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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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案例:我国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对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状况的调查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结合社会在关心和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举措,对解决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提出以下见解。
一、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阶层
从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总体情况来看,可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生理性弱势群体,如残疾人、五保户、大龄劳力等,他们由于老、弱、病、残等明显的生理原因沦为了弱势群体,基本上要靠社会保障来维持正常生活;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有三种构成:一是贫困户劳力,这一群体在社会人数众多,他们落后的生产技术、低水平的经营管理,还无法形成大范围的规模种植,生产结构单一,一旦遇到灾情连生产自救的能力都几乎没有;二是闲置劳动力,他们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而显得相对过剩,又由于文化和素质程度低无法参与外部竞争而长期滞留社会,是我们要千方百计重点转移的对象;三是由于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生产经营亏损。
二、解决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弱势群体的环境。
从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分析,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应走加快发展经济和社会保障救助相结合的道路,在社会
建立起以产业转移为主体、智力扶贫为根本、社会保障救助为补充的扶贫体系。
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标准。
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方面,社会是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的主体,要增强社会出台政策的透明度,狠抓政策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家庭的制度,组织开展“挂钩帮扶”、“扶贫济困”等活动,使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党和社会的关爱;另一方面,坚持社会化帮扶新举措,建立全方位帮扶绿色通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优势,有计划地解决好社会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共同致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以加快社会小城镇建设推进非农产业转移小城镇是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中心。
城镇化不仅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连队职工群众聚集的过程,而且是社会区域规模上的扩大、功能和设施上的完善以及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与价值观念向社会渗透、推广的过程。
因此必须把加强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社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来抓。
要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营造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实现社会连队联动和协调发展,并使社会劳动力享有均等的
就业机会,大力推进社会小城镇建设,减少农业人口数量,扩大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的容量。
当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办法,将小城镇的发展引导到集中、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来。
可通过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剩余劳动力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小城镇建设加快了,必然带动社会商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第三产业的发展,除了可以安排一部分劳动力外,还可以拉动市场需求,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
我国的社会应进一步为发展社会小城镇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城镇化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完善城镇功能,充分发挥城镇的聚集效应,为社会贫困劳动力转移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探索完善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虽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贫困人口中有许多是由于疾病、智力缺陷、缺少劳动能力、年老体弱等原因而长期滞留在弱势群体中,他们中的许多人,得到救助,但由于救助的范围狭窄、水平低,社会的民政救济、低保补贴等制度的实施也因经费来源不足收效不够大,劳动力严重不足的社会弱势群体仍然生存困难,难以摆脱贫困。
因此,应确定社会低保合理的标准和方法,保障这部分人口的生活不远离社会居民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