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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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分层的动态平衡性
【摘要】社会学界关于社会分层的理论标准不一,形式多样,然而每种已有理论无不存在一些缺陷,尤其是忽视了社会是处于动态发展中的这一客观事实。科学的社会分层理论应该是在充分吸收已有社会分层理论科学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动态平衡中加以完善,使社会分层理论更好的适应和反映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关键词:社会分层理论、动态平衡、变化发展
一、社会分层的概念和主要观点及评价
学界对于社会分层的定义有很多种,如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①(TalcottParsons)将社会分层下定义为:“从社会角度的某些重要方面,把组成一定的社会体系的人类个体及他们之间在待遇上的相对优劣分成等级。”我国著名社会家仇立平则说社会分层指的是一种有等级的社会结构,通过这种结构,财富、权利和声望在不同社会地位的拥有者之间被不平等地分配[1]。还有学者认为社会分层是指人们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依据社会关系不同层面上的同一性而形成的社会层次结构,等等。简言之,社会分层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社会成员区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和层次。
正是基于对社会分层划分标准的不同看法,便产生了多种不同的社会分层理论,如马克思的阶级分层论,划分标准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主要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以及由此决定他们在生产方式中所起的作用与领取社会财富的方式、数量等。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②的社会分层理论也普遍受到西方学者的重视,韦伯使用三项指标来划分社会层次结构,即财富、权力和声望,也就是说,韦伯把经济、社会和政治三方面标准综合起来划分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在韦伯之后,沃特等人提出六个阶层的划分方法,共八项指标,即职业、收入数量、收入来源、文化程度、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政治态度和价值观念,根据这八项指标,沃特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上上层、上下层、中上层、中下层、下上层和下下层六类,等等。
不管是马克思的阶级分层论,还是马克斯·韦伯的三标准分层法以及沃特等人提出的六阶层划分法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社会成员划分在不同的层级之内,这是毫无争议的,是每种社会分层理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这种比对式社会分层理论并未提及各阶层之间的变动即社会流动对社会分层的影响及作用,也并没有考虑社会发展带给社会分层的冲击和影响,显得相对刻板和僵化。
二、社会分层的动态平衡性
(一)社会分层的动态性
1.哲学基础。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世界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的,运
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和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道理一样,社会分层也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绝对的不变的社会分层是不存在的[2]。
①
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美国社会学家,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在50~60年代曾是西方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和方法论,早期的主要理论倾向是建构宏大的社会理论,后期开始探讨从宏观转向较微观层面的理论方向,对社会学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②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德国的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
2.现实条件。首先是人类自身的变化,正如达尔文③《物种的起源》中论述的那样,
人类是从猿人净化而来的,而且在净化和繁衍的过程中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由此可见人类发展的历史本身就是一步变化发展的历史,再加上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情绪的变化及其表现出的外显行为的多样性和后果的差异性等都会导致个人社会层次的变动。其次是由外部环境的多变性决定的,单个个人的变化发展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不断前进,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了一个不变的事实,那便是我们生活的大环境是一个政治决策多变、经济发展不稳定、文化多元易变、社会冲突不断的社会,在这样多变的外部环境中想要保持绝对不变的社会地位是很难办到的。
3.具体形式。最主要的方式是社会流动,即社会成员从一种社会地位向另一种社会
地位、从一种职业向另一种职业的转变。根据社会流动的方向、参数基点和原因,社会流动可分为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以及代内流动和代际流动或者结构性流动和非结构性流动[3]。
(二)社会分层处于平衡状态
在阶级或阶层还没有消灭之前,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即各个社会阶层成员占总的社会成员的比重大致不变。
随着各个国家福利制度的完善以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再加之慈善事业的大规模兴起,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经缩小或者将要缩小,社会地位也在逐渐的趋于平等,是否便可得出某些社会层次将要走向消灭,社会成员将会进入同一社会阶层的结论呢?答案是否定的。
看似顺理成章的推论为什么是错误的呢?第一、是由阶层差距的客观存在性决定的。a社会成员天生的不平等,即使我们有绝对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也不可能消除由先天条件决定的不均衡,比如家庭环境、智力水平等等,这就决定了社会的、分层是不可避免的了,除非进入共产主义社会。b现实状况强有力的证实,即使在经济相当发达、福利比较健全、慈善事业轰轰烈烈的美国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在贫民窟里;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57:1扩大到2008年的3.31:1④,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也在不断拉大,仅以经济上的客观存在的差距为例便可得出,社会分层赖以存在的土壤的并不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消散。第二、是由差异的绝对性决定的,正如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论述的那样,在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由此可见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是不可能消除的,如果不通过人为的干涉,但是它的合法性该由谁来保障?没有人可以保障。福利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慈善事业只能够缩小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提高整个社会阶层的生活水平,却不能实现消除社会阶层甚至连打破各阶层之间平衡的目标都不能实现。第三、是由社会成员的心理因素决定的,社会成员所处的社会层次是与他人比较得出的,可以说社会分层是个相对的概念。第四、是由社会流动的方向决定的,当一些社会成向上或向下流动的时候必然有相同数量的人朝相反的方向流动。
(三)动态性和平衡性的关系
社会分层具有动态性和平衡性,二者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统一的,动态性存在于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过程中,同时每个社会层次的水平和差距也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的,而平衡性则是指各个社会阶层成员间的比例关系,社会分层在动态中实现平衡,同时也在动态中保持平衡。
③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
④祝正芳:《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结构与居民消费需求关系实证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