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一、依法修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先后开始“盛世修志”。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

2008年9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下称《规定》)。

《条例》和《规定》是修志的主要法规。

当然,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也是相关适用法规。

什么是地方志?由于地方志的多源性和源远性,形成了对方志属性的多种说法。

有的说是地理书,有的说是历史书,有的说是地理、历史兼备,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

有人解释为地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里的社会、自然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述。

“一方之全书”、“地方百科全书”。

《条例》第三条描述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水富第一轮修志是1993年,20年过去了,现在是第二轮修志。

如果说第一轮修志是摸索前行,那么,本轮修志则是有章可循。

二、方志体例
方志有其自身的体例,《规定》第八条指出志体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第十一条要求“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一)体裁
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一部志稿几乎都要具备。

述:有的称总述,有的称概述。

“述”也包含一些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即综合性叙述,它简要说明本章节记述的主要内容。

两者在写法上的区别是:《概述》要叙述志稿所记部门或地域事
业发展的大势大略,胸怀全局,站在一定的高度,用一定的深度进行阐述。

《概述》是全志中唯一可以适当议论的部类。

既要展示现状,又要把握规律,揭示未来,展望前景。

而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只能综合内容,不能议论。

无题叙述不是必有的,而要看需要,不必要的就直接进行入章节记述。

记:主要是《大事记》,也含《编后记》。

《大事记》—般采用编年体辅以纪事本末体。

所谓编年体,就是按事物、事件发生的时间(年份、月份)先后排列,安排秩序;纪事本末体,就是指一件事物,若有时间上的跨度与跨越,要写明其发生到结束的简要过程,就是说要把一件事情、一个事物写完整。

比如某一工程,可能开工时间是某年12月,竣工时间是第二年11月,就只能作为一条来写,位置在开始年的12月,而不是像年鉴那样只写当年,即使事情不完整,也放到下一年去写。

《大事记》的特点就是具有时间的顺序性,事物、事件的完整性。

《大事记》要抓住“大、要、新、特”的特点,以大事、要事为主。

如水富发展中突出的重大事件、国家省市主要领导检查调研等作为“大”“要”事记。

有些事虽然不大,也不重要,如1991年12月27日水富县城首次积雪,1985年10月23日拖拉机驾驶员周××违章搭客22人,在楼坝至永安途中翻车,6死9伤……但它是新鲜事、特别事,也要记入大事记。

《大事记》是引导读者读志的线索或脉络,不能写得太细太详,因为其记述的内容,在后面的专章专节中要具体写,避免过多重复。

志:“志即记也”,也就是分门别类地记述事物的意思。

具体地说,志就是除了《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之外的专志部分。

“志”是一部志书的最主要部分,与前面的述、记,后面的人物、附录等是并列关系。

专志部分,章节体的志书分篇章排列,纲目体的志书与前述内容并列排列。

传:主要指人物传记。

传是最能体现地方志教化功能的部类。

包括正反面“大”人物,能工巧匠的“小”人物等。

图、照:正文前面的地图、示意图、题词、照片以及正文中的随文图片,如人物传主照片、为了图文并茂而插入的图片、以及作用类似于表的曲线图等。

选用图片要考虑历史资料性和反映事物、事件的重要性,尤其重视工作场景等照片,最好不要“排排坐”,还要考虑图片的成像质量、使用图片的平衡等问题。

表:除人物表外,一般不独立使用,而是根据内容需要随文安排。

后面另行讲述。

录:有修志人员署名及人物部类的名录两类。

修志人员署名有分前后两部分的,有的只署在志前,如领导机构人员、志稿编辑人员、审查验收人员等;有的在封底署出版社责任编辑、封面设计人员等。

此外,还有附录一些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文献、补遗考订等资料。

引;即索引,以拉丁字母排序目录,放在“附录”后,便于检索。

此外,还有序言,一般放在志前。

有自序,编者自行撰写;有他序,因为地方志是官修,所以多数由修志地域的地方官员撰写。

与序言类似的还有跋,多数为编者撰写,一般放在志末,但现在较少见。

(二)篇目设置
篇目设置是续修工作的基础工程,是搜集资料的线索,是编写志稿的提纲,是审定出书的目录。

没有篇目设置志是修不出来的。

篇目设置的过程,就是志稿酝酿构思的过程。

因此,篇目设置是否合理,纵横交插是否得当,分类归属是否科学,是续修志书能否实施精品战略的关键所在。

篇目设置包括如下内容:
1.《凡例》
凡例是说明著作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

“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志书凡例是一部志书的编写原则,有人形象地称其为志书的“小宪法”,可见其重要性。

