辽河流域综合规 划高 度重视 , 分别于 2 O 世纪 5 O 年代 、 8 0 年代先后组织 开展 了两轮辽河流域 综合规 划编 制 ,有效指导 了 辽河流域治理开发 与保 护工作 。在两次流域规划 的指导下 , 辽河流域进行大规模 的开发治理 , 形成

】 8 ・
2 0 1 3 年第 7 期
东北水利水电
规划设计
运规 划办公 室 、东北 电网有限公司等有关各方参 加的规 划协 调会议 制度 ,同时聘 请国内知名专 家 组成 了专 家咨询组 , 全 面开展 了新一轮< 辽河流域
6 ) 建 立了 由四省 区人 民政府及发展和 改革委 员会 、 水利厅 , 交通部 黑龙江和 松辽水系航运规 划

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研究进展

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研究进展
域中 1 4个 城 市 水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推 行 污 染 防 治 与 生 态
《 重点流域水 污染 防治规划 ( 2 0 1 1— 2 0 1 5年) 》 划定
的重 点 流域 范 围包 括 松 花 江 、淮 河 、海 河 、辽 河 、黄 河
恢复相结合 的理念 ,在城市群污染防治推进 流域水污染 防治 ,这充分展示 出相关地方政府改善辽河 流域水环境 的决 心。为了有 效促 进 《 辽河 流域 水 污染 防治 “ 十二 五”规划 》 目标 ,以便 形 成适 用于辽 河 流域 的最 佳适 用 ,最佳可行技术 ,力争实现技术突破 ,本 文从水 污染 控制 与治理技术 、水生态恢复与管理技术及 水环境风 险 评估 与预警技 术等方 面对辽河流域水环境 管理技术研究
治污新思路的重要 支撑 。
l 辽 河流域 环境 状况
辽 河 流域是 我 国七 大 流 域 之 一 ,流 域 总 面 积 2 1 . 9万
k m2

其 在辽 宁 省境 内流域 主要 由 2 个 水 系构成 ,即辽 河水
恢 复 ,但 大部分河段 氨氮仍然 超过 V类水体标准 ;支流 水体污染依 然十分严 重。国家重大水专 项在辽河流 域实
境 管理 技 术 的 研 究情 况 ,为 辽 河 流 域 水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技 术 支持 。 【 关键词】辽 河 流域 ; 水 污中 图分 类 号 :X 5 2 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3— 2 8 8 X( 2 0 1 3 ) O 1 — 0 0 7 8— 0 3
进 展 进 行 概 述 ,以 系 统 反 映 水 环 境 管 理 技 术 的 研 究 情 况 ,为辽 河 流 域 水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为 贯 彻 水 资 源 、水 环 境 、水 生 态 ,三 位 一 体 的 治 污 理 念 创 造 范 例 , 以期 辽河 流 域 “ 十二 五” 治 污成 果成 为开 拓我 国流域

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政府投资现状及政策建议

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政府投资现状及政策建议
水环保投融资
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政府投资 现状 及政策建议
陆成 林
( 辽宁 省财政 科学 研究 所 , 阳 1 0 0 ) 沈 10 2 内容提 要 :辽 河 流域 水 环境 保 护 对 于本 区域 经 济社会 发展 和 生 态环境 建设 意 义 重
大。在 流域 水 环境保 护 方面 , 各级政 府做 了大量 工作 , 取得 一 定成效 。但在 政 府投 资方 也
辽 河 流域 位 于我 国东北 地 区 的南 部 , 树 枝状 为 水系 , 主要 由两 大 水 系组 成 : 支为 东 、 辽 河 , 一 西 于
辽 宁 昌 图汇流 后 为辽 河 干 流 , 经双 台 子河 由盘 锦 市
河 流 之~ , 先 后 批 复 实 施 了《 河 流域 水 污染 防 并 辽
策 机制 , 当前 迫切 需要 解 决 的 问题 。本 文 以辽 河 是
资源 ,制定了 《 辽宁省辽河保护 区管理条例 ( 草 案 ), 》 条例提出设立辽河保 护区专项资金 , 用于辽 河保 护 区的保 护治 理 。为 了做好 相 关 工作 , 宁省 辽
专 门成 立 了辽 河保 护 区管理 局 ( 政 府直 属 正 厅级 省 事业 单位 ) 。 经 过 十多 年 的综 合治 理 , 河 流域 水 环 境 保护 辽
汇人渤海 ; 另一 支 为浑 河 和太 子 河 , 三 岔河 汇 合 于
后 经 大辽 河 由营 口市 汇 人渤 海 。长 期 以来 , 河 流 辽
域 的水 资 源 有 力 支 撑 了辽 宁省 乃 至 整个 东 北 地 区 经 济 社会 的快 速 发展 , 流域 水环 境 问题也 十 分 严 但 重 。研 究如 何进 一步 完善 水环 境保 护 的政府投 资政

