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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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假条(无论是早晚自修)都必须在当天上交,最晚在第2天晚自修结束之前,不上交、迟交或上交无效请假条的都以旷课处理。(周四的请假条最迟在周五下午六、七节下课前上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于周五六、七节课前向文化艺术学院纪检部说明情况,并在下周一晚自习之前上交假条。如有冒充老师或者部长签名,将直接扣除本学期素质分10分,并交二级学院做出处理。2.请假两节课以内,由任课老师批准即可;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即可;

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在班主任同意的基础上再由二级学院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在以上程序的基础上由学工部(学生处)批准;请假一周以上,须最终由文化艺术学院领导批准同意。注:不可出现请假三天以上,每天一张班主任假条的现象。病假必须要有医务室或者医院证明,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示证明可通过班主任批准后向辅导员请假(事假病假则需事先向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

3.早自习检查时,未到的都算旷课。在学院纪检部成员检查之后到的,一律算迟到,但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等)到文化艺术学院纪检部成员处证明已到。晚自习在6:30准时检查。6:30—6:40均属迟到,6:40还未到的一律属旷课。

4.各班早晚自修结束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否则一律当早退处理。

若发现有此现象每人次扣1分,若出现集体早退现象,将酌情扣分。屡犯者将上报自己学院,由学院做出处理。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中途离开教室,若文化艺术学院纪检部成员在检查时出现此类情况,一律以旷课处理。5.对于各班早自习吃早饭的现象和晚自习的纪律和卫生,学院纪检部成员会在点名时进行检查。对于教室吃早饭现象严重的和晚自习大吵大闹或卫生不良的将记录,并给予相应的扣分。每月将进行一次评选,最优秀的班级将给予一定的素质分嘉奖。每次为2分(进行说明,尤其是对一学期素质分都未达标准的同学来说,有相应的保障)

6.各班纪检委员必须在学院纪检部成员检查之前将班级的人数清点好,将请假或缺席同学的名字以及具体情况写在纸上,并由纪检委员签名、注明班级日期。(纸上的情况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无效。)以便学院纪检部成员点名检查。(若在检查过程中才到教室的同学,做迟到处理,将相应扣除0.5分/人,没来的将做旷课处理,将相应扣除1分/人)。若因纪律委员误报导致的错误,由纪律委员自己负责。若纪检委员出现虚报(没到慌称在厕所)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同时扣除纪检委个人素质分,每次1分。若该同学之间谎报,则视情节加倍扣分。

7.各班班长和纪律委员要控制好每天晚自习去各部门、社联、协会等开会或值班的同学(包括参加外系活动的同学,出现过值班、开会去了很多同学),这些同学的假条必须使用规范假条。

在晚自习上请假时,假条必须要有部门指导老师签字和盖章(两者都要),以及二级学院一栏中辅导员签字或盖章方可有效,假条不可以出现涂改,盖章必须清晰,一张假条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长期假条以一周为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整学期请假的,则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长期假条必须要有学院辅导员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亦算旷课处理。

8.如团学组织、社团活动在晚自习期间举行,可以使用“学生活动用”以及“晚自习用”假条,如活动组织方需办理集体请假,则只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集体请假,并将名单,班级附后,用大写写上总共人数(须签章确认)。假条上必须要有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和盖章(两者都要),以及二级学院辅导员签字方可有效。如需事后补假,则需在三天以内办好补假事宜。

9.社团值班人员在换班后,相应假条需上交,并注明换班时间及换班人员。10.所有假条不可以出现涂改(看情况而定),盖章必须清晰,假条必须是正本而不是复印件,如使用一式三联的假条,第一联留文化艺术学院备案。11.各班去参加其他学院的活动时,每班最多5人,具体情况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如果不清楚,可向本班自律委员会成员询问)。由班长或负责人记录名单并交与学院纪检部成员,方便检查。若出现多名余额(即使有入场券)都不可以参加,否则属旷课处理。

12.各班在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参加其他学院或协会举办的电影展播、活动表演等类似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参加,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13.参加文化艺术学院内部活动,人数必须按通知,只允许少,不能多,如果因为有事无法参加,不可以把名额给别的班级(多出的名额将做旷课处理)。

有疑问的及时向本班自律委员会成员询问。

14.每次活动名单确定好以后一般不做更改(特殊情况需找好替代人员)。

每位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活动要求(活动包括讲座),无故缺席者扣除素质分1分/人次,中途离场扣0.5分/人次,一学期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并未找到替代者,则取消该生评奖学金评优资格。

15.晚自习如果有活动,活动在8点前结束的,仍然要回教室自习。若整个班级没有回教室上晚自习,全班当天晚自习均属旷课。

16.自习时间不能出现听歌,睡觉,长时间玩手机,绣十字绣(在检查中出现过这种情况)等现象,检查到将相应扣分,若班级整体出现此类现象,将上报学院做出处理,并取消当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17.周末回家的同学,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星期天晚上不能参加晚自习,要先打电话向辅导员请假,回校后进行补假。补的假条必须于星期一晚自习前上交,若无特殊情况,迟交假条仍算旷课。

18.如果利用长期假条而不去上晚自修的同学,一经发现,扣素质分5分。

不上晚自习的天数仍按旷课处理。

19.每天晚上每班有三个名额可去图书馆,具体名单有班级固定下来交予自律委员会,分单双周,严格按照上交的名单,不可随意更改。(图书馆请假情况:请各班纪律委员把当周的请假人员于当周到辅导员处请好,并及时交于文化艺术学院纪检处,逾期不候。)

20.由于个人原因,未交或迟交假条而导致假条无效做旷课处理的,责任自己负责,与自律委员会无关。

21.每周发下的检查反馈单及时核对,若有错误,请纪律委员在下发反馈单两日内以班级为单位及时向自律委员会成员反应,如果出现由于纪律委员反应不及时而导致相关人员扣分的情况,责任由纪律委员承担,与学院纪检部无关。

22.各个部门及班级如需在早自习通知相关事宜,请尽量不影响同学学习。

晚自习时请用下课时间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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