在《凡例》中规定指导思想、断限、编写要求、使用体例、语言文风、文字规范、计量单位、人
物入志标准等,说明资料来源及有关编写内容。

有的书籍直称《编写说明》,亦称《例言》、《发凡》,而志书则多称《凡例》。

2.断限
水富第一轮修志的断限是1974~1994。

2009年第二轮修志启动时,云南省的统一要求为1978~2005。

鉴于水富实际,经省志办同意水富的断限定为1974~2008。

2013年12月15日水富县委九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第二轮修志问题,要求把断限时间顺延5年,即由原来的1974~2008年改为1974~2013年。

3.体式结构
志书的体式,可分为章节体、纲目体,平头设置、大编设置等。

(1)章节体。

又称教科书体,是“五四”后引进的结构形式。

其优点是领属关系严谨,逻辑性强,层次分明。

但也有缺点,那就是结构呆板,处理交叉重复和均衡问题不便,编写实际从节开始,检索使用不十分方便。

第一轮地方志大多是章节体式。

章节体既可以是“篇—章—节一目”的形式,也可以省去“篇”这一层次,直接从“章”开始设置,成为“章—节—目”形式。

(2)纲目体。

这是传统志书的结构形式,民国以前的地方志基本上都是纲目体。

纲目体分“领属目”与“实写目”,领属目是指志书的不同层次,实写目是指志书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层次可分为纲目、类目、分目、条目四层,前三者就是所说的“领属目”,而条目就是实写目。

第一轮修志中,昆明《五华区志》属纲目体式。

纲目体的优点:结构简单,层次少,领属关系灵活,一事一条易于撰写和检索,尤其是适应现代电子书籍要求,便于网络查阅运用。

缺点:由于条目限制编写内容,有过于细微的倾向,偏重于反映微观事物,容易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端。

(3)章节纲目体。

即采用章节体的结构,以条目为基本编写单元。

这是将前述两者综合运用的新形式。

4.结构体型
结构体型可分为三类:
(1)大编体。

即将全志分为“五大块”式的结构,主要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五部分。

其优点是:具有宽容性,利于反映综合情况,可以模糊处理归类问题。

缺点是:有时归类失当,不易查找使用;结构不平衡等。

第一轮修的《水富县志》就属大编体例。

(2)小编体。

为弥补大编体的不足,将五大编分解为若干小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进,但归类失当、检索不便、结构失衡,层次过多等问题仍没有完全解决。

第一轮修的《镇雄县志》近似于小编体型。

(3)平头体。

平头体即平头列志,将“志”这一部分按照事业或事物性质进行分解,不同性质的事业或事物分别作为一志,或设为“卷”,或设为篇、章,与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并列排列。

这样利于解决大、小编体的不足和弊端。

平头体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已成为国内地(市)县级志书的主流形式。

其优点是:增加了检索性,按照事业或事物性质划分门类,交叉重复现象较少,结构平衡,比较容易组织编写等。

当然,平头体也不是万能的,特别是机构改革中出现关、停、并、转等,有时将会出现“横要缺项”的问题,应作研究。

本轮将修的《水富县志》纲目即为平头体。

5.篇目具体设置
2013年12月16日志办安排专人,按照《规定》第十四条“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符合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的要求,对2009年6月设置的第二轮修志篇目大纲,在尽可能使用原有资料的前提下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1)删繁就简
○1“原篇目”设28篇,新篇目改20卷,即采用卷、章、节、目的平头体,使篇目更加简明清晰。

○2“原篇目”专设“体制改革”和“开放、开发”两个专篇。

新篇目不独立设置篇目。

理由是:
第一,改革、开放是时代进步的灵魂,是贯穿于整个历史进程的必然,而不是一时一事的体现,融于各行各业记述更符合让事实说话的志书编修原则。

第二,单独立篇,虽然醒目,但编纂时在相应部门的记述里必然出现重复,无法解决。

从市内已完成编修的7县中将改革、开放单独立章的一家看,也验证了这一问题存在的必然性。

○3删去不符合实际的内容。

如“物价指数”、“三防建设”“119指挥部建设”等相关单位都无法提供资料,原因是县级未开展此项工作。

又如“××目标”,“扶贫计划”等奋斗期望,并非是已经实现的历史,不属志书所记。

“素质教育”到目前为止,定义尚无定论,更缺少相应的衡量标准,不便记述。

○4删除概念模糊的内容
“民族、宗教”篇的“民族”应当是广义的,如“第二节民族状况”应当包括汉族,而非指少数民族;而“贯彻民族政策”、“培养民族干部”似乎又特指少数民族。

