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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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婚⽣⼦⼥有继承权吗⾮婚⽣⼦⼥是婚⽣⼦⼥的对称,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所⽣的⼦⼥。

在有些国家,⾮婚⽣⼦⼥和婚⽣⼦⼥的权利是不同等的。

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有继承权吗?下⾯将由店铺⼩编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民法典规定⾮婚⽣⼦⼥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与婚⽣⼦⼥享有同等的权利,是有继承权的。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七⼗⼀条 ⾮婚⽣⼦⼥享有与婚⽣⼦⼥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婚⽣⼦⼥的⽣⽗或者⽣母,应当负担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的抚养费。

第⼀千⼀百⼆⼗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编所称⼦⼥,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编所称⽗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哪些情况下继承⼈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3、遗弃被继承⼈,或者虐待被继承⼈情节严重;4、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设⽴、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表⽰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的,该继承⼈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有第⼀款规定⾏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以上就是⼩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是享有继承权的,其婚姻法和继承法上的权利与婚⽣⼦⼥是⼀模⼀样的,不得歧视⾮婚⽣⼦⼥。

欢迎您在店铺上向专业的律师进⾏更多法律咨询。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Not good at listening to different voices is the greatest negligence of manager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导读: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根据我国《继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继承人员如果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那么会绝对导致继承权丧失。

除此之外,如果为了争夺继承的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也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

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甚或遗嘱难以执行导致遗嘱无效,却容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矛盾。

1、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2、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了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3、老年痴呆被自立遗嘱。

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会出现智力减退的情况,如罹患老年痴呆等,容易出现按照他人意志自立遗嘱的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确有明确的医疗诊断结果,证明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已经患有相应的病症,不具备正常的辨识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院对于这种遗嘱的效力是不能认定的。

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3篇)

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3篇)

第1篇在我国,继承法是规范公民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继承遗产的人。

以下将详细阐述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1. 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他们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1)配偶:配偶是法定继承人的核心,无论婚姻关系长短,配偶均有权继承遗产。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1)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二、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1. 继承权的丧失在以下情况下,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将被剥夺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将被剥夺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将被剥夺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将被剥夺继承权。

2. 继承权的放弃继承人可以自愿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继承开始前或者遗产处理前作出。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1. 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 转继承当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效力及于被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A. 被继承人死亡时B. 被继承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C. 被继承人失踪时D. 被继承人离婚时答案:A2. 继承人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A. 法定顺序B. 遗嘱顺序C. 协商顺序D. 抽签顺序答案:A3.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A. 口头遗嘱B. 书面遗嘱C. 录音遗嘱D. 所有以上答案:B4. 以下哪些人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A. 配偶B. 子女C. 父母D. 所有以上答案:D5.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A. 书面形式B. 口头形式C. 公证形式D. 无需任何形式答案:A二、判断题1. 遗嘱可以由他人代写。

()答案:错误。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除非遗嘱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书写,可以委托他人代写,并由遗嘱人亲自签名。

2. 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答案:正确。

3. 遗嘱人可以指定非亲属作为遗嘱继承人。

()答案:正确。

4. 继承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答案:错误。

继承权的行使是有时效的,一般为两年。

5. 遗嘱人可以撤销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答案:正确。

三、简答题1. 请简述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答案: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以书面形式明确指定其死后财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而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

2. 请列举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形。

答案: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故意伤害被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三生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其侄子李四。

张三去世后,其儿子张小发现遗嘱,但认为遗嘱不公平,拒绝承认遗嘱的效力。

请问张小是否有权拒绝承认遗嘱的效力?答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张小作为法定继承人,不能因为认为遗嘱不公平而拒绝承认遗嘱的效力。

