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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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工作原则:纪检监察干部应熟悉党的纪律、政治纪律和廉政建设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任务和职责有清晰的认识。

2. 纪律审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收集、核实、调查、审查等环节,以及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3. 调查取证:掌握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包括查找证据、采取询问、调取相关资料等手段,以便有效地开展调查工作。

4. 纪律处分:了解纪律处分的种类、程序和标准,掌握对不同违纪情况进行处分的方法和原则,确保纪律处分的公正和合法性。

5. 巡视巡察:熟悉巡视巡察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包括制定巡视巡察计划、进行巡视巡察任务、撰写巡视巡察报告等,以便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6. 廉政教育:了解廉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廉政培训、推行廉政文化建设等,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7. 监督执纪问责:了解监督执纪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建立健全监督执纪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等。

8. 监督检查:熟悉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任务、撰写监督检查报告等,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和质量。

9. 党风廉政建设: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方法,包括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和制度建设等,提高党组织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10. 反腐倡廉工作: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包括发现、查处和预防腐败行为的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02 处理执行
对处理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应 有的惩处,并对其他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03 处理监督
对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 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 纠正。
04
纪检 监察 工作方法与技巧
如何收集证据
证据收集原则
合法、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
纪律审查
是指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审查,通 过审查案件、听取陈述、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 事实真相,提出处理意见。
监察调查
是指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 ,通过收集证据、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事实真 相,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案件审理与执行
案件审理
是指对已经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理,由审理委员会或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审查、评议,提出 处理意见。
02
监察
监察机关的简称,主要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监督
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
03
纪检与监察的关系
两者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侧重于党内监督,监
察侧重于国家行政监督。两者在实践中需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党和国
家的利益。
纪检 监察 的重要性
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03 注意事项
尊重被谈话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采取 强制措施或威胁、引诱、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如何撰写调查报告与审查报告
撰写要求
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调查和审查情况,提供 充分的证据支持结论。
内容结构
包括引言、正文(事实、证据、分析等)、结论 和建议等部分,正文需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
语言规范

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1、党的纪律处分包括:—OA、警告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留党察看E、记过F、开除党籍标准答案:ABCDF2、《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A、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B、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C、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D、必须自觉遵守党章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E、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标准答案:ABCE3、《党章》总纲中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是—O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B、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某某,求真务实C、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D、坚持社会主义道路E、坚持民主集中制标准答案:ABCE4、全党同志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___ OA、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B、少数服从多数C、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D、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标准答案:ABCD5、《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是对“廉”的具体化,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之间的关系。

A、公与私B、廉某某C、俭与奢D、苦与乐E、荣与辱标准答案:ABCD6、劝党员退党,简称“劝退”,是指—,经党的支部对其进行教育并在限期内仍无改正和转变的,党组织应当劝其退党。

A、不履行党员义务B、党员缺乏革命意志C、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D、不符合党员条件标准答案:ABD7、预备党员的权利,除没有—以外,其他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A、申诉权B、控告权C、表决权D、选举权E、被选举权标准答案:CDE8、党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oA、年轻化B、青年化C、革命化D、科学化E、知识化F、专业化标准答案:ACEF9、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__、__个别酝酿、—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A、集体领导B、民主集中C、书记个人决定D、会议决定E、常委会决定标准答案:ABD10、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中央委员会—OA、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B、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C、解释党的章程D、修改党的章程E、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F、选举中央政治局标准答案:ABDE11、在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委员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OA、只能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B、必须先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C、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D、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标准答案:CD12、党选拔干部坚持—,反对任人唯亲。

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点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点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点总结
1. 党纪国法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纪律、宪法和法
律规定等。

2.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公正、严格、公开、慎重。

3.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监督党员和党组织遵守党的纪律
和执行党的决定。

4.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程序:接受举报、立案调查、作出
处分决定等。

5. 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6. 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
从严治党等。

7. 反腐倡廉的主要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力度、加强
教育培训等。

8.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保持
清正廉洁等。

9. 违纪违法行为的分类和处理:违纪行为包括轻微违纪、一般
违纪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等。

10. 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职责:监督公职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职业行为、防止腐败等。

11. 监察工作的工作程序:受理监督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等。

12.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察制度、推进反腐斗争等。

2024年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共90题)

2024年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共90题)

