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生物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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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71000)

一、学科方向

1、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2、071009 细胞生物学Cell Biology

3、071007 遗传学Genetics

4、071006 神经生物学Neurobiology

5、071004 水生生物学Hydrobiology

6、0710Z2 生物医药Biomedicine

7、0710Z1 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Marine Biology and Biotechnology

8、071002 动物学Zoology

9、071011 生物物理学Biophysics

10、071008 发育生物学Development Biology

11、071005 微生物学Microbiology

12、071003 生理学Physiology

二、学制

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根据情况学习年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5年。兼读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如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由硕士生和导师提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具体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三、课程设置

本学科要求修满22-2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学位课6-12学分。

非学位课程可跨方向选修。

四、必读和选读书目

五、学位论文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要求

1.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行按照制定培养计划——>开题——>中期检查——>论文写作与答辩等四步骤进行。

1.1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在入学后的6-8周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培养计划,初步设计学位论文的内容与进度安排等,网上填写暨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第一学期10月底之前网上提交,同时提交纸质版原件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科点、导师、学生各留一份复印件。研究生申请毕业时,学科点将按培养计划进行审核,以确定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1.2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开题时间在入学后第三个学期。开提前提供题目与摘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研究生开题评审小组(导师组不少于3人)组织开题。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要密切联系学科发展方向和导师的课题科研任务,力求学术创新。开题完后研究生需认真填写开题报告书,并在开题后10天内向学科点研究生秘书提交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同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1.3论文中期检查

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内容应进行论文实验工作,为了监督和督促研究生论文进展,学科组将组织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提出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以保障研究生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1.4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凡通过硕士学位课程、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生,由导师组审核已经达到培养目标,确认论文写作符合规范后方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

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办法按照《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1.5论文的写作与发表要求

研究生论文的写作与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暨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论文要有自己的观点,实验数据真实可靠。一经发现论文有抄袭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学期间完成的实验数据,暨南大学拥有知识产权。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署“暨南大学”和指导老师姓名;研究生毕业后拟发表以在学阶段成果为内容的论文时,须经导师同意,且必须将暨南大学列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发表后需将论文单行本或复印件交学科点研究生秘书备案存档。

凡未经导师审核自行发表论文者,不得签署导师姓名,文责自负,由此引发的学术和法律问题由研究生负全责,凡是违反规定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奖励评优、授予学位等工作的依据。对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发表以在学阶段成果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者,将作为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予以追究,其处罚办法参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执行。

2.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要求

硕士研究生须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或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或接受)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以获得接受号为准);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影响因子≥2.0或SCI分区表中的III区论文,可同时作为排名前2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2)影响因子≥3.0或SCI分区表中的II区论文,可同时作为排名前3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3)影响因子≥5.0或SCI分区表中的I区论文,可同时作为排名前4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符合各项培养要求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导师可视学科方向的具体条件和特点提出更高的培养要求。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主席、副主席(签名):

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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