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99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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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表式)
台帐封面:
××公司××标
安全××××××
施工单位:××××××××
时间:××××××××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特种设备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台帐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危险品管理使用台帐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帐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中小型机械设备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教育记录
记录人:时间: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劳动保护三级教育卡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
注:1、班前安全活动与周讲评记录是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的安全活动原始记录,由班组长交底当天施工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正确,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情绪,并以天为单位做好记录。
2、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小结一周班组在施工活动中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本组人员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并做好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
3、班前安全活动与周讲评记录以活页形式分发给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和周讲评,并做好记录,每周将活页记录汇总到项目经理部,以便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归并入安全台帐整理成册。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第页,共页
主持人:记录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第页,共页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隐患整改反馈表
共份,项目经理部、总监办、建设单位(视情况)各1份。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
共份,项目经理部、整改落实人、总监办(视情况)各1份。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图片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处理表
填表人:时间: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
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及用电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派专业人员整改并排除隐患;发现属经常性、系统性的安全隐患,应签发整改通知单,结合隐患的性质及时作出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应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要求,转入事故隐患评审处理程序,记录在案。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施工日志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保障措施申报表
共份,项目经理部、总监办、建设单位(视情况)各1份。
附件:
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报告单位:签发人:
报告时间:年月日时分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赠品不喜欢可以删除)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
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
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
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
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
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
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
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
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