2024年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共90题)1、反映促办工作是指将信访举报件中反映出来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2、转交承办工作是指将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3、过问督办工作是指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信访的督促检查。

4、移送承办工作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的信访举报件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5、信访谈话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派人与被反映人或(有关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当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6、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指(县及县以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7、根据案情的性质和复杂程序,按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案件检查的方式,大体上可分为(自办)、协办、交办三种方式。

8、直接管辖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直接受理和查处。

9、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必经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10、党纪申诉案件的审理方式有(复议)和复查两种。

11、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1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1年)留党察看期限。

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12、党员受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1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5年)内不得重新加入党。

15、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16、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

17、预备党员违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纪检监察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需要进行知识交流,以下是一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材料。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是维护党的纪律和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1. 依法治纪。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 严肃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执纪与教育相结合,既要严肃追究违纪责任,又要关心和帮助党员干部做好工作。

3. 突出重点。

纪检监察工作要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问题为切入点,锁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和检查。

4. 全面纪律。

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覆盖党内各个领域和层级,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和措施。

三、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技巧1. 坚决依法办事。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立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公正。

2. 审批权制约。

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减少人为干预,建立审批权制约机制,确保绝大多数问题可以自行解决。

3. 建立档案管理体系。

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将重要信息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方便查询和利用。

四、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和挑战1. 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 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保持持久战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作。

3. 群众监督的有效性。

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依靠群众的监督力量,但受到了一些困难,需要不断寻找有效的方式和方法。

五、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要求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党性修养。

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知识整理

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知识整理

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知识整理1、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2、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三项主要任务是:(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五项经常性工作:(1)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5)保障党员的权利。

4、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5、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6、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7、党内监督的四个主要途径:(1)党员群众的监督;(2)党的各级组织和各个部门的监督;(3)职能部门的监督;(4)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8、《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种监督制度:(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7)谈话和诫勉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270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应知应会题库及答案

270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应知应会题库及答案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应知应会题库1.《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 )开始施行。

A.2020年1月20日B.2020年1月21日C.2020年1月22日D.2020年1月23日正确答案:B2.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则。

A.党员、干部B.干部、群众C.党员、群众D.社会、群众正确答案:A3.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

对检举控告人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确有需要采取上述方式追查其身份的,应当经()以上纪委监委批准。

(2分)[单选题]A.中央B.省级C.设区的市级D.县级正确答案:C4.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 )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2分)[单选题]A.专门机关B.政治机关C.专责机关D.监察机关正确答案:C5.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

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

(2分)[单选题]A.批评B.惩戒C.教育D.处罚正确答案:C6.()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

(2分)[单选题]A.省级B.设区的市级C.县级D.乡镇正确答案:C7.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

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核查处理。

(2分)[单选题]A.3B.5C.7D.15正确答案:D8.《规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 ),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纪检工作方法与技巧
调查取证方法
介绍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如询问、讯问、调取证据 等,以及在调查过程中如何合法合规地收集和固定证据。
谈话技巧
讲解与涉案人员或相关证人进行谈话的技巧和方法,如何通 过有效的沟通获取信息,以及如何应对各种谈话局面。
纪检法律法规与政策
纪检法律法规
列举并简要解释与纪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果相统一。
监察法律法规与政策
要点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
要点二
政策文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等。
04 业务知识在纪检监察中的应用
业务知识在纪检工作中的运用
1
纪检工作需要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包括党纪党 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以便更好地开展监 督执纪工作。
监察工作流程与规范
工作流程
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移送 审查起诉。
工作规范
严格依法开展调查工作,保障被调查人的合 法权益,接受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监察工作方法与技巧
工作方法
谈话、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 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等。
工作技巧
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运用党性教育、 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执 法方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
纪检人员管理
介绍纪检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 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以及纪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 范。
纪检工作流程与规范
纪检工作流程
详细介绍纪检工作的流程,包括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规范 。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三篇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三篇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三篇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需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学问第一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两个机关信访工作的统称。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程序,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出规定的。

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背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第二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信访工作时必需遵循的准则,它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需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学问、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养。

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把握各个方面的学问,加强纪检监察学问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学问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阅历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

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实行走出去的方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业务学问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常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可依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支配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1326361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番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育能力。

