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秸秆禁烧广播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秋季秸秆禁烧广播稿

广播稿的特点为口语化,内容生动,结构简洁、主题集中。收集了秋季秸秆禁烧广播稿,欢迎阅读。

广大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今年立仓镇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禁烧垃圾,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焚烧、乱抛乱放秸秆,收割一块、粉碎一块、清运一块、播种一块。需打捆离田的应有序、集中隐蔽堆放,严禁在田间、坟头、地头、沟头、村头随意乱堆乱放秸秆。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落实属地管理、以地定责,以地找人,以地处罚,保证自家地块“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如果焚烧,一律定为纵火行为,给以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自家田块被别人焚烧又找不到纵火人的,因没有看好自家田块,视为没有履行禁烧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样对该地块农户进行处罚。

广大农民朋友们!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交

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另外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开展综合利用而共同努力!

广大的农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区有关要求,特向广大农户宣传有关秸秆禁烧事项。

一、秸秆禁烧宣传,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覆盖全乡”,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乡秸秆实现全量还田,达到“田间埂头,沟渠路道、净土一片”,露天焚烧秸秆、坚决拘留罚款。确保全乡“不着火、不冒烟,不污河”。

三、凡在曹集境内收割小麦的收割机,必须带粉碎机装置方可下田作业,收割茬口低于10cm,违反规定的农民可以拒付收割费。

四、重罚纵火人,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对在全乡放第一把火的纵火人,实施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10000元。即:被乡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2000元/次;被区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3000元/次;被市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5000元/次;被省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10000元/次。

请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执行,欢迎举报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