这给行文带来了定义模糊的困难。

其次,从民宗局提供的资料看,基本是2000年以后的内容,无法形成历史链。

从水富少数民族看,人口最多的苗族也仅是3千余人,要记述出成篇的历史资料,本身就是一件难事。

因此将其简化为“第一节民族事务”下列“管理机构、汉族、苗族、其他民族”目;“第二节宗教事务”,下列“宗教信仰、落实宗教政策、宗教管理”目。

(2)补充遗漏
“原篇目”没有劳务输出内容,11个单位遗记的“机构”,予以补充。

教育新增“普及教育”,包括普及初等教育、普及六年义务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实验教育。

理由:这是教育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有必要专节记述。

“农业”中补充“农业技术”,“习俗”中补充“忌讳”和“不良习俗”,军事中补充“重要战事”等等。

(3)注重地方特色
○1突出地方文化特色
新增“水富水文化”章,内容包括:温泉水文化、向家坝电
站景观文化、水富奇石文化、三江口水文化(北大门公园、三江
口公园、关河号子、关河漂流、水上餐厅)
○2设化工章,突出化工基地特色。

下设云天化、其他化工(包括金明化工厂、炸药厂)
○3设电力章,突出水富是能源基地特色。

下设小水电、中滩溪电站、横江电站、向家坝电站等节。

(4)《水富县志》篇目大纲(1974~2013)(略)
三、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
志书编纂有十项基本原则。

(一)秉笔直书。

秉笔就是执笔,直书就是如实记载,直言
不讳,不畏权势的威迫而隠其“恶”,不为利禄引诱而扬起“善”;
不以恩怨论是非,不以成败论英雄;不拔高溢美,不苛求贬低;
记事全凭历史;褒贬出于公心。

这是“史德”。

可受“突出政治”
影响,水富志书也未能跳出“解放前一团漆黑,解放后一片光明,
三中全会以后一帆风顺”的记述模式。

比方水富在经济建设发展
中出现的失误,如玻璃厂、高滩水厂等建设项目在志鉴中少见甚
至不见踪影,有悖《规定》第六条“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
和问题”之原则。

(二)横排纵写。

也称“横分纵述”。

这是志书划分门类的
原则。

通常的提法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横排的方法是事
以类从,类为一志。

一般按照事物或者事业的性质进行划分,归
并同类项,性质相同的或者相近的归为一类,成为一卷或一章。

纵写,就是指横排划分到一定层次后,从事物起始按时间顺序进
行撰写,要求从上限到下限写完整。

若事业、事物发展过程中有
停顿,应作交代。

(三)述而不作,叙而不议。

这是地方志记述中的主要原则,
指记述要客观真实,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加进编纂者的主观评
价和议论。

在记述方法上,要摒弃“形容、比喻、论述”等文学笔法。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曾提出“文人不可与修志”的观点,就是这个道理。

慎用有论断性的如“拨乱反正”、“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等语句。

(四)依时叙事。

这是与“纵写”相联系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事物或事业发生、发展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记述,只能顺叙,不能运用插叙与倒叙等方式。

(五)生不立传。

《规定》第二十条明确“生不立传”。

这是历来史家和志家处理人物立传的原则。

从《史记》到今天的地方志以及《辞海》等大型工具书都不为在世人物立传。

生不立传,可—以避免志书出版后在世人物发生重大逆转而造成的被动。

古人说的“盖棺论定”,就是说一个人只有走完人生历程,才能准确判定其功过是非。

现在也有尝试设置《人物简介》来记载有突出贡献者的。

第二轮修志中《绥江县志》设《人物简介》,第二轮的《水富县志》大纲没有设“人物简介”。

(六)以事系人。

事物、事业都是人创造的,事和人分不开的。

方志也要讲体现以人为本,不仅要设人物部类记述突出人物,还要在志书记述机构、科研、生产、销售等内容中记述,这就叫因事系人。

(七)越境不书。

主要指资料收录的地域范围。

一般情况下,不超出水富地域或部门范围进行记述。

(八)通典不录。

通典指已有的、共性的典籍。

指国、省、市共同或相同性的法规、文件等,在志稿正文中一般不照录,但可以联系事物、事件写其主要要求等。

如果本县下发的重要文件,有存史价值或指导作用的,可以在附录中收录,但应考虑其重要性,像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就没有必要收录。