辽河流域省(区)界控制断面水质状况及对策

辽河流域省(区)界控制断面水质状况及对策
(. 1松辽流域 水资源保护局 , 吉林 长春 102 ; . 大学环境与资源学 院 , 30 1 2吉林 吉林 长春 102 ) 30 1
[ 要] 摘 本文时“ 十五” 期间辽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状况、 污染原因度污染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 并提
出 了实现水 质 目标的 时策 。
[ 关键词] 辽河流域; 省界控制断面; 水质状况; 对策
氰化物、 氨氮 、 六价 铬 、 砷 、 发 酚 、 学需 氧 总 挥 化
高锰 酸 盐指 数 , 氨氦 , 磷 , 别月份 挥 发酚 、 总 个 氟 化物 也有超标 。其 中污染 因子 C D, O 氨氦超标最
为严 重。造成 污染 的主要原 因是 由于条子河天然
径流 量小 , 河道 中的水 主要为 吉林省 四平市 排放 的污水 。陈家断面水体 中一 些污染 物浓度 高 , 几
善 ,主要 污染物 排放 总 量和入 河 量达 到 控 制要 求, 跨省 界 断面 、 大辽河 水 系和 辽河 水 系各 断面 水 质符合 功能要 求” 计划 ” 。“ 中重新明确规定 了
20 年辽 河流域 省界断面水质控制 目标 , 05 见表 1 。
年 水 质 评价 结 果分 析 ,03年 达 标 率 最 高 达 到 20 4 %,02年和 20 2 20 03年 水质 恶化 趋 势有所 好 转 。 但 20 年达标 率又降为零 , 04 水质状况反 复。超标
个 别月份也有超标 。所 有断面 中 , 西辽 河三 门郭
家 断面 水质较 好 ; 西辽河 三江 口断面 次 之 ; 招苏
台 河 张 家桥 和 东 辽 河 焦 家 街 两 个 断 面 水 质 较
差 :条子河 陈 家断 面和 西辽 河 白市 断面水 质最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5•【字号】辽府办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府办发〔2017〕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驻市中省直有关单位:《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5日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府办发〔2016〕9号)精神,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吉环联办〔2017〕28号)相关要求,为切实解决好河清断面水质超标问题,进一步改善东辽河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观念,以加快水污染防治,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科学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改善东辽河河清断面及清除断面劣五类水体,到2018年,断面水质达到五类水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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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2010年11月目录前言 (1)一、规划实施评估与现状分析 (3)(一)现状分析 (3)(二)总量目标完成情况 (4)(三)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及评估 (4)(四)经验总结 (5)(五)对深化评估工作的要求 (6)二、“十二五”水环境形势分析 (6)(一)压力分析 (6)(二)机遇分析 (7)三、“十二五”规划总体设计 (7)(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7)(二)目标指标 (9)(三)规划范围与分区控制体系 (10)四、优先控制单元 (11)(一)东辽河辽源段控制单元 (13)(二)东辽河四平段控制单元 (14)(三)吉-辽跨省界控制单元 (16)(四)大伙房水库及其上游优先控制单元 (18)(五)辽河干流保护区优先控制单元 (19)(六)大辽河营口段优先控制单元 (22)(七)辽河盘锦段优先控制单元 (23)(八)太子河本溪段优先控制单元 (25)(九)太子河辽阳段优先控制单元 (26)(十)太子河鞍山段优先控制单元 (28)(十一)辽河铁岭段优先控制单元 (30)(十二)浑河抚顺段优先控制单元 (32)(十三)浑河沈阳段优先控制单元 (34)(十四)辽河阜新段优先控制单元 (37)(十五)大凌河朝阳段优先控制单元 (39)(十六)英金河优先控制单元 (40)(十七)老哈河优先控制单元 (42)五、重点任务 (44)(一)工业污染综合防治 (44)(二)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水平 (45)(三)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示范 (45)(四)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46)(五)辽河干流水生态实现初步恢复 (46)六、规划项目及投资 (46)(一)规划项目 (46)(二)项目优化要求 (49)(三)项目资金来源分析 (53)七、效益分析 (54)(一)治污效益分析 (54)(二)目标可达性分析 (54)(三)风险分析 (56)八、政策措施 (56)(一)政策保障 (56)(二)组织保障 (59)(三)技术保障 (59)九、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 (60)(一)任务分工 (60)(二)进度安排 (64)十、数据资料收集与分析要求 (65)(一)流域资料收集与分析 (65)(二)重点领域资料收集与分析 (69)附表1 规划范围表 (72)附表2 控制单元划分情况表 (73)前 言辽河流域位于中国东北地区西南部,源于河北省,流经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辽宁省,注入渤海,流域总面积22.11万km2。

