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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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期)

(总第105期)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9月30日

营造优美环境喜迎国庆佳节

——省直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迅速部署节日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为让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并向国内外游客展现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形象新风貌,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爱卫办)等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0]135号,下同)精神,结合职能职责,迅速制定方案,部署系统内有关部门、单位在国庆前掀起治理工作热潮,干干净净迎国庆。

一、持续治理“五乱”,营造优美环境

省教育厅迅速部署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落实本地、本校在节日期间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工作,努力扮靓校园:一是集中治理校园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对操场、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和规范,确保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文明和谐、节约环保;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校园文化、亮化、净化、绿化和美化行动,提升学校环境建设水平;三是“因校制宜”结合校园景观和建筑特色,在学校大门、楼顶、过道、学生寝室、教室等处通过摆花扎景、悬挂灯笼、树立彩旗等打造节日景观,营造节庆氛围。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支队、机场支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对驾乘人员的“三乱”集中整治、创建文明示范公路、涉牌涉证、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严管严处“两节”期间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驾乘人员“三乱”等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系统内各单位、部门在节日期间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一是集中治理公路、航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卫生死角;二是切实做好公路汽车客运车站、水运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节日期间人流量大和人群聚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加大对客运车(船)的清洁保洁力度,严禁脏车(船)运行;三是检查和完善公路沿线标识、标牌设置;四是加大对违规占道、超限运输车辆、扬撒车辆及不规范施工等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积

极配合公安部门整治“车辆乱停”现象,规范停车秩序,确保安全畅通;五是因地制宜推进美化亮化行动,在车站码头、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结合地域特色摆花扎景,打造节日景观。

二、革除陋习、倡导新风

为推进节日期间文明社会新风尚建设,引导城乡居民树立良好文明卫生习惯,省教育厅部署各地教育系统要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利用校务自治宣传载体、班会团队会等平台,通过座谈、演讲、竞赛、征文、倡议等形式,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告别陋习、握手文明”、“我和家人除陋习”、“文明公约大家订”、“文明礼仪我先行”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二是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师生员工深入社区和村社、广场、街道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和文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对身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三是通过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生产劳动等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学习习惯、节约习惯,培养学生文明礼仪、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社会礼仪、公共场所礼仪。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支队、机场支队,通过发放《致驾驶人一封信》、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文明交通”签名承诺、开展文明劝导、“一所两窗口”活动等形式,在广大交通参与者中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普及文明交通

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三乱”等交通陋习。同时,在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和驾乘人员“三乱”、占用应急车道、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的曝光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罚,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文明出行。

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七进”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各种主题活动,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教育警示作用,防止乱扔垃圾和沿途抛撒等现象,继续强化对“乱吐、乱扔、乱倒”的治理,严管驾乘人员“三乱”行为。二是组织文明劝导队、宣传队进行宣传劝导,多措并举遏制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省卫生厅(省爱卫办)迅速转发了川城乡治办[2010]135号文件,并要求各市(州)卫生局、爱卫办、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报:奇葆书记、巨峰省长、崇禧副书记、泽高书记、魏宏副省长、尊平部长、彦蓉副省长及马波、保明、泓贵、国

安、先继同志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

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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