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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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财务支出分为营业成本项目支出、日常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和财务结算付款。营业成本项目支出系指为开展公司业务而采购的原材料(库存商品)、节目购置费、数据出口费等支出项目。日常费用是指公司为日常经营活动而支付的常规性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等,包括董事会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通讯费、广告宣传费、劳动保护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等。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可以形成公司的资产而使公司长期受益的支出,如股权和设备投资、购买大型软件、租入房产装饰改造等。财务结算付款是指专项资金往来的支付。职工薪酬支付办法另行规定。
第一条公司支付营业成本项目按以下流程进行:
1、集团公司业务经办部门主管人员作为付款申请人如实填列付款单据,按支出类别粘贴好发票和其他单据,有关合同、协议和内部审批报告附后。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付款单据填列必须金额准确、要素齐全、重要内容不得涂改。发票或收据需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证明。
2、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对付款单据签署付款申请意见。
3、财务中心专职人员对营业成本付款单据及其金额的合规性审
核。
4、财务中心主任对营业成本支出项目凭证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5、业务分管副总经理签署付款审批意见。
6、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按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7、集团公司总经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8、财务中心会计人员依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审核会计审核后,交给出纳付款。
9、财务中心出纳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付款。
说明:
1、营业成本支出项目应符合公司预算标准和收入进度,超出预算标准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同意追加预算。
2、节目购置费、数据出口费的业务部门按照集团公司部门职责划分而定。
3、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班子分工有关文件确定。
第二条员工报销日常费用,按以下流程进行:
1、日常费用报销人如实填写报销单据,按费用分类粘贴好发票,
备齐有关合同、协议或内部审批报告,并注明有关摘要事项;原始凭证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差旅费报销填写专用的差旅费报销单。
2、报销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日常费用报销意见。
3、财务中心专职人员对报销项目单据及金额的合规性审核。
4、财务中心主任对报销凭证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5、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按照集团规定对报销的日常费用审批。
6、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按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7、财务中心会计人员依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审核会计审核后,交给出纳付款。
8、财务中心出纳人员依据记账凭证付款,领款人在付款凭证上签收。
说明:
1、日常费用预算下达到各部门,超出预算的费用在经集团领导同意追加前不予报销。
2、费用报销单据必须按费用类别分类填写,经办人及其部门应符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划分的要求;
3、原始报销单据应粘贴整齐,单据张数和报销金额应准确无误。
4、先借支后报帐的,所报款项先冲销往来借支款,最后由会计、
出纳办理补差收付款手续。
5、通讯费、房租、办公费的管理归口部门为办公室,其他部门需要办公用品的应向办公室领取。
6、集团员工因工出差需要事先向上一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第三条借支及备用金提取程序
员工因公出差或业务需要,可事先向公司借款,借支流程如下:
1、借款人因公借支,应填写借支单;出纳需要提取备用金时,应填写取款申请单。
2、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借款意见。
3、财务中心主任按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签字。
4、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审批,签署意见。
5、财务中心会计人员依据审批手续完备的借支单制作记账凭证,经审核会计审核后,交给出纳付款。
6、财务中心出纳人员依据记账凭证付款,领款人在付款凭证上签收。
说明:
1、借款壹万元以上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门联系,以便与银行预约;
2、财务经理或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外出时,如公务紧急可先经口头请示批准后付款,再补办确认手续。
3、有借支款未归还的,不批准借支新的款项。
4、借款应及时报账核销,否则财务中心可以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其已借款项。
第四条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一般较大,原则上应该采取银行结算的方式付款,按以下流程进行:
1、采购部门经办人作为付款申请人填写好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设备采购、软件购置均须提供有关合同或内部审批报告。
2、采购部门负责人签署付款意见。
3、财务中心专职人员对支出项目单据的真实性和金额的准确性做合规性审核
4、财务中心主任按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审核签字。
5、采购的设备或资产使用部门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按公司有关规定签署意见。
6、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按公司各项费用支出计划和财务收支状况审批。
7、集团公司总经理按公司各项费用支出计划和财务收支状况审批,总经理出差在外时,由总经理授权,委托受权人履行职责。
8、单项投资在200万以上或单次付款在60万以上的资本性支出
须经董事长批准。
9、财务中心会计人员依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审核会计审核后,交给出纳付款。
10、财务中心出纳人员依据记账凭证办理银行结算手续,印鉴保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印鉴,经办人或收款人在付款凭证上签收。
第五条财务结算付款审批程序
财务结算付款是向外部主体(含各子公司)支付各项业务外往来资金,如:借款、还款、提供临时性支持资金、资金周转等。原则上,集团公司本部向外部主体支付各项业务外往来资金之前,必须形成专题报告,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报财务中心、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完善好相关法律手续。在批准的范围内,有关结算付款按以下流程进行:
1、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付款申请人填写好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均须提供内部审批报告、有关合同或协议等。
2、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财务中心会计对支出项目单据的真实性和金额的准确性做合规性审核。
4、财务中心主任按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审核签字。
5、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按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审核签字。
6、集团公司总经理按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