纪检监察案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案业务知识
(4) 调查过程中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随意取舍 。被调查人对原谈话内容作出部分或 全部更改时 , 应重新谈话 , 并就更改的内容说明原因 , 但不得销毁原谈话笔录 。证人对原 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 , 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 , 但不退证 。
( 5) 对调查中收集的不易保存或易于灭失的证据 , 要采取技术手段及时做好转化固 定工作 。对收集的古玩 、字画 、首饰等物品 , 要及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
· 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
一、线索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 和 《行政监察法》 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规 定 , 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 、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 。
案件线索来源 : 1 .有关组织或干部群众检举 、控告的; 2 .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 3 . 审计 、公安 、法院 、检察等有关单位移送的; 4 . 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 5 .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 6 .违纪人员主动交代的 。
( 3) 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 电子资料 , 无法与原物 、原件核对的复制品 、复制件 、节 录本等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 只有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 , 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的证据 。
(4) 没有直接证据而仅凭间接证据定案时 , 所有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 体系 。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才能定案 。
案件审理部门交办 。市纪委监察局查办市管干部案件时涉及的区县(市) 委和市直部 门管理的干部 , 由市纪委监察局一 并立案 , 一 并调查 , 调查终结后 , 由市纪委监察局案件 审理部门发函交区县(市) 纪委监察局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审理 、研究处理 。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案件检查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案件检查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 规定的“两指”,《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的 规定的“两规”是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的纪检监察机 关查处党纪、政纪案件的必要措施。
第三,经县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 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 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等。
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 括:物证、书证、证人证 言、被调查人的陈述、鉴 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 受到刑事处分、处罚证据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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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是收集证 据,查清违纪案件 事实的重要调查方 法。能否做好证人 的思想工作,使他 们能够实事求是地 向调查人员提供证 据,是决定案件检 查质量和效率的重 要因素
党委或纪委委员职务的,一般应由与其最高职务同级的纪检机关受理。
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3
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4
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包括上级党委(党工委、
5 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交办和同级党委及其负责
人、本级纪委负责人交办的。领导交办的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 指在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的基础上, 对党员、干部或党 组织、国家行政机 关所犯错误事实的 性质的认定确实无
疑。
四、处理恰当
• 指根据纪检监察对象违反 党纪或政纪的错误事实、 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 果、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 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 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处理合适,妥当,恰如其 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
二、实施调查
(一)宣布立案决定
调查组会同被调 查人所在党组织 或行政机关负责 人与被调查人谈 话,宣布立案决 定,并提出应遵 守的纪律,要求 其人索取人证、物证,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文 件,到现场考察等,弄清 案件真实情况,取得确凿 证据的全部过程。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以上就是纪检监察的大体信息,具体要学习可以在网上查看《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本职位通常要求党员报考,例外的很少,具体查看招考简章。如果要求党员,那么非党不能报考。
8、将所有傍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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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案件检查第一节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

一、事实清楚事实清楚,是指纪检监察对象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具体、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二、证据确凿证据确凿,是指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都要符合客观真实情况,准确无疑;所取得的证据足以把案件中所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

三、定性准确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

四、处理恰当处理恰当,是指根据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或政纪的错误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合适,妥当,恰如其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

五、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在案件检查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这一要求在《案件检查条例》中称为手续完备,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以下简称《调查处理办法》)称为程序合法。

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案件检查程序是由《案件检查条例》、《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是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必须按照办案程序进行,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义务,否则,就是违纪违法;三是案件,检查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第二节案件的受理和初核一、受理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

受理具有五个基本特征:第一,受理的主体必须是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受理的对象,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是党的一级组织或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是上述对象之一的,不属纪检监察的受理范围。

第三,受理对象的行为,必须是实施或被认为实施了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也包括不去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

第四,受理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检举、控告的材料是否具有违纪事实和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是否具备初步核实的条件,以决定是否初步核实。

第五,受理的目的,是对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并通过以后的初步核实、立案和调查活动,核查和证实违纪,追究违纪者的党纪政纪责任,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受理的范围:第一,党纪案件受理范围。

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

如被反映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党委或纪委委员职务的,一般应由与其最高职务同级的纪检机关受理。

㈡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㈢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㈣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㈤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包括上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交办和同级党委及其负责人、本级纪委负责人交办的。

