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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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运动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运动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而运动会作为大型的体育活动,同样涉及到诸多知识产权问题。

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仅能维护主办方、运动员、赞助商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运动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那么,针对运动会,都有哪些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呢?首先,我们要明确运动会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

常见的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

商标权是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

运动会的名称、标志、吉祥物等往往都具有独特的商业价值,通过商标注册,可以获得法律的专有保护。

比如奥运会的五环标志、世界杯的大力神杯图案等,这些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为了保护商标权,主办方应在活动筹备初期就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明确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期限。

同时,要加强对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免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对于侵权行为,要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包括起诉侵权方、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专利权在运动会中的应用也不容忽视。

一些与运动会相关的创新技术、设备或设计可能会申请专利保护。

例如,新型的运动器材、赛事直播技术、运动员训练设备等。

对于这些专利,主办方和相关创新者应及时申请专利,确保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内得到独家使用和保护。

同时,要注意专利的维护和管理,按时缴纳年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在专利授权后,要密切关注市场,防范他人的侵权行为,一旦发现侵权,要迅速采取措施制止。

著作权在运动会中同样占据重要地位。

运动会的开幕式、闭幕式表演、赛事的宣传海报、视频、音乐等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畴。

为了保护这些作品的著作权,创作者应在作品完成后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明确作品的归属和权利范围。

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获得合法的授权,遵循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也尤为重要,要加强对网络传播的监控,防止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传播和下载。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17.7.5】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17.7.5】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09年8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12年6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修正)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会展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展会中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的保护。

第三条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政府监管、展会主办单位负责、参展商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专利、商标和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展会主办单位、参展商进行各种知识产权培训,并为其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检查、督促展会主办单位、参展商自觉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三)查处展会中发生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前款规定的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统计制度。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商标、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

第五条举办时间在3日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展会,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应当设立现场办公室或者指定联络员,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行政处理请求,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处理:(一)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主办的展会;(二)在国际或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展会;(三)可能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较多的展会。

未设立现场办公室或者指定联络员的展会,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提出行政处理请求。

第六条展会主办单位应当在与参展商签订的参展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内容包括:(一)参展商应当承诺其所有的参展项目不侵犯他人在先拥有的知识产权;(二)参展项目如经展会主办单位认为涉嫌侵权,且参展商不能作出不侵权的有效举证的,参展商应当立即采取遮盖、撤展等处理措施;(三)参展项目已由人民法院作出侵权判决或者由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作出侵权处理决定,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参展商拒绝采取遮盖、撤展等处理措施时,展会主办单位可以收回参展人员参展证件或者取消参展商当届参展资格。

亚运会知识产权

亚运会知识产权

亚运会知识产权
亚运会知识产权是指与亚运会相关的创造性作品、商标、专利等经济利益的法律保护和管理。

亚洲运动会(Asian Games)是每四年举办一次的亚洲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由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lympic Council of Asia,简称OCA)主办。

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权:亚运会的标识、标志、口号等都属于商标,享有商标权保护。

这意味着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能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亚运会的商标,以免造成混淆。

2. 版权:亚运会的官方网站、宣传材料、图片、视频等都属于版权保护范围。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这些作品用于商业目的,不能擅自复制、修改或传播。

3. 专利:亚运会领域可能涉及一些新的发明、技术或设计,这些可以通过专利来保护。

例如,新型比赛设备、体育器材、医疗技术等。

4. 认证标识:亚运会的组织者可能会为一些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或服务颁发认证标识。

该认证标识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这个标识。

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维护亚运会的形象和权益,促进亚洲各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同时,它也提醒人们要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创造性作品或商业利益。

亚运官方特许产品授权委托书

亚运官方特许产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授权方:亚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方:_______(以下简称“被授权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亚洲运动会章程》和相关规定,亚运会组织委员会作为亚洲运动会的官方组织机构,拥有对亚洲运动会及其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权益。

为了确保亚洲运动会的顺利进行,推广亚洲运动会品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亚运会组织委员会特此授权被授权方生产和销售亚洲运动会官方特许产品。

一、授权产品范围1. 授权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商品、纪念品、吉祥物、宣传品等与亚洲运动会相关的产品。

2. 授权产品应符合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亚洲运动会闭幕式结束之日止。

三、授权权限1. 被授权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亚洲运动会官方标识、吉祥物等元素进行产品设计和生产。

2. 被授权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亚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授予的授权证书、授权标志等证明文件。