吉大14秋学期《法学基础理论》在线作业二答案

吉大14秋学期《法学基础理论》在线作业二答案

吉大14秋学期《法学基础理论》在线作业二
一,单选题
1. 男女两青年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未审查通过,原因可能是()
A. 男方刚满21岁
B. 女方刚满20岁
C. 女方家长不同意双方的结合
D. 男方曾患麻风病,已经治愈
?
正确答案:A
2. 公司的法定代理人超过法定权限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法律无明确规定
?
正确答案:B
3.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A. 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
B.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C.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D. 罪责自负的原则
?
正确答案:C
4.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 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 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C. 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
D. 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
正确答案:A
5. 下列哪个案件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 对深圳市政府所做的责令停业的决定不服起诉的案件
B. 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C. 对某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D. 对海关征收关税决定不服起诉的案件
?。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后 , 女 士 得 了 癌 症 , 过 多 久 就 离 开 了人 孙 没
判决 。根据《 婚姻法》 最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人 和《 民法 院审理 离婚案件 处理子 女抚养 问题 的若
世 。楼 先生和养子相依 为命 , 但孙女士前 夫赵 先生找上 门来, 声称要讨 回 自己的房产 。楼 先
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分析 : 首先 , 楼先生及孙 女士
的父 母 和 儿 子 均 为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 法享有 继承权 。如 果楼先 依 生 要把 房 屋 过 户 给孙 女 士 的前 夫 , 当依法 征求其 他继 承人 的 应 同 意方 可 。根 据 《 承法 》 继 的规 定, 配偶 、 女 、 子 父母 为第一 顺序
继承 人。继 承开始 后 , 由第 一 顺
序继 承人继 承 , 第二顺 序继 承人
不继承。
其 次 , 先 生可 以 向人 民法 楼 院 提 起 诉 讼 , 取 孩 子 的 抚 养 争
权 。虽然楼 先生 系孩子 的继父 , 但其 同样享有争取孩子抚养权 的
50
的查 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以不受收养人无 子 可 女和 收养一名的限制。

案例 分 析 ・
案 例 : 先 生和 孙 女 士是 半路 夫妻 。二 人 楼
权 利 , 院 应 该 按 照 有 利 于 孩 子 的 发 展 而 作 出 法
结婚 时 , 女 士有 一个 两岁 的孩子 。 十二 年 孙
害被 继承人 的;二 ) 争夺遗产 而杀害其他继承 人 的; ( 为 ( ) 弃 被 继 承 人 的 , 者 虐 待 被 继 承 人 情 节严 重 的 ; 三 遗嘱, 情节严重的。 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 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 无子女; 二) ( 有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 的能力 ; 三) 患有在 医学上认 为不 ( 未

丧失继承权典型案例

丧失继承权典型案例

丧失继承权典型案例丧失继承权是指在法律上被剥夺了继承他人财产的权利。

以下是十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情况下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 犯罪行为导致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因为犯罪行为被判刑或处罚,法律可能规定他们丧失继承权。

例如,某人因杀人罪被判刑,他将丧失继承被害人的权利。

2. 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自愿放弃继承权,以便将财产留给其他人。

放弃继承权通常需要书面文件或遗嘱。

3. 重婚或无婚姻关系: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如果继承人有多个婚姻关系或根本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例如,某人同时与两个不同的人结婚,法律可能规定他们丧失继承双方的权利。

4. 不孝行为导致丧失继承权: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果继承人对父母不孝,他们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不孝行为可以包括虐待父母、拒绝照顾他们或无理取闹。

5. 财产转移:在某些情况下,继承人可能会将财产转移给其他人,以避免继承税或债务。

如果这种转移被法律视为绕过继承权的手段,继承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6. 离婚导致丧失继承权: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如果继承人离婚,他们可能会丧失与前配偶的继承权。

这是为了保护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公正。

7. 未满法定年龄: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未满法定年龄的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认为他们不足以管理或继承财产。

8. 没有合法子女: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果继承人没有合法的子女,他们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鼓励继承人将财产留给下一代。

9. 未能遵守遗嘱要求: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规定了特定条件或要求,但未能遵守,他们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例如,如果遗嘱要求继承人完成大学学业,但他们未能达到这个要求,他们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10. 民族歧视: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存在民族歧视,继承人可能会因为其民族身份而被剥夺继承权。

这种情况下,法律不公平地对待某些继承人,违反了平等权利原则。

以上是十个典型案例,展示了不同情况下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保护继承权的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以确保公平和正义。

普法系列:《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新规定

普法系列:《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新规定

普法系列:《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新规定1、设立继承宽恕制度继承中的宽恕制度,是指当继承人因出现法定事由而丧失继承权时,因得到被继承人的原谅而又恢复继承权。