领导交办的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必须经分管领导阅批后,才予以受理。

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的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第二,政纪案件受理范围。

㈠国务院监察机关受理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

㈡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受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

㈢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受理本辖区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纪问题。

㈣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受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

初步核实结果应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㈠对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不实的,纪检监察机关应通过适当方式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㈡对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徽,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可对被反映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或建议调整其工作、职务等等。

㈢对初步核实,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但依法应由其他执法机关予以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将材料移送有关主管机关。

㈣对初步核实,触犯法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并与司法机关及时联系移送事宜。

㈤对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予立案。

承办纪检监察机关应将核查组撰写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本级组织的立案意见、所反映主要问题的证据材料等,呈报分管领导等审批。

第三节立案一、立案的含义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权限,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1、立案的主体是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由相应的党组织、政府的主管机关决定立案)。

2、立案的对象是纪检监察对象中的违法违纪者及其违法违纪问题。

3、立案的条件是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立案的目的是对违法违纪者及其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以查清案件真实情况,给违法违纪者以应有的党纪政纪处分。

5、立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必须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否则,没有批准手续的立案是无效的;没有批准权的机关或个人批准的立案,同样也是无效的。

二、写出《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部门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经过初步核实,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公文。

《立案呈批报告》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标题。

呈报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只写“立案呈批报告”;呈报本级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的还要在“立案呈批报告”前加上呈报机关的名称,并应标示该《立案呈批报告》的行文编号。

第二部分,正文。

正文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案件线索来源,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法违纪事实;呈报立案的党纪政纪根据;呈报单位意见,并附上检举揭发材料和初核材料。

第三部分,落款。

呈报以单位署名和盖章,写清呈报日期。

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呈报日期包括年、月、日。

㈢审查批准立案审查批准立案,是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在接到《立案呈批报告》后,经过认真审查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核对该违法违纪行为所触犯的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是否作为案件立案调查的程序性活动。

审查批准立案的关键是看反映问题是否可靠真实,违法违纪事实是否存在,需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一句话,符不符合立案条件。

符合就批准;不符合,就不予批准。

如遇到纪检监察机关与本级党委、政府对是否立案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当请示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审查批准立案,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负责人写出审批意见。

㈣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对违法违纪者的立案决定通知、通报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即《立案决定书》。

可针对不同的立案对象,可分别以纪委、监察机关名义或纪检监察机关联名发出,要由分管领导签发。

第四节案件的调查调查,是指对客观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调查的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调查的对象是已立案的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涉及的证人、受侵害人、被调查人等有关人员;调查的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调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调查前的准备。

㈠组织调查组,选定调查组长,组织相应的办案力量,合理搭配人员,注意调查人员的回避。

㈡熟悉材料。

一要熟悉已有的案件材料;二要将案件中已有的线索收集起来,并进行初步分析、排队、归类,列出应予以查清的问题。

同时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㈢制定调查方案。

整理案件线索,制定出符合案件实际情况,并能够尽快查清问题的最佳方案。

㈣明确工作任务。

调查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实施调查㈠宣布立案决定。

调查组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并提出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1、自觉接受组织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

2、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

3、不得对检举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等进行打击报复。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

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㈡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指办案人员向案件当事者、知情人索取人证、物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文件,到现场考察等,弄清案件真实情况,取得确凿证据的全部过程。

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受到刑事处分、处罚证据等。

1、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性质的物品和痕迹。

收集物证应追查并尽可能提取原物,物证能随卷保存的即随卷保存,不能提取或随卷保存的原物,应拍成照片入卷,但须注明原物存放地点。

2、书证。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帐册凭证、档案材料、录音、录像材料、会议记录、介绍信、文件、个人记录、私人文件、日记等,书证也是物证的一种。

收集书证采取提取方法,并尽可能提取原件。

如不能提取原件,用摘抄或复印复制、拍照等方法提取,但应注明出处、原件保存单位,并应由原件保存单位加盖公章。

抄摘或复印会议记录、个人记录、私人日记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节录材料不得断章取义。

3、证人证言。

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思想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收集证人证言,不能采取座谈会的形式。

证人证言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

书写的证言要用钢笔或毛笔,把证实的问题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具体情节写清楚。

不管由取证人代写或证人自己写证言的,在证人对证言核对时,都应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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