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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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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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武年间

o中书省时期

o废除中书省后

2 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

o迁都之前

o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

5 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

7 景泰年间

8 天顺年间

9 成化年间

10 弘治年间

11 正德年间

12 嘉靖年间

13 隆庆年间

14 万历、泰昌年间

15 天启年间

16 崇祯年间

17 相关条目

18 参考文献

o引用

o书籍

洪武年间[编辑]

中书省时期[编辑]

参见:明朝中书省

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年代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尚工部尚御史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

参见: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

参见:靖难之役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次年改年号为建文。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

明惠帝在登基后不久,即重新选拔六部官员,其中大量为靖难之役前主张削藩或阵亡、或在燕王朱棣攻占南京应天府后拒绝合作自杀或不屈而亡者,其中包括礼部尚书陈廸,兵部尚书齐泰、铁铉,刑部尚书暴昭、侯泰,左都御史景清,右都御史练子宁等。

永乐年间[编辑]

迁都之前[编辑]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

永乐元年,朱棣以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吏司。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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