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掘进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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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掘进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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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649-93 采区掘进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概况

掘进工作面现使用震动炮+机掘施工工艺,为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队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总体要求

1、爆破作业说明书由生产科负责编制,应标明断面尺寸、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及编号等内容。

2、所有涉爆人员,都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提高护人护己工作。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指定专人巡查炮眼流经线路人员撤退情况,清点好人数,必须确保一采区回风下山、总回风及风井内无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在规定地点设置好警戒,经调度室允许后,方可爆破。

5、放炮点: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规定,此工作面放炮点定在一采区轨道下山液压泵站进风流中,并根据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

6、爆破过程,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禁乱移动监控探头。

7、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15~30分钟),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瓦斯浓度在1%以下,无安全隐患后,其它作业人员才准进入作业。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三、放炮安全措施

1、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炸药:必须使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电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必须

全断面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放炮时,应采用正向起爆。若采用反向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

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溜槽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个工作面。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9、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掘进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1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

行处理。

四、警戒设岗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指定专人在以下地点设置警戒。

1号警戒点:一采区皮带下山巷道口1人;

2号警戒点:一采区轨道下山液压泵站放炮点1人;

3号警戒点:行人大巷2号风门进风侧1人:

4号警戒点:一采区轨道上山巷道口1人:

5号警戒点:风井1号风门前。

警戒人员到岗后,在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牌或拉绳警戒,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未接到撤岗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五、避灾路线

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以班长为队首、队长为队尾有序撤退。

①瓦斯、火灾事故撤退路线:

掘进工作面→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区皮带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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