(九)详略得当。

过去提“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而这“略”,应该是“简略”,而不是“省略”。

本来过去资料就少,很难得,如果再略,岂不可惜?所以,鉴于教训,现在一般提“详今明古”、“详略得当”。

就是说重点写现状,但要写清楚历史发展进程。

不过,水富县志上限也就是1974年,即便有关内容允许无限上溯,也无法找到多少内容。

所以,基本不存在“古”的问题。

(十)专志在专。

专志是指专业志、部门志,如水富的《教育志》、《审计志》、《烟草志》等,这里不再赘述。

四、志体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规定》第二十六条要求:“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即注意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一)区别于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一种应用文,一般要介绍基本情况,简述工作过程,摆出成绩和问题,概括经验教训,提出努力方向。

方志也要反映经验教训,但不象工作总结那样一、二、三直接列出,而是把经验教训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让读者去归纳。

地方志不记未发生的事,一般不记规划和今后打算等。

(二)区别于论说文
论说文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直接阐明真理,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运用论证方法阐明作者的见解和主张,一般具有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

其重点在论,以论取胜。

方志以资料取胜,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三)区别于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新闻特写等,都是新近发生事情的报道。

多数以倒叙的方法先叙述其结果,然后叙事实。

通讯比消息更详细、形象地报道生活中的典型。

表现方法除叙述外,还可以描写、议论和抒情。

方志要按时序叙述,且最忌使用描写、议论和抒情等手法。

(四)区别于教科书
教科书要讲解定理、定义、公式、方法,理论性的东西多,技术性的东西多。

地方志有知识性,但体现在资料之中,必要的名词解释、专题说明不入正文,只能作为脚注。

技术是生产力,但方志只是记述运用什么技术,不介绍具体技术,并尽量不用多
数人不懂的专业术语。

方志从标题到内容、方法与教科书绝然不同。

(五)区别于历史著作
“史纵志横”,“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

史是史实在时间发展上纵的叙述,侧重于探索历史发展规律,作者可站出来评论,史论结合。

党史研究、文史资料也都是既述历史,也兼议论。

志则寓论于资料之中,不直接评论功过是非。

(六)区别于文艺作品
文艺作品反映生活要进行艺术概括,允许虚构,用形象语言进行细致的刻划和描写,还运用比喻、夸张、想象等修辞手法,力求文采生动,形象典型,从感情上打动读者,潜移默化去影响读者。