3. 被授权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进行亚洲运动会官方特许产品的销售和推广活动。

四、授权条件1. 被授权方应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能力和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 被授权方应遵守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制定的有关亚洲运动会的各项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3. 被授权方应在授权期限内完成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布置的相关任务。

五、授权费用1. 被授权方应向亚运会组织委员会支付授权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授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使用费、押金、质量保证金等。

六、违约责任1. 如被授权方违反本授权委托书约定的义务,亚运会组织委员会有权解除本授权委托书,并要求被授权方支付违约金。

2. 如被授权方在授权期限内发生违法行为,导致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声誉受损,亚运会组织委员会有权要求被授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亚运会共登记养护会徽、吉祥物等知识产权160项.doc

亚运会共登记养护会徽、吉祥物等知识产权160项.doc

亚运会共登记保护会徽、吉祥物等知识产权160项-; 新华社广州10月26日电(记者肖思思)记者从广州市政府了解到,广州亚运会共登记保护亚运会会徽、吉祥物等知识产权共计160项。

; 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保护亚运会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邓佑满在会上介绍,近两年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申请、注册、登记等工作。

到目前为止,对亚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名称等进行国际国内标志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共计160项。

; 邓佑满介绍,其中,68个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56个标志进行了特殊标志登记,其中2件会徽标志、2件吉祥物标志和2件吉祥物名称在我国进行了45个类别的全类商标注册,1件会徽标志和1件吉祥物标志分别在日本、美国、台湾等16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境外商标注册;22个标志和8首亚运歌曲进行了著作权登记;3项著作权、1个会徽商标(共34类)向海关总署进行了备案。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勇介绍,随着亚运会、亚残运会的临近,广州市工商局将重点加强对亚运城、亚运比赛场馆和亚运官员、媒体接待酒店周边商铺以及大型百货公司卖场、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等国内外游客主要购物地区的监管,组织执法人员每天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侵犯亚运标志和销售假冒、仿冒国际品牌商品事件。

; 前来参加这个新闻发布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武晓明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及保护与亚运会相关的知识产权,也更重视在亚运会期间营造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我们不仅要加强对亚运相关各种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亚运会这一世人关注重要的舞台,来展现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从而坚定世界各国投资者对我国良好投资环境的信心。

邱勇表示,未来,大学将变得越来越开放。

清华大学去年首次制订并发布了清华大学全球战略。

面向未来,希望亚洲大学能够共同探讨亚洲的价值与亚洲高等教育办学理念,提升亚洲大学在全球高等教育领域的影响力与话语权。

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21年1 月总第1 期 钐 11 00 0 4 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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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 的法律保护
张 磊 ,张 玉 超
徐州 2 11 ) 2 16 ( 中国矿业 大 学体育 学 院,江 苏
中图 分类 号 :G 1 82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号 :1 7 — 5 X ( 0 0 0 1 1 0 6 4 1 1 2 1 )1 — 4 — 3


1 届 亚 运 会 组 委 会在 广 州 正 式 签 约 ,成 6 为 广 州 21 年 亚 运 会 中 国 大 陆地 区 持 权 00
12 赞助权 _
在 赞 助 计 划 尚未 结 束 的情 况 下 ,广
参 考 《 京 市 奥 林 匹 克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规 北
定 》和 《 圳 第 2 届 世 界 大 学 生夏 季 运 州 亚运 会 的 赞 助 金 额 和 赞 助 企 业 数 量 已 深 6 动会知 识产 权保 护规 定 》的立 法经 验 ,于 经 全 面超越 历 届亚运 会 。广州 亚 组委 已签 20 年 1 1 09 月 1日颁 布 了 《 州 市亚 洲运 约 4 家 赞助 商 ,其 中高 级合 作伙 伴 7家 , 广 0 动 会 知识 产权 保 护 规定 》 。之 后又 于 21 合 作伙 伴 5家 ,赞助 商 5家 ,独家 供应 商 00 年 1 1日施 行 了 《 东省 亚运 标 志保护 1 家 ,供应 商 1 家 。赞 助 总额 超 过 4亿 月 广 1 2
月 C MMB手机 电视产 业 的兴 起 ,第 1 届亚 7月至 8 为第 二 阶段 ,核 心 销售 政 策为 6 “ 时预 售 、先 到 先得 ” 00 1 实 ;21 年 O月至 运会 的媒 体报 道 ,将 由传统 的 电视报 道演 变扩 张为 “ 媒体 形态 ” 的报 道 。 多 亚运 会 结束为 第三 阶段 , 实 时销 售 阶段 , 为 采取 “ 到先 得 ”的销 售政 策 。销售 渠道 先 将包 括 官方票 务 网站 、 门票 代售 网点 和赛 时阶 段 的场馆 售票 亭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穗府[2006]58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一)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拥有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是促进改革发展、有效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重要手段。

