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
[隐藏]
1 洪武年间
o中书省时期
o废除中书省后
2 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
o迁都之前
o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
5 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
7 景泰年间
8 天顺年间
9 成化年间
10 弘治年间
11 正德年间
12 嘉靖年间
13 隆庆年间
14 万历、泰昌年间
15 天启年间
16 崇祯年间
17 相关条目
18 参考文献
o引用
o书籍
洪武年间[编辑]
中书省时期[编辑]
参见:明朝中书省
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年代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尚工部尚御史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
参见: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
参见:靖难之役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次年改年号为建文。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
明惠帝在登基后不久,即重新选拔六部官员,其中大量为靖难之役前主张削藩或阵亡、或在燕王朱棣攻占南京应天府后拒绝合作自杀或不屈而亡者,其中包括礼部尚书陈廸,兵部尚书齐泰、铁铉,刑部尚书暴昭、侯泰,左都御史景清,右都御史练子宁等。
永乐年间[编辑]
迁都之前[编辑]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
永乐元年,朱棣以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吏司。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