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名单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周岁-55周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内容为:
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
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⑺石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严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许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周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严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严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严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7.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人员须经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9.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仍在操作平台上,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10.多层作业、交叉作业和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特别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和中毒等事故。
11.多人工作时,必须相互注意安全,严禁在施工现场及未就位设备附近休息和睡觉,若有违者罚款50元。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若有违者,对吸烟者罚款500元,吸烟者所在单位罚款2000元。
13.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若有违者罚款50元。
14.现场动火、破土、登高、进设备作业等均需办理作业许可证,对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者就开始作业的单位罚款500元。
⒖现场打磨时必须戴防护眼镜,若有违者罚款50元。
⒗现场切割时必须戴墨镜,若有违者罚款50元。
⒘.射线检测作业严禁白天进行,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白天进行作业时,要有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有进行的X、Y射线检测作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
⒙.射线作业场所按要求设警戒区,挂设警示灯,并有专人监护,对未按要
求作业的罚款200元。
⒚.非射线检测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射线作业区域,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⒛.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办理好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现场。
21.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必须有阻火器。
22.车辆在厂内行使,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行使,履带式车辆进入厂区或必须通过厂区道路时,应采取有效的铺垫措施,不得损坏厂内道路,若有违者罚款200元。
23.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对未按要求着装着罚款50元/每次。
三、起重吊装作业
1.大型设备构件吊装,技术部门必须根据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方案,并按其实施。
2.吊装前技术部门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要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
3.吊装前,工程部应事先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当风力在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对违章作业的单位罚款500元。
4吊装前,技术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和机(索)具(其中吊耳的着色检查由安装单位负责,平衡梁的着色检查由吊装单位负责),确认无误后安全部门办理起吊令方可起吊(限大、中型或特殊设备或构件)。
5.大型吊车在吊装前应试吊,吊车的各类检查必须在试吊前进行,组装单位
需将各类检查记录交安监部1份存档、备查,安监部同技术部、工程部与甲方联合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吊装作业区应设置警戒绳,并派专人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过,起吊物下严禁行走、站人,若有违者罚款50元/项。
7.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使用统一信号、旗语,严禁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作业。
8.施工现场所有电焊把线,不得与吊装钢索绳相交在一起。
9.起重吊装工作人员(包括起重机、卷扬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旗、哨、警戒绳、荧光背心齐全,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若有违者罚款50元/项。
10.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它设备连接的物件,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若有违者对司机和起重指挥者各罚款100元。
11.大型吊车应有防雷电措施。
四、现场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临时用电票),临时电源的安装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用电要求。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作业证方可上岗工作(证件2年复审一次),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学徒电工必须在有证电工的监护下方可操作,不得单独作业,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3.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乱接线或撬锁者罚款100元,并将其清除出场;
4.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电源线,不得拖拉在地上,须架高1.8m以上,脚手架及树枝上严禁架设电源线路;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无损坏、老化和漏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