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对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工作,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的作用,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两个适宜”的良好环境,为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协调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建立在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统筹协调下的部门分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按职责分工,发挥主要职能作用。

科技、经贸、文化、司法、海关、教育、宣传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区、县级市知识产权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设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政策、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力度。

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税收、金融、贸易、科技、教育政策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以培育和保护专利、商标、版权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政策支撑体系。

最新-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综述 精品

最新-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综述 精品

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综述摘要采用文献资料、逻辑思维等方法,分析了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法律保护的重大意义,阐述了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侵权的特征及其保护策略。

保护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既为亚运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政保障,又保护了其合法赞助商的权益,还能促使亚运会健康地发展,同时对我国今后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借鉴价值。

关键词第16届亚运会;市场开发;侵权形式;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前言第16届亚运会将于2010年11月1日至27日在中国广州进行,此次亚运会是亚奥理事会历史上首次将全部市场开发权让渡给主办城市,为了、角保亚运会各级赞助商等相关权利人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亚运会,对于加强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因此,广州市根据《亚洲奥林匹克章程和规则》和《第16届亚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参考《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立法经验,于2009年1月11日颁布了《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之后又于201年1月1日施行了《广东省亚运标志保护办法》。

本文依据《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下称《规定》和《广东省亚运标志保护办法》的内容,通过侵权的实例案件,全面系统地阐述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完善并加大亚运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力度,确保成功举办亚运会,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第16届亚运会市场开发成就1.1电视转播权2009年5月20日,中央电视台与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在广州正式签约,成为广州2010年亚运会中国大陆地区持权转播商。

目前,国内外不少电视机构表示希望参与广州亚运会的电视信号制作,众多电视机构表示愿意购买广州亚运会的电视转播权。

预计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将接近总收益的10%左右。

随着3通信、手机电视产业的兴起,第16届亚运会的媒体报道,将由传统的电视报道演变扩张为多媒体形态的报道。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等13件特殊标志所有人地址变更备案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等13件特殊标志所有人地址变更备案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等13件特殊标志所有人地址变更备案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20.08.21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七二号
•【施行日期】2020.08.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七二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等
13件特殊标志所有人地址变更备案的公告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现对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提交的“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第T2020002号)”“杭州亚运会(第T2020003号)”“杭州2022(第T2020004号)”“第19届亚运会(第T2020005
号)”“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第T2020006号)”“杭州亚组委(第T2020007号)”“杭州亚运会会徽潮涌(第T2020008号)”“HangzhouAsianGames(第
T2020009号)”“HangzhouAsianGamesOrganisingCommittee(第T2020010号)”“Hangzhou2022(第T2020011
号)”“The19thAsianGamesHangzhou2022OrganisingCommittee(第T2020012号)”“HAGOC(第T2020013号)”“2022年第19届亚运会会徽(第32666305号)”等13件特殊标志所有人地址变更予以备案,变更后信息如下: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50号。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21日。

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佚名
【期刊名称】《广州政报》
【年(卷),期】2008(000)024
【摘要】<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已经2008年11月5日市政府第13届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月11日起施行。

市长(?)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总页数】5页(P2-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4
【相关文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J], ;
2.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规定》的通知 [J], ;;
3.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 [J], 无
4.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J],
5.浅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J], 李迪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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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提示

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提示

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提示亚运会,那可是体育界的一场盛大狂欢!咱中国人向来热情好客,可在这热闹的背后,您知道有个事儿得特别留神吗?那就是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您想想,亚运会就像一个精心打造的大舞台,运动员们在上面尽情展现风采,各种精彩的比赛项目、独特的标志和形象,那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筹备的心血结晶。

这要是有人随随便便拿去乱用,不就乱套了吗?
比如说,那些带有亚运会标志的商品,要是没有经过授权就被大量生产和销售,那质量能有保障吗?咱买回家,用不了多久就坏了,这不是闹心吗?这就好比您去市场买水果,看着红彤彤的苹果挺诱人,结果咬一口全是虫子,多糟心呐!
再比如,有人未经许可就拿亚运会的名义举办各种活动,宣传一些不靠谱的东西。