依《继承法》第7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前两款因为涉及刑事犯罪,且情节更加恶劣,故不适用宽宥制度,司法实践中只有后两款适用。

《民法典》第1125条在保留上述四种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增添一种情形即“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同时,特别规定“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确立继承中的宽恕制度,填补了此项立法的空白。

宽恕制度,其实就是给继承人犯错后一个悔改的机会。

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比较普遍的情况下,缺少继承宽恕制度,既剥夺了作为继承人的子女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有悖于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的真实意愿。

因此,只要被继承人原谅了继承人,则适用宽恕制度,不再当然地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这是在继承领域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2、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权被限定在晚辈直系血亲范围内。

《民法典》第1128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扩大了代位继承权主体范围。

此扩大,不是指第一顺位、第二顺位上范围的变化,而是仅指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部分。

3、确认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效力并明确要件《继承法》第17条规定五种遗嘱方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专升本民法-继承权模拟题

专升本民法-继承权模拟题

专升本民法-继承权模拟题专升本民法继承权模拟题在专升本民法的学习中,继承权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部分内容,下面为大家准备了一组相关的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是()A 配偶B 子女C 兄弟姐妹D 朋友答案:D解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朋友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2、甲在生前立有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其死后留给其儿子乙。

但在甲去世后,发现甲还有一份公证遗嘱,将房屋留给其女儿丙。

此时,该房屋应按照()进行继承。

A 甲的第一份遗嘱B 甲的公证遗嘱C 由乙和丙协商分配D 按照法定继承答案:B解析: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冲突时,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

A 配偶B 子女C 兄弟姐妹D 父母答案:B解析: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二、多项选择题1、遗产的范围包括()A 公民的收入B 公民的房屋C 公民的林木D 公民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答案:ABC解析: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等。

但公民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下列情形中,丧失继承权的有()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B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C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D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种情形均会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的形式有()A 公证遗嘱B 自书遗嘱C 代书遗嘱D 录音遗嘱E 口头遗嘱答案:ABCDE解析: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三、判断题1、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对解析: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2024是怎样的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相关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法学概论》考试试卷及答案

《法学概论》考试试卷及答案

法学概论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70分,共 20 小题,每小题 3.5 分)1. 行政法中的行政是指( )A. 一般行政B. 公共行政C. 私人行政D. 组织行政2.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不包括( )A. 税收征纳关系B. 财产所有关系C. 财产流转关系D. 财产继承关系3.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在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相抵触,则( )A.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B. 遗嘱无效C.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均无效D. 财产在遗嘱协议与遗嘱之间分割处理4.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A. 6个月B. 1年C. 2年D. 4年5. 下列哪一项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A. 纳税B. 服兵役C. 参加选举D. 劳动6.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 )A. 应撤销B. 无效C. 不成立D. 应废止7. 下列属于社会保障法的渊源是( )。

A. 劳动法B. 失业保险条例C. 义务教育法D. 教师法8. 关于按份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应对共同财产共同管理B. 共有人出让自己应有的部分,须经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C. 共有人约定禁止分割的,共有财产不得分割D. 分割共有财产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9. 下列不属于实体法的是( )A. 民法B. 刑法C. 诉讼法D. 行政法10. 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出的代表是( )A. 全国人大代表B. 省人大代表C. 直辖市人大代表D. 县人大代表11. 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A. 只能向产品的责任者要求赔偿B. 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C. 只能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D. 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12. 纳税人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纳税的行为是( )A. 偷税B. 抗税C. 漏税D. 欠税13.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 )部宪法。

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有哪些⾏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本⽂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的、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的、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形。

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继承⼈有哪些⾏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下列⾏为之⼀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的。

继承⼈故意杀害被继承⼈是⼀种严重的犯罪⾏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的。

继承⼈杀害其他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杀害遗嘱继承⼈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杀害法定继承⼈;既包括第⼀顺序⼈继承⼈杀害第⼆顺序继承⼈,也包括第⼆顺序继承⼈杀害第⼀顺序继承⼈。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以遗嘱⽅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效,并按继承法第⼋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是指对没有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被继承⼈有扶养义务⽽拒不履⾏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是指在被继承⼈⽣前对其从⾝体上或精神上进⾏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如确有悔改表⽰且被遗弃⼈在⽣前表⽰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为的时间、⼿段、后果和社会影响⽽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前表⽰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所⽴的遗嘱的内容。

