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音乐美学思想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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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音乐美学思想探微

作者:段桥生 米瑞玲

 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年),名周,战国蒙(一说是今河南省商丘县东北,另一说是今安徽蒙城县)人,优秀的哲学家、文学家,是继老子之后,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庄子》(即《南华经》) 阐发了道家思想的精髓,包含着朴素辨证法因素,并成为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哲学流派。《庄子》在哲学、文学、美学上都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对于音乐美学或者 音乐审美活动更是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庄子》哲学

中,“真”、“善”、“美”是统一的,它们都是统一于精神自由的审美境界上。并且以“美”为最高。而“真”必须是“顺性命之情”的。所 以,《庄子》的“求真”也是为了“求美”,无“美”也就无所

谓“真”,“求真”是追求一种自由自在的精神境界。《庄子》认为,个体人格的自由的实现不仅是 “大美”,而且是最高

的“德”、“善”,其“善”是包含在其最高的“美”(大美)之中的。“夫得是(指‘游心于物之初’),至美至乐也。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谓之圣人。”(《田子方》),这一“至美至乐”的境界也就是极高的艺术审美境界。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自然观,主张“法天贵真”,即效法自然,珍贵本真,反对一切违反自然本性的“人为”,反对束缚人性、违反自然的儒家礼乐思想。庄子哲学思维上“法天贵真”的思想是整个庄子思想的精髓,这对他的音乐美学思想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庄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根源

“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渔父》)。所谓“法天贵真”,就是顺应自然,尊重事 物的发展规律,即自然无为的“道”,这

种“法天贵真”的思想表明,《庄子》不仅以自然为美,而且以自然为真、为善。“法天贵真”崇尚道的音乐、自然之乐, 崇尚“大朴不雕”的天然美,就是为了否定那些假、恶、丑的世俗礼乐,而追求真、善、美的理想之乐。

“法天贵真”——极度崇尚自然是《庄子》美学思想也是其音乐美学思想的根源。它认为“无声之中独闻和”、“金石不得无以

鸣”,否定“彰声而声 遗”的世俗礼乐,肯定“不彰声而声

全”的“道”的音乐,极度推崇自然:它借有焱氏之口称颂“充满天地,苞裹六极”的《咸池》之乐,把“天籁”看作音乐的最 高境界,更是崇尚自然。

这里表明了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自然。《齐物论》中把声音分为三种:“人籁”、“地籁”、“天籁”,即是指人为的乐音,风吹草动的声音,完全自 然的音响。“天籁”就是“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齐物论》),即声音之所以千差万别,是由于各个窍空天然的差异所致,不是其 它外部因素。所以“天籁”也就是自然,它是《庄子》的哲学与美学的重要范畴,是《庄子》所提出的最理想的美的形态,是音乐美的最高境界。二是大全。《庄子》推崇“天地之大全”(《田子方》),认为“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齐物论》)。对这几句话,郭象有很好的解释: “夫声不可胜举也。故吹管操弦,虽有繁手,遗声多矣。而执口鸣弦者,欲以彰声也,彰声而声遗,不彰声而声全。故欲成而亏之者,昭文之鼓琴也;不成而无亏 者,昭文之不鼓琴也。”(转引自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p160)。“彰声而声遗”,其美是片面的,不可靠的,世俗礼乐就是如此,这是《庄子》所否定的;“不彰声而声全”,其美是全面的,可靠的,这是道的音乐特点,是《庄子》所要肯定的。《庄子》认为这种自然而大全的音乐才是真美的音乐,才是至美至乐的音 乐。

二、《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1、至乐无乐(天乐)

所谓“至乐”,也就是真正的快乐,在于得到“至美”。而得到“至美”的途径,则在于无为、“心斋”“坐忘”(指在意识中丧失了自觉意识),即忘却自身的得失祸福,忘却世俗的仁义礼乐,与道(自然、无为)合而为一,这就是“至乐无乐”。

“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至乐》)在此,《庄子》说“至乐无乐”其实与老子“大 音希声”有异曲同工之妙,认为“至极的欢乐在于‘无乐’”。在《庄子》看来,“同乎无欲,是谓朴素”(《马蹄》),美的音乐是一种与“道”的属性相应的、 具朴素之美特征的无声无形之乐,也就是所谓“天乐”。

《天运篇》记有皇帝对北门成谈《咸池》之乐:以四季的变化为主题,奏者用乐音的动态特征,通过强弱大小等力度,音色的高低明暗虚实等特征,着重 描写了自然界在季节变化中所体现出来的物种的丰富性、连续性以及主宰自然变化之不可抗拒的力量之美。说其作

为“天乐”,是“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 形”。它表现的是自然和谐的主题,是对音乐形象及其特点的描绘,描写了音乐欣赏全过程的一种审美心理活动。正因为此,北门成在听“天乐”时才会感到迷惑不解。

《天运》篇是继《左传·襄公十九年·季札观乐》后最有影响力的描写音乐审美活动的文章,是最早的见诸于文字的探讨音乐的内容与结构形态、运动形 态、音乐的表现力、音乐审美的心理特征、崇高感等一系列重大美学问题的文章。《天运》篇对黄帝的《成池》之乐,对演奏音乐的地点、音乐的内容、音乐的演奏 形式及演奏效果进行的阐述,更反映了《庄子》理想中的自然而大全的道的音乐思想与美学观。

《庄子》提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心斋”——“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虚而待物”(《人间 世》)、“坐忘”——“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化通”(《大宗师》)等命题,要求审美主体忘掉自身、忘掉功利,超越个人的生理感官,用心灵去感 受、体验、想像,达到与自然融为一体、物我合一的自由审美境界,认为音乐的真意不在声音本身,而在于声音之外,如:弹琴就是为了求得弦外之意趣,重视音、 意之关系,以心手俱忘、回归自然、天人合一为其最终目标.并从创作、演奏、欣赏等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体现出对弦外之音、音外之意的追求。

2、“中纯实而返乎情”与“民之常性”

主张人复归其自然本性,而摆脱儒家儒制法规的约束。在《缮性》中谈到合乎其社会理想的“乐”时说,“中纯实而返乎情,乐也。”这是以人内心纯朴 自然情性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反映出《庄子》对世俗的有声之乐是有所肯定的——认为音乐应该合乎人的纯朴本性,并表现这种纯朴本性,要求音乐表达人之 自然情性,而不应拘于人为的礼法。“民之常性”即“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日天放”(《马蹄》)。《庄子》把音乐与这样的人性联系起来, 它否定世俗的礼乐,是因为它认为礼乐不合“民之常性”,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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