志书也要求文字流畅,但首先要朴实,不允许用文学技巧,以大量的事实启发、教育读者。

我认为志书就好比餐桌上的白水菜,无须油盐佐料,也不用葱花蒜苗,只要天然去雕饰。

(七)志与鉴的区别
1.时间跨度不同。

年鉴以年为周期,主要记上一年的事,它以上年度内所发生的事件、信息为其主要内容;而地方志的续修,周期长达十几年、二十年,有时甚至更久。

2.在性质上,虽然它们都是大型综合性、资料性著述,但年鉴具有工具书所共有的特点,检索性强,而地方志虽有工具书性质,但不完全是工具书。

3.从内容看,方志的内容比年鉴系统、全面,宏观材料较多;而年鉴更强调具体、“新”和实用性,一事一条,微观材料占相当比例。

4.从体例看,年鉴主要部分为条目体。

地方志多数为章节体,以综合记述为主。

二者都坚持资料编纂的客观性原则,述而不论的记述方法。

鉴在概况中可有适当评述,方志在“总述”、“概述”、“综述”允许少量的议论。

五、行文具体要求
《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


(一)严谨。

遣词用句须遵守语法,符合逻辑,务必概念准确、语义明确。

包括:
时间概念准确,不用“很久”“最近”“以前”“以后”“今年”“去年”“明年”“前几年”“很早以前”等笼统的词语。

时间记载要准确到年月日,日不清的记上中下旬;旬不清的记上半月下半月;月不清的记上半年下半年;年不清的就不记。

空间概念准确,不用“附近”、“周围”等模糊概念。

专用名词准确,不用“中央”、“全国会议”、“上级机关”等泛指词语;
指代明确,不用“多数人认为”、“专家认为”等抽象词语。

不滥用简称。

表达准确,如表示“死”的说法有50多个,针对不同对象选择最适合的一个。

表述中要避免歧义。

常见的如下几种:
A.多义词造成多义句。

如“×××在‘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很好”。

“表现很好”是多义的,可以作不同理解。

B.主语界限不明。

如“十五个生产队的干部”,可以理解为“十五个生产队”的“干部”,也可以理解为“十五个”“生产队的干部”。

C.修饰范围不明。

如“这支队伍是由刚刚脱下军装的士兵和学校毕业的学生组成的。

”这个“刚刚”可以理解为只修饰“脱下军装的士兵”,也可理解为同时修饰“从学校毕业的学生”。

D.补语范围不明。

如“参加会议的有机关干部和居民代表80人。

”这80人可以专指居民代表,也可以包括机关干部。

E.习惯语。

如“一队借二队5000元”。

到底是一队向二队借5000元,还是一队借给二队5000元?两种理解都对。

F.交待不清。

“×村和×村农民械斗,双方被殴伤40多人。

”是各伤40多人,还是共伤40多人,没有交待清楚。

(二)朴实。

不说空话、套话,不滥用“最”、“极”、“巨大”、“重大”等副词和形容词,不滥用“如果”等假设之词和“由此
可见”等推理之词。

用语规范,不加修饰。

李白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恰好就是志稿语言的要求。

比如散文中“从门到窗子是七步,从窗子到门是七步”,如果在志稿中,就只能是“门窗之间距离是七步”。

又如“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用志体语言就是“院子里有两棵枣树”。

再如作家柯原的《军人与祖国》一文中有一段话:“国旗升起来了,在平静下来的天安门广场上升起,在雄壮的军乐声中升起,在威严列队的战士们的注目礼中升起。

此时,中国的大地,长城与长江,黄山与黄河,从东海渔场到帕米尔高原,从南沙群岛的高脚楼到黑龙江畔的哨楼,都在注视着这面飞动的五星红旗。

”如果改用志体语言,只需要“国旗在天安门广场上升起,中华大地的人都注视着这面飞动的五星红旗”即可。

(三)简洁。

事无重复,章无虚设,段无冗句,句无余字,做到言简意赅。

司马迁的《史记》,述及3000年历史,只用了52万字,司马光还认为“多有繁文”。

一年,西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到附中实习,教导主任指导的10人小组被指定完成《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一课的板书设计,要求越简练越好。

一个星期过去了,交出的答卷是176字。

教导主任说再给两天时间,字数不超出15个。

最后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的设计是将7千余字文章概况到7个字里,这就是简练,这就是画龙点睛,不得不让人佩服,应了潘长江的一句台词:浓缩的都是精华!难怪契科夫说“简练是才能的姊妹”。

(四)流畅。

语句结构清晰,文理通顺,语言流利,标点准确,可读性强,做到文约事丰,信息量密集。

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要交代明白,使之具有“存史、资治、教化”价值。

(五)称谓
1.志书用第三人称进行记述。

不用“我区”、“我市”、“我党”、“我单位”,也不用“该公司”、“该县”之类称谓。

修志只有站在第三人称的角度,才可能客观叙述。

2.人物直呼其名,不加“同志”、“先生”、“老板”等称呼,不略称姓名。

部分确需冠以职务的,在单位、职务后书其名,如“中共中共水富县委书记x x x”、“水富县 x x局局长X X X,”等,相邻位置再次出现其名,不再冠职务。

3.避免使用不确切的称谓和概念。

如“新中国”、“解放前”、“解放后”、“建国前”、“建国后”、“党和政府”、“党委政府”等,应确切称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共X X市(县)委、 X X市(县、区、乡镇)政府”等。

清王朝,不称“满清”。

国民党政权的政府称“国民政府”,不称“伪政府”、“旧政府”等。

“建国”一词最为不妥,新中国叫国家,哪之前叫什么?
4.省称要得当。

除《辞海·常见组织机构名简称表》所列188个机构简称(1999年版为88个)外,志稿中凡涉及“文化大革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是省称)”等,不能省作“文革”、“三中全会”;本地机构名称,使用频率高的,第一次使用全称,注明“下称X X”。

如“中国共产党水富县教育局党委(下称教育党委)”等。

5.专业术语准确,未经审定和统一的,应用约定俗成称谓。

6.使用频率高的外来语或外语缩称,知名的可以使用,但第一次应注明汉语名称,如“WTO”(世界贸易组织)、“CCTV”(中国中央电视台)、CT(X射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DV(数字影像摄录机)、PC(个人计算机)、DNA(脱氧核糖核酸)、GDP(国内生产总值)等。

不常用、知名度不高的如“SFTV”(水富电视台),只在本县部分人中熟知,应用汉语称谓。

7.地名、行政机构名,属外省的须冠以省名,如四川省筠连县、贵州省毕节市等;本市外本省内的,不必冠以省名,但须冠以州市名,如“曲靖市会泽县”等;市内的,直称县区名及县区机构名,县区名称不再省略,如“永善、大关、彝良”不省称“永、大、彝”。

但要注意叙述中与外省机构的连用不引起歧义。

六、数据与表格
1.数据要真实准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