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所⽴的遗嘱毁灭。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利益,并造成⽣活困难的,应认定其⾏为情节严重。

2021《继承法》规定这4种人不能继承遗产有遗嘱也不行

2021《继承法》规定这4种人不能继承遗产有遗嘱也不行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遗产和的新闻层出不穷,有兄弟姐妹争抢遗产反目成仇的,有老人立遗嘱把房子不给儿女给外人的,也有父亲过世儿女一致放弃遗产钱房都给母亲一人的。

以上这些选择,只要合法,都是继承者的自由。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死者在生前通过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名下财产在自己死后的归属问题作出安排。

立遗嘱人可以对自己名下的财产作出任意处置,可以安排给子孙,可以送给某个非法定继承人,可以捐给国家或集体,只要合法,遗嘱内容就是有效的。

法定继承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依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进行遗产分割与继承。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遗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来讲,以上两种继承方式涵盖了绝大多数继承案例,但有4种人,他们不能继承死者遗产,亲生子女也不行,有遗嘱也不行!第一种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等不及老人正常过世,为谋家产下手将人害死,这种图财害命的豺狼之辈,不配继承死者的家产。

因此《继承法》规定,剥夺其法定继承权!不管是否有成功杀人,未遂还是既遂,只要实施了相应故意杀人行为,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则规定,如果死者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可确认遗嘱无效,剥夺其继承权。

杀人凶手还想继承被害人的钱财,做梦!法律不可能允许这种毫无人性的做法!第二种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为各种原因,想多分财产乃至独占家产的心理,可以理解。

但想想是正常的,贪婪过头真不择手段为此杀害其他继承人就是法理不容的了!为己私利,罔顾血缘亲情的人,不配享受继承权。

同时,《继承法》司法解释中规定,遗嘱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确认遗嘱无效,凶手被剥夺继承权。

法学考试:2021民法真题模拟及答案(5)

法学考试:2021民法真题模拟及答案(5)

法学考试:2021民法真题模拟及答案(5)共144道题1、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予以公告,公告后()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有人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2001年真题](多选题)A. 1个月B. 3个月C. 6个月D. 1年试题答案:B2、下列哪些情形下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2001、2019年真题](多选题)A. 诉讼B. 仲裁C. 通过第三人向债务人表达请求履行D. 债务人向第三人承认债务试题答案:A,B3、以下民事行为属于法定代理的有()。

[2012年真题](多选题)A. 父母代未成年子女为民事行为B. 工会代会员签订集体劳动合同C. 法定代表人代企业法人谈生意、订合同D. 村民委员会代本村孤寡精神病人为民事行为试题答案:A,B,D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属于()。

[2009年真题](多选题)A. 实质上的民法B. 狭义上的民法C. 公法D. 私法试题答案:A,B,D5、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

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

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多选题)A. 该遗赠失效B. 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C. 该遗赠不生效D. 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试题答案:B6、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多选题)A. 名誉权B. 名称权C. 隐私权D. 配偶权试题答案:D7、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是()。

(多选题)A.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权利B. 购买合法销售的专利产品后再转卖给他人C. 临时过境的运输工具依互惠原则为自身需要在其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D.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试题答案:D8、继承人丧失其继承权的情形有()。

[2003、2011年真题](多选题)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B. 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C. 遗弃被继承人D. 对被继承人曾有虐待行为试题答案:A,B,C9、以下()发明可以依法取得专利权。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有权继承遗产吗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有权继承遗产吗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有权继承遗产吗遗产的继承人在丧失继承权的时候是没有权利继承遗产的。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根据我们继承法的规定,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遗产的继承人在丧失继承权的时候是没有权利继承遗产的。

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确在什么情况下遗产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具体有以下这些情况:第一种情况,遗产的继承人为了继承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这种情况下,只要继承人实施了杀害的行为,不管有没有杀死被继承人,继承人都会丧失继承权。

第二种情况,继承人为了多继承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的继承人,那么实施杀害行为的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如果实施杀害行为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那么可以认定为这份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在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嘱中分给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的那份财产即可。

第三种情况,如果说被继承人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对被继承人有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不管不顾,那么继承人则丧失继承权。

