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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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积极破解新难题,探索建立了养老保险政府分担机制,不断增强基金支付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5.4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5-109-03

一、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和完善过程

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从1984年开始起步,省级统筹经历了探索建立和深化规范两个阶段。

1、探索建立阶段。1992年,陕西省由省政府发文开始建立省级同酬制度。全省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筹项目等逐步实行统一,同时,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要求各市将结余基金的30%统一上解省级用于全省调剂,70%留在当地管理。但这种初级的省级统筹效果并不理想。基金结余上解很难,省级基金调剂能力非常有限,难以实现确保发放;政出多门,引起各市之间攀比;省级对各市基金的监管难以到位,基金被地方挪用。

2、深化规范阶段。1998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陕西省制定

出台了《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全省统一参保缴费政策,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养老金个人账户建账时间。1998年8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从2000年5月起,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了税务征收,养老保险实行了统收统支制度。2001年1月,以定编、管人、管事为主要内容,对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工作全部到位,全省以“六个统一”(统一政策、统一费率、统一统筹项目、统一缴拨方式、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经办机构统一垂直管理)为主要标志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实施。

(二)当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老龄化、城镇化、市场化三大挑战。一是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按照国际标准,我国现在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迅速发展的老龄化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巨大。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人均收入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的特点。西方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是“先富后老”。我国工业化尚未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造成“未富先老”。当前,我国每年新增300多万名退休人员,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从上世纪90年代初10:1上升到目前的3:1.预计到2030年后,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时期,到时如果这个问题没有适当的解决对策,将会严重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二是城镇化的挑战。

未来几十年,我国城镇化将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由此带来两个问题,第一是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应对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社会保障需求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第二,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后,农村老弱人群基本社会保障问题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市场化的挑战。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吸纳新生劳动力的主渠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而传统依托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适应这种分散化、活动性强的就业格局的变化,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这种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形势转变,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在统一政策、确保发放、扩大覆盖面、强化保障作用、确保基金安全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

1、养老保险的主要责任集中在省级,需要建立分担机制化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和责任集中在省级,市、县政府未承担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直接责任,地方财力投入机制缺失,从长远看,基金隐性缺口较大。

2、养老保险行政管理出现了新的变化,需要积极应对。省级统

筹的深入开展,使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的事权发生了大的变化,尤其是对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后,地方政府不直接管钱、管人,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工作弱化,甚至一些地方对职工提前退休把关不严,出现了“地方请客、省上买单”的现象。

二、相应对策及成效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是解决陕西省省级统筹新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涉及到对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事权和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和划分,还涉及到对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养老保险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的量化考核,涉及到地方财政资金对养老保险的支持,是一项影响长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经过多年探索,2009年,陕西省印发了《关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工作的通知》,建立起了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使省级统筹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主要内容

1、体现公平原则。一是基金支出合理分担原则。各市政府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超出预算部分和当年新增基金支出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担,各县(区)政府分担比例,由各市政府确定。二是与重要工作指标挂钩原则。将每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和新增退休人数等作为责任分担的重要指标。三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结合各市经济发展等情况,考虑各市财

政收入增长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等因素,合理进行分担。

2、量化分担责任。一是量化基金支出超预算的责任。各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超出预算部分(不含当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和新增的其他待遇支出),由各市政府按40%的比例分担。各市当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新增加的基金支出(除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外),以及各市当年按国家或省规定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其他待遇新增加的基金支出,由各市政府按5%的比例分担。各市当年基金收入大于基金支出的,基金收入比基金支出每多10%,减少分担比例一个百分点,但各市分担比例最低不得少于3%。二是量化扩面责任。各市政府对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承担责任,未完成扩面任务所形成基金减收部分由市政府分担,按未完成扩面指标人数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的一半,在年终财政决算时一次性扣减,扣减的资金直接划入省财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三是确定分担系数。按省、市近3年养老金平均水平、参保人数平均增长率、退休人数平均增长率、养老保脸费征收平均增长率、地方财政平均增长率等综合计算确定分担系数。

3、明确具体办法。基金支出预算是建立分担机制的重要基础,陕西省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办法对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批准、执行程序及基金支出预算项目、预算调整、基金支出预算不包括的项目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离退休人员人数预算、基金支出预算总额做了量化规定,将市、县政府的责任量化为一系列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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