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湖划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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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湖划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2020)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要求,现将我区盖家川、澜泥河、齐家川、砚瓦川、黑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征用线、或校核洪水位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 290规定,无水面线成果的按坝顶高程划定。
二、划定范围
1.盖家川河划界长度43.81km,起点为彭原乡草滩村,终点为什社乡武家川村,途经王家湾、赵家川等村组。
盖家川王家湾水库库区管理范围根据水库坝顶高程1149.1m划定,下游及水库库尾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划定;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陆地,下游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15米。
2.澜泥河划界长度26.98km,起点为肖金镇肖金村,终点为显胜乡文家洼村,本河段为无堤防段河段,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向外侧伸展15m。
3.齐家川河划界长度33.96km,起点为温泉镇冯家对坡村,终点为什社乡吴家川村,途经陈户、三姓、贺塬等村组,本河段为无堤防段河段,无堤防河段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向外侧伸展15m。
4.砚瓦川河划界长度20.47km,起点为肖金镇芮岭村,终点为什社乡吴家川村,无堤防河段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已建护岸和列入规划的护岸按护岸治导线向外侧伸展5-10m为依据布设为依据布设。
保护范围划界标准在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向外侧伸展15m。
5.黑河划界长度8.00km,起点为彭原乡雷家坪村,终点为彭原乡西峁村,黑河为巴家咀水库淹没区,其管理范围根据水库校核洪水位高程1125.94m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陆地。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
符合行洪、输水要求。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西峰区水务局
2020年6月19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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