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市南宫市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邢台市南宫市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
及答案解析
1、在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中,()占主体地位。
A、劳动力
B、生产工具
C、劳动资料
D、劳动对象
【答案】A
【解析】生产力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在上述三个要素中,劳动者是决定性的
要素,因为劳动者是生产活动的主体,生产工具是劳动者创造出来的,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者的掌握和作用
下,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生产资料在生产力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劳动资料中的生产工具,它
是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物质标志。
故选A。
2、公务员处于特殊的法律关系中,表现在()。
A、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公务员”双重身份
B、担任公职的人即丧失普通公民的身份
C、凡是公务员所从事的行为都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D、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而无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答案】A
【解析】公务员既是“公民”又是“公务员”,故A对B错。
公务员所从事的个人行为不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同时必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故C、D错。
3、关于农产品污染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农产品污染的唯一因素是农药和化肥的污染
B.有虫眼的蔬菜说明没施农药,因此属于放心菜
C.长期过度使用氮肥会导致土壤中的硝酸盐含量增高
D.用被污染的水浇灌蔬菜,不会影响蔬菜的质量
【答案】C
【解析】造成农产品污染的因素主要有:一是高毒、剧毒农药过量使用;二是工业“三废”的排放和用污水灌溉农田,使土壤中某些重金属元素偏高,造成农产品有害成分超标;三是添加剂、消毒剂等使用不当,造成肉类、水产品中含有有害成分;四是病虫害、禽流感等生物污染带来的污染。
因此A、D两项说法错误。
有虫眼的蔬菜,只能说明蔬菜遭受过虫害,并不等于没施农药,一有虫,菜农可能就会喷洒农药,而农药喷洒过后必须经过一定时间才能降解毒性,但有的菜农没等农药毒性降解就将蔬菜采摘上市了,因此B项说法错误。
C项当选。
某区城管局以王小二摆摊卖“煎饼果子”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武某将王小二打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王小二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B、武某殴打王小二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C、因王小二被打伤,扣押王小二物品的行为违法
D、王小二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武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扣押王小二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执行,A项错误。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三大特征。
本题中武某将王小二打伤的行为,该法律效果与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无关,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
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B项正确。
扣押行为本身是否违法应从扣押行为产生的前提来判断,即从城管局扣押物品的原因来判断扣押行为是否违法。
材料所给案例中,不能因王小二被打伤而认定扣押行为违法,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