或者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虐待殴打被继承人,那么也会丧失继承权,但是继承人之后确实后悔虐待、遗弃被继承人,并且自觉的履行了自己应该尽到的抚养义务并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原谅的,那么可以不认为是丧失了继承权,还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

第四种情况,就是继承人为了继承遗产,自己伪造了一份遗嘱,或者是在被继承人立好遗嘱之后,认为自己继承的遗产较少而销魂遗嘱或者篡改遗嘱的,如果因为继承人的伪造、销魂、篡改的这些行为,侵害了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的权益的,那么就会丧失继承权。

那么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根据我们继承法的规定,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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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试题多选答案

继承法试题多选答案

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哪些财产可以被继承?A. 个人财产B. 家庭共有财产C. 公司财产D. 国家财产答案:A2. 继承权的丧失主要有哪些情形?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B. 故意伤害被继承人C. 遗弃被继承人D. 以上都是答案:D3.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A. 配偶、子女、父母B. 父母、配偶、子女C. 子女、配偶、父母D. 子女、父母、配偶答案:A4.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是什么?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关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同时进行答案:A5.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A. 配偶B. 兄弟姐妹C. 祖父母答案:A, D6. 如果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那么该口头遗嘱需要在多少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才有效?A. 一个B. 两个C. 三个D. 四个答案:B7. 在遗产分割时,如果存在尚未出生的胎儿,应当如何处理其应得份额?A. 不予保留B. 由其他继承人平分C. 保留并交由监护人代为保管D. 由法院决定是否保留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列哪种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A. 故意伤害被继承人未造成严重后果B. 长期未尽赡养义务C. 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D. 放弃继承权声明后又撤回答案:C9. 如果遗嘱人在生前多次修改遗嘱,应以哪一份为准?A. 第一份遗嘱B. 最后一份遗嘱C. 经过公证的遗嘱D. 所有遗嘱的平均值答案:B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遵循的原则是?A. 平均分配原则B. 按劳分配原则C. 照顾弱势群体原则D. 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原则答案:D二、填空题1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分为________和________两种形式。

答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12.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有效遗嘱,则应首先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________。

中国新的遗产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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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新遗产继承法的内容有总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附则这五部分组成,在最新的基础法当中,明确规定遗产是从公民死亡以后开始继承的,可以被继承的只能是当事人生前所遗留的合法财产。

遗产的继承分为三种,分别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中国新的遗产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 继承编

民法典 继承编

举例
六、增加遗嘱继承的方式
爸,您不认识字,如果不懂写字的话,遗嘱内容可以口述给我,我 打印出来给您签字。或者干脆,我们可以用录视频的方式,将您所 要表达的遗嘱内容说出来就可以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的《继承编》用五个条文规定遗产 管理人制度,包括遗产管理人的选任、遗产管 理人的指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遗产管 理人的报酬请求权以及遗产管理人没有尽职尽 责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这些具体规定,增强 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可操作性。填补了现行 《继承法》未确立遗产管理制度的立法欠缺, 保证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可操作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 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 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 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 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原继承法中第十七条规定了五种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新的《民法典》増加了打印 遗嘱和录像遗嘱。
继承法虽然有强烈的身份属性,涉及公序良俗,但终究还是属 于私法领域。只要被继承人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法律就应该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便利。
打印和录像在目前来说应该是比较便捷且很流行的方式,如果 坚持一定要手写,不能打印;坚持只能书面,不能通过数码技术 记录,就无法紧跟时代潮流,也就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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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人由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遗嘱分哪些类型,其各自有效要件是什么?
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遗嘱必须依法采用法定形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条的规定,合法的遗嘱形式有以下五种:
(一)公证遗嘱;即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须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不得他人代理。

同时,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如果遗赠人不识字或虽识字但无法亲笔书写的,可向公证员口述,由两名公证员在场并作出记录,随后,公证员要向遗嘱人宣读记录内容,经遗嘱人确认后签名盖章。

公证遗嘱是最严格的,也是效力最高的遗嘱形式。

如果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不同或抵触的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自书遗嘱;即遗嘱人生前亲自手写的遗嘱。

《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此外,对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三)代书遗嘱;即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成的遗嘱。

《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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