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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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九江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目标,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保障民生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平安XX、赶超进位、实现“三年决战工业三百亿”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地、各单位近年来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重点检查XX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是否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管办法。

2、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XX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以及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

3、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XX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XX年2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成立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联席会议,并设置办公室,明确责任要求,制定并下发《》;梳理汇总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等方面政策法规;利用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方面的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专项治理工作氛围;组织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规范治理工作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各地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进行动员培训。各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牵头单位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人员名单请于3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要对本地本部门近几来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依据的立即废止,对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程序的行为要立即纠正;要开展对低

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要开展低保对象“拉网式”大普查,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市专项治理工作四个协调组要分别填写好《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并于5月5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5月10日前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向九江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上报《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3、督促整改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分别组织各乡镇和3个市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组“条块结合交叉检查”。一是组织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治理工作协调组,分别组成若干督查组就单项治理工作赴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看各地各专项治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哪些问题还没有完全纠正。二是由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组成若干个重点督查组,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三是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组织自查、重点督导和交叉检查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各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以《整改督办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100%到位。

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

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地各单位在6月底前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做好迎接九江市和省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准备,确保我市专项治理工作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检查。

4、检查评估阶段。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调研,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对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治理工作的监管办法,形成便于操作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市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和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治理工作协调组分别就单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方面进行。各地和3个市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组的总结评估报告,请于7月31日前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8月10日前报九江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届时,各地各单位充分做好迎接省、九江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市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市专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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