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珍爱生命·阳光成长”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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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珍爱生命·阳光成长”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教育局“珍爱生命·阳光成长”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决定在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阳光成长”为主题的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阳光成长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心理健康教育观摩及讲座活动
1.主办、协办单位: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泉州分公司、泉州市第一中学协办。
2.活动时间、地点:5月24日(上午9:00报到),泉州一中东海校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东侧)。
3.参加对象:(1)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1名;(2)各县(市、区)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名额安排详见附件1);(3)市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1名。
4.活动安排
(1)现场观摩。
参观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观摩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听取泉州一中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介绍(依托开展集心理指导、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为一体的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综合性服务)。
(2)专家讲座。
邀请心理专家就师生失眠的心理干预、心理疾病的发现与危机转介等作专题讲座。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通知所属学校参加人员并汇总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中小学于5月22日下班前将活动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邮箱:xx,联系电话:x
(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5月22日—23日,由市教科所在泉港区举行2017年泉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围绕生命教育的主题开展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的同题异构教学研讨、体验式教师团辅课以及教师微讲座。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心理教师(100名左右),具体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三)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
泉州市教育局委托泉州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泉州市劳动者心理素质研究会)组织开展泉州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
1.参评稿件要求:(1)参评稿件必须围绕“珍爱生命阳光成长”主题。
案例为我市高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线教师撰写的案例报告,来自心理健康教师所在学校的学生,且是本人亲自做的咨询案例。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本文中出现的学生姓名一律采用化名,老师、家长可采用代称。
(2)案例文章要求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叙述流畅,结构
严谨,理论联系实际。
文章字数2500至3500字,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不得抄袭或请他人代写,引用部分内容须注明出处,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参评案例的执教老师同意将案例作品上传到“泉州德育网”、“泉州市中小学心理教育网”。
(3)格式要求:案例内容由标题、署名、摘要、关键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