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退货处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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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7成品退货处理操作规程
1、仓库在接收到销售服务部的“产品退货申请表”,保管员仔细核对数量、批号,并确认退货地址及商业单位,无误后,将退货移至退货库,悬挂上待验牌,做好退货收回记录和成品退货收回登记台帐并及时告知质量部门进行检验,退货记录中必须包含: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最终处理意见等。
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退回的产品应分别存放和记录。
2、质量部负责人根据退货原因和检验结果对药品质量进行评估,如果对药品质量有影响则应当做进一步检查,无影响则按照营销服务部意见进行处理,并在“产品退货处理表”上签署处理意见,质量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结果进行处理,并经质量副总同意后,将签署意见后的“产品退货处理表”下发给生产部、仓库及车间。
3、成品保管员在接到“产品退货处理表后”,如果需要报废的,及时将退货移至不合格品库,填写货位卡并悬挂红牌;如果是返工更换外包装的,在返工后,将退货移至合格品区,填写货位卡并悬挂绿牌。
4、检验退货处理方式:
4.1 报废:过有效期、变质、被严重污染和内包装破损的;返工后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4.2 返工:经质量部门评估不造成质量影响的产品,只是外包装破损或被轻度污染而不影响内在质量的退货产品。
4.3 重新销售:非质量问题的退货产品。
5、处理方法:
4.1 需要报废的药品,由质量部门监督,仓库安排人员进行销毁,并填写“不合格产品销毁单”签上监督人、销毁人等,一式二份仓库质量部各存一份。
4.2 非质量原因退货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重新销售的,由销售服务部和成品仓库进行协调,及时销售出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3 外包装破损污染,而无内在质量问题的退货产品,并且在有效期内的,由生产部安排更换外包装(返工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且原有批号不变,重新入库,并安排最先出库。
附件一:产品退货申请表
编号:文件编号:RD/JS·04·020-02
产品退货处理表
文件编号:RD/JS·04·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