随着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流域内工业化、城市化、产业集群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由此所带来的流域水环境污染潜在压力将日趋增大。

“十一五”期间,流域内“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起到了明显效果。

截止2009年,辽河流域水质恶化的趋势已经基本得到遏制,重点饮用水源地污染风险基本可防可控,“十一五”规划项目基本完成,干流河段COD已基本消除劣V类,部分区域水生态环境有所恢复,但大部分河段氨氮仍然超过V 类水体标准;支流水体污染依然十分严重。

国家重大水专项在辽河流域实施了2个项目14个课题,已经凝炼并形成了一批成形的示范关键技术。

辽宁省政府针对辽河干流的水生态恢复,划定了辽河保护区,建立了辽河保护局,为流域统筹治理走出了“先行先试”的第一步。

本次规划,范围覆盖辽河流域和大凌河流域,共划分3个控制区,29个控制单元。

在此基础上,根据水体敏感性、水环境问题重要性、水环境风险强弱等因素,筛选17个优先控制单元,力求“十二五”期间取得明显治污成效。

本《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全面体现水专项对“十二五”规划的技术支撑,重点突出了城市群水污染防治在流域治污中的作用;针对大伙房水库风险控制要求和辽河保护区生态恢复目标,提出了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管理的要求;在河流治污与海洋环境保护密切结合方面,结合辽河流域综合规划,进一步细化了污染物总量等控制目标。

针对“十二五”期间辽河流域全面实现消除劣V类水质规划目标,提出了合理安排治污措施和工程项目的要求。

一、规划实施评估与现状分析(一)现状分析目前,辽河流域水环境现状主要呈以下特点:1、支流水污染依然严重2009年进行监测的41条支流当中,3条支流COD在60mg/L 以上,氨氮3.0mg/L以上;11条支流COD在40mg/L以上,氨氮2.0mg/L以上;27条支流COD在30~40mg/L之间,氨氮1.5~2.0mg/L。

2、河流氨氮污染总体严重除西辽河水资源区外,全流域47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数据表明,氨氮已成为导致流域水质达标率相对较低的重要污染因子。

3、部分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严重流域内部分水库总氮、总磷严重超标,个别水库存在富营养化问题严重。

在调查的40座城市饮用水源水库中,属于中营养状态的有15座,轻度富营养状态的有10座,富营养状态的水库占评价水库的37.4%,占水库水源总数的25%。

4、重化工业污染特征明显污普更新数据表明,冶金、石化、制药、印染等行业,排污总负荷占总量(扣除造纸行业)34.62%,各自分别占 3.27%、17.53%、7.73%、6.09%。

5、流域水生态退化严重据辽河干流藻类、底栖动物、鱼类多样性调查资料表明,其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鱼类数量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90多种减少为现今的10余种,水生态系统结构退化严重,生态功能衰退明显。

(二)总量目标完成情况经国家认定,至2009年,吉林省辽河流域所属区域,其COD 排放量为3.89万吨,比2005年下降22.37%,较好地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辽宁省辽河流域所属区域,其COD排放量为56.26万吨,比2005年下降12.64%,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8.07%。

