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原则-各种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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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是平行光进入眼内后在视网膜之前形成焦点,外界物体在视网膜不能形成清晰的影象,病人主观感觉看远模糊,看近还清楚,用凹透镜矫正近视。
远视是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后在视网膜之后形成焦点,外界物体在视网膜不能形成清晰的影象。病人主观感觉看远模糊,看近更模糊。用凸透镜矫正远视。轻度的远视,通过晶体的调节,主观感觉不明显。随着年龄的增大,调节力下降,视疲劳,视物模糊等症状慢慢表现出来。
散光是由于眼球在不同方向上对光线的曲折能力不一样而引起的。近视远视或正常眼的屈光情况像足球篮球一样,而散光眼对光线的曲折就像橄榄球一样,有些方向曲折比较大,有些方向曲折比较小,因此成像就无法成为一个点。你看视力表可能也会发现有些方向比较容易辨认,有些方向比较难辨认。看远看近视力都会受影响,严重的时候会有重影。
常见眼疾的配镜原则
眼镜行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觉得视力不满意或者感到视力疲劳的人。配镜目的常见有这样几种情况:
1、希望通过配镜提高远视力的近视。
2、希望通过配镜矫正先天性远视以及因远视引起的内斜视及弱视。
3、希望矫正单纯近视或远视镜片仍不能提高视力的散光。
4、希望通过配镜解决近距离读写困难、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性老视。
5、希望通过配戴隐形眼镜来达到矫正视力的屈光不正。
6、希望通过配戴眼镜遮盖眼部缺点或达到某些特殊目的的人士。
对上述情况,其处理原则分述如下:
一、近视
近视配镜,总的原则是:取其最佳视力(对数视力表的最低度数。
青少年学生配镜,应散瞳后检影,或者散瞳后电脑验光。以便消除眼的调节,避免把假性近视或轻度远视,误认为真性近视而配戴不必要的近视镜。如近视在以内的近视,可能为假性近视,暂不配镜,应先由医生进行治疗。经治疗后,视力确不能提高,根据情况再行配镜,给这些青少年一个可能恢复正常视力的机会。
根据验光的结果还得认真调试,调试的这一过程又叫:主观验光或者主觉验光。一副眼镜处方的确定,应该是电脑验光或人工检影(客观验光)加主观验光后的结果。有人强调电脑验光不准确,其实就是指责电脑验光后,不经过调试就直接给予配镜的这一做法。因为电脑验光的结果与实际配镜的度数存在着差距,如不试镜就给予处方配镜,那怕最为先进的电脑验光设备也是不可靠的。对于青少年学生的配镜,只要做到散瞳后验光,加上主观调试,并由配镜者自己确认。电脑验光和人工检影同样是准确的。
有时,我们迁就没必要戴镜的配镜者,为其配用了虽然度数较低的镜片,那怕是的近视镜片,这样做的后果不但给配镜者确定了戴镜的基础,并促使戴镜者成为真性近视并向深度发展。因此,有学者称这种眼镜为“有毒镜片”。另外,为配镜者配用了超过应配度数的镜片,超过部分就是人为的远视度数,又称过度矫正,简称过矫。这样做的后果,除给戴镜者造成由于远视而引起的一系列眼疲劳症状外,而且超过(过矫)部分的度数在下次换镜时还将保留,保留部分的近视就是矫正过度性近视。我们验光配镜中,遇到过矫戴镜者,应在每次换镜时把过矫部分逐步降低,直到应戴度数为止。虽然戴镜者开始觉得矫正视力并不满意,
也应动员接受这一做法。
中度或高度近视,初次验光,也不能完全足数配镜,因为配镜者并不能满意接受。在得到验光结果后,适当降低部分度数给予处方,在适应戴镜后再逐步达到应有的度数。
高度近视的眼球,往往伴有严重并发症而得不到满意矫正。在增加镜片度数后仍不能明显提高视力,就应该取较为低的度数。
糖尿病人,因血液中糖的浓度升高或降低,也能出现暂时性的远视或者近视。如有必要仍可给予配镜,但应向配镜者解释引起的原因,因为刚戴不久的眼镜会因血糖浓度的变化,又会觉得不合适了。
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并不一定全是表现出视近模糊的老视,也有少数人因晶状体老化,出现晶状体厚度变化而表现出近视的症状,对于这类情况,为其配用低度的近视镜,是个很受欢迎的解决办法。度数一般在左右。
刚刚接受白内障手术后以及刚做了准分子激光的近视,可能视力恢复不满意,有的仍留有部分近视度数,待恢复一段时间后(约二、三个月),可根据验光结果重新给予配镜矫正。其方法与正常近视者相同。
另外,近视度数在以下,看近不用戴镜;如在以上近视,看近应该用再减去的眼镜为妥,现在有多焦点镜片也可考虑配用,但应注意远近二用的瞳距。
二、远视
远视配镜,总的原则是:取其最佳视力的最高度数。
刚出生的新生儿,全是远视。随着年龄的增大,眼球逐渐发育直至正常。所以2-3岁的小儿,有+—远视,如不出现症状(斜视甚至弱视)可以暂不予配镜。但其中仍有部分发育缓慢而且度数较深的,才是需要配镜的远视。如果度数不深,但矫正视力不足(对数视力表的,也应立即验光配镜。
少儿远视配镜,一定要阿托品散瞳后检影或者电脑验光,待散大的瞳孔恢复后再复查,这样才能确定应配眼镜度数。并嘱定期复查,根据发育和视力情况,每年验光复查后换镜。如一眼视力矫正到(对数视力表为正常,如另一眼不能矫正到(对数视力表,被认为弱视。这种远视,弱视眼往往引起内斜,无论有无内斜,只要有弱视,可以动员少儿家长接受双镜法进行矫治。
具体做法如下:经验光后,配度数相同眼镜A、B二副,用黑纸或黑布盖去A镜能矫正到(对数视力表这一眼的镜片,B 镜不作处理。每周戴A镜四天,B眼镜三天。每周在相同条件下查视力并记录。只要遮盖眼视力不下降,可至每周戴A镜五天,B 镜二天。除睡觉外,每天坚持戴镜,并让弱视眼戴镜后多看书、画画、穿针引线,看电视,做有兴趣的近距离用眼活动,从而促使弱视眼功能恢复。如果弱视眼视力较差,视戴时,小儿往往不接受,可以从小儿能看到的物体开始。这需要家长和老师坚信这是治疗弱视的有效方法,不轻信“眼镜越戴越深”的错误认识,坚持戴镜,到戴用A镜也能活动自如了,说明视力在提高。这一过程并不是一、二周就能做到的。用双镜法比单纯的遮盖法省事,不易损坏眼镜,而且效果可靠。弱视眼得到恢复后仍不能立即放弃A 镜,应坚持巩固一段时间后再逐渐减少戴用A 镜时间,并坚持每周查视力,观察双眼戴镜后的视力变化。发现原弱视眼视力稍有下降,说明矫正没有巩固,再恢复A、B镜戴用方式。用有遮盖的眼镜,还应提防小儿从镜眶边偷看,从而形成异常的视网对应,这后果比单纯的弱视矫正还麻烦,如要矫正异常视网膜对应,还得先把异常视网膜对应纠正成正常的视网膜对应后,再矫正弱视。这样一反复,想要矫正原先的弱视,时间上就来不及了。
根据实践;弱视的恢复,在四至六岁时效果最好,八岁左右仍有希望,十岁后收效甚微,十二岁后无效。因此,弱视治疗的关键是:准确的验光配镜,有效的矫治年龄,家长的理解和重视。这三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