这不是给亚运会抹黑吗?这就像您精心准备了一场生日派对,结果来了一群不请自来还捣乱的家伙,能不生气吗?
有人可能觉得,不就用一下亚运会的标志或者名称嘛,能有多大事儿?嘿,您可别这么想!这就好比在别人家里乱翻东西,是不礼貌也是不合法的。

保护亚运会的知识产权,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脸面。

咱们作为东道主,得让全世界看到咱们对规则的尊重,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那咱们能做点啥呢?首先,咱自己得有这个意识,不买那些没有授权的亚运会商品。

看到有人在卖,咱还得劝劝他们,别干这违法的事儿。

还有啊,要是发现有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勇敢举报。

这就像看到路上有个坑,咱得提醒后面的人别掉进去。

总之,亚运会是咱们的骄傲,保护好它的知识产权,咱们才能更好地享受这场体育盛宴,让亚运会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全世界都看到咱们中国人的热情和文明!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知识产权局、中央外宣办、公安部等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

知识产权局、中央外宣办、公安部等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

知识产权局、中央外宣办、公安部等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知发协字[2010]113号【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a32公安部【发布日期】2010.09.13【实施日期】2010.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R12知识产权局、中央外宣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体育总局、高检院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知(国知发协字〔2010〕113号2010年9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党委外宣办、公安厅(局)、海关广东分署、工商局、版权局、体育局、人民检察院:第16届亚洲运动会将于今年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亚运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全面展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顺利举办广州亚运会的重要保障之一。

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广州市为中心、广东省为重点、其他地区协同配合,为举办一届祥和、精彩、难忘的亚运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使广州亚运会成为展现我国保护知识产权能力与水平的体育盛会,成为亚运史上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的典范。

为切实加强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亚运会是亚洲地区的体育盛会,为我国向国际社会展示知识产权保护形象提供了新平台。

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遵循国际体育惯例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以举办亚运会为契机,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大对亚运会赞助商、。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府[2017]4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1.27【实施日期】2017.0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7日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是广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知识产权枢纽城市,把知识产权打造成广州最叫得响的品牌,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南沙设立区域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国际仲裁模式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体系(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配合单位:广州仲裁委)。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10.20•【字号】粤知执[2010]153号•【施行日期】201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知执〔2010〕153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专利执法维权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广州亚运会秩序,我局制定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协字〔 2010〕113 号)(略)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2010 年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外宣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体育总局、高检院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2010 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协字〔 2010〕113 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加强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为举办一届祥和、精彩、难忘的亚运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化对广州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防止侵犯亚运会专利行为的发生,严厉打击全省专利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联动,确保涉及广州亚运会的专利权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三、工作机构成立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陶凯元局长为组长、唐毅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与监督处、政策法规处、协调与合作处和产业促进处负责人为组员的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的亚运会专利保护工作。

加强亚运会产权保护的倡议书

加强亚运会产权保护的倡议书

加强亚运会产权保护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
亚运会作为亚洲地区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是展示亚洲各国文化、经济、科技等方面实力的重要平台。

而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则是保障亚运会顺利举办、促进亚洲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保障。

目前,随着亚运会的日益临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

为此,我们倡议,加强亚运会产权保护,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相关部门加快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及
时发现并制止侵权行为。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与亚洲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共同制定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规范,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维护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总之,加强亚运会产权保护是保障亚运会顺利举办、促进亚洲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保障。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推动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而运动会作为体育领域的重要活动,同样也涉及到一系列的知识产权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有效地保护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运动会知识产权的范畴。

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赛事名称、赛事标识、比赛规程、比赛转播权等。

这些元素都具有独特的创造性和商业价值,是运动会品牌形象和商业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徽是运动会最具代表性的标识之一。

一个精心设计的会徽能够传达出运动会的主题、精神和举办地的特色。

为了保护会徽的知识产权,主办方通常会在设计完成后及时进行商标注册。

这样可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从而维护会徽的独特性和品牌价值。

吉祥物也是运动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爱、富有特色的吉祥物能够吸引大众的关注,增加运动会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与会徽一样,吉祥物的设计也需要进行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主题口号是运动会的核心宣传语,它能够简洁明了地传达运动会的理念和目标。