(三)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及评估国务院2008年4月份批复实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来,流域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2009年末总体考核情况较好。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共安排了201个项目,计划投资154.14亿元。

到2009年底,累计已完成计划项目(已进入调试阶段的项目按已完成计)97个,占项目总数的48.2%;在建项目52个,占25.9%;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36个,占17.9%;未启动项目16个,占8%。

累计完成治理投资79.6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51.7%。

具体情况如表1-1所示。

表1-1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考核情况表项目建设情况 省区得分 考核 结果 高锰酸盐指数达标断面比例(%) 已完成(%)在建(%)前期(%)未启动 (%) 完成投资(%)辽宁 88.4 好 100 50.0 30.6 12.7 6.7 62.9内蒙古 78.9 较好 100 34.1 14.6 34.1 17.2 34.5吉林 74.5 较好 75 61.5 19.2 19.3 0.0 60.7合计 — —87.5 48.2 25.9 17.9 8.0 51.7未启动项目基本上为已经取消或由于产业调整而无法实施的项目,另外由于该规划批准时间较晚,2009年底仍有相当一批项目处于在建和前期阶段,预计至2010年底,所有在建项目可基本完成,处于前期阶段的规划项目基本可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可完成。

(四)经验总结“十一五”期间,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实施了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等三大减排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水污染防治效果。

主要经验是:一是把握国家政策,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辽宁省关闭GDP 贡献不到0.5%,排污负荷占32.7%左右的造纸行业,417家造纸企业关闭285家,整顿132家;77家印染企业停产治理60家。

干流水体水质明显好转,部分河段水生态有所恢复。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标准体系,从严开展管理工作。

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辖区内地表水功能区划,辽宁省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流域内地方标准体系日趋完善;辽宁省建立省内跨市界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以地级市为单位,对主要河流出市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水质超过目标值的,上游地区给予下游地区资金补偿,并实行河(段)长负责制。

从2008年开始,对全省的河流全部实行了河长制。

推行红色警戒线制度。

把河流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100mg/L定为红色警戒线,首次超过,通报所在地市政府;连续两个月超过的,进行媒体曝光;连续3个月超过的,实施流域限批。

三是切实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

2008~2009年,辽河流域中下游新建9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3万吨/日,从工程减排角度进一步保证了入河排污量的切实削减。

(五)对深化评估工作的要求辽河流域各省(自治区)需全面评估“十一五”以来的治理成效、进展和问题,具体包括:(1)评估“十一五”规划项目与资金落实情况,明确“十二五”项目设计与资金保障方案;(2)全面评估治污措施成效,分析环境监管的问题及需求;(3)评估环境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情况,筛选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机制。

二、“十二五”水环境形势分析(一)压力分析辽河流域水环境“十二五”期间主要面临以下压力:第一,“一核、五带、十群”注1布局的沈阳经济区的开发,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辽河流域将面临更大的水污染压力。

第二,大伙房水库等一批水库将承担整个辽中地区2000多万人的饮用水供水任务,污染风险监控与预警程度要求高,安全供水保障压力巨大。

第三,环渤海沿海海域水功能的恢复,对全流域水质联合调控提出了巨大挑战。

(二)机遇分析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投融资渠道的不断拓展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普及提供了物质基础。

流域规划年度考核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核查机制的建立有效提升了治污目标在地方政府综合决策中的权重。

环境监测、监察能力的不断加强有力促进了企业废水达标治理水平的提高。

公众对水环境的日益关注逐渐成为监督企业排污行为的重要力量。

辽河保护区的成立为流域水生态的恢复提供了良好契机。

三、“十二五”规划总体设计(一)指导思想与原则1、指导思想注1:一核指沈阳特大经济核心区;五带指沈抚、沈本、沈铁、沈辽鞍营和沈阜等5条城际连接带;十群指沈西先进装备制造、沈阳浑南电子信息、沈阳航空制造、鞍山达道湾钢铁深加工、营口仙人岛石化、辽阳芳烃及化纤原料、抚顺新型材料、本溪生物制药、铁岭专用车改装和阜新彰武林产品加工等10个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重调整区域产业结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抓好“一库、一区、四河、八市经济区”注2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提高饮用水源地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局部水体水生态为目标,为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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