对主题口号的保护主要通过著作权法来实现,确保其创作的独特性和专属性。

赛事名称同样具有重要的知识产权价值。

一个独特、有影响力的赛事名称能够在公众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形成品牌效应。

为了保护赛事名称,主办方可以通过商标注册等方式,防止他人恶意使用或仿冒。

比赛规程是运动会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它包含了比赛的规则、流程和要求等内容。

虽然比赛规程本身可能不具备直接的知识产权属性,但如果其中包含了独特的创新设计和编排,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保护。

比赛转播权是运动会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经济权益。

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比赛的转播能够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主办方通过与转播机构签订合同,明确转播权的范围、期限和费用等事项,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有效地保护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呢?加强法律意识是关键。

主办方、参与者和相关机构都应该充分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

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

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法规类别】专利管理特殊标志【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8号【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0.04.02【实施日期】2010.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8号)《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亚洲运动会标志(以下简称亚运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亚运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亚运会标志是指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第16届亚运会组织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作为商标依法核准注册以及按照《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作为特殊标志核准登记的下列内容:(一)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会徽、会旗、会歌、格言等;(二)第16届亚运会申办机构的名称、标识、口号和其他标志;(三)第16届亚运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和其他标志;(四)第16届亚运会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会歌、会旗和其他标志;(五)《亚奥理事会章程和规则》和《第16届亚运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16届亚运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亚运会标志权利人,是指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和第16届亚运会组织机构。

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与第16届亚运会组织机构关于亚运会标志的权利划分,依照《亚奥理事会章程和规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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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字号: 大| 中| 小】发布日期:2010-09-14 10:07:25 浏览次数:
66次
第一条为加强对第16届亚洲运动会(下称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亚洲奥林匹克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保护和其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亚运会知识产权是指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下称亚奥理事会)、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下称广州亚组委)所享有的与亚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商业秘密、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等专有权利。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与亚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商标秘密、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等包括:
(一)亚奥理事会的名称、会徽、会旗、会歌、格言等;
(二)第16届亚运会申办机构的名称、申办标识、申办口号和其他标志;
(三)广州亚组委的名称、徽记、域名和其他标志;
(四)第16届亚运会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会歌、会旗、火炬、奖牌、纪念章、纪念品等;
(五)广州亚组委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举办的艺术表演、拍摄的影视宣传片、策划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创意方案、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和创作的其他形式作品、宣传品等;
(六)其他与亚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客体。

以上各项所称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是指亚奥理事会和广州亚组委。

本规定所称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是指经亚奥理事会或者广州亚组委授权使用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

第六条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维护亚洲奥林匹克运动尊严,专有权利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合法使用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

第七条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应当有助于亚洲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

使用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应当经亚奥理事会授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本规定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应当经广州亚组委授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本规定第四条第(六)项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应当经亚奥理事会或者广州亚组委授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广州亚组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亚运会知识产权:(一)申请商标注册;
(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三)申请专利;
(四)版权登记;
(五)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
(六)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七)域名注册;
(八)在场馆建设、设备采购等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条款;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保护措施。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盗用亚奥理事会和广州亚组委的名义,从事募捐、征集赞助、制作发布广告、组织宣传等活动。

第十条禁止下列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展览和其他活动中使用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户等名称中或者在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未经授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亚运会专利;
(六)未经授权,在产品、产品包装、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上标注涉及亚运会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
(七)故意为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八)其他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活动涉及亚运会知识面产权的,广告主应当具有或者说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查验权利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侵犯亚运会商标权、特殊标志专有权、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侵犯亚运会专利权的违法行为,由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侵犯亚运会版权的违法行为,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前款规定的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应当与广州亚组委建立信息通报及联系制度。

文化、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案件通报、移送、接收的衔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管的案件,由首先受理案件或者第一个发现违法行为的部门负责组织查处。

第十三条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依法查处。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均可向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在查处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证人;
(二)进行现场勘验,可以采用拍照、摄录、测量等方式进行检查,可以先行登记保存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三)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图纸、账册和其他资料;(四)调查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时,除行使前款所列职权外,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亚运会商标权、专利权的物品,可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

第十六条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对于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限期改正,消除影响;
(二)没收、销毁侵权产品以及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三)责令消除相关物品上违法的标识或者标记,违法标识或者标记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四)没收违法所得;
(五)予以罚款。

第十七条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属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规定,侵
犯亚运会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处罚措施的,对于非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1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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