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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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建立如下技术档案:

①计量标准合格证书;

②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③计量标准技术考核(复查)申请表;

④计量标准有效内检定证书;

⑤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⑥计量标准稳定度考核记录;

⑦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计量标准档案必须完整,准确无误。

3.各种技术档案和资料设专职或兼职人员保管。

4.电能计量标准器具和标准装置检定证书,标准装置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存,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除各类检定原始记录,证书。考核报告外,其它技术资料和台帐应纳入微机管理。6.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档案若有丢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实施相应处理。7.新购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事故报告制度

1.凡因人员责任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障碍、未遂事故,其统计办法均应按《电业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及补充规定处理执行。

2.不论事故大小,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如实汇报。重大事故应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事故后应保留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任何人不得破坏。

4.不论事故大小,凡发生事故后,部门负责人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全站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指定整改措施。

5.重大事故除班组要进行分析还应由局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分析,再将分析结果报局领导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及标准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干净。设备和各种物件应放置整齐。

2.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说笑、唱歌、吸烟、看小说、打毛衣等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拖鞋,穿清洁工作服。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4.实验室环境应符合规程规定和设备技术要求。

5.外单位来学习、参观、实习的人员,须经局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6.实验室应作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工作。易燃易爆及有化学腐蚀性的物品应严格管理,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

7.实验室应采取防尘、防震、防潮措施,室内应达到设备技术条件要求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有关记录。

8.仪器仪表应设置专人管理,并认真做好仪器仪表的收发、借用等台帐记录。

9.下班前必须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断开。窗、柜、门必须锁好。

10.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本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造成设备或其它损失,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检定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1.所有的电能表、互感器的检定应有详细的原始记录。

2.全局范围内所有携带型仪表,均建立每表一本记录薄,每次检定或修理后,将修校内容记入记录薄内。对无需数据的仪表,经检定合格后,可不填写检定证书,但要出检定合格证。3.外单位委托检定、修理的仪表,经校验合格后,除委托单位要求给出检定数据外,一般只出检定合格证。

4.检定证书和检定合格证的填写,字迹应工整,并由持有“检定员证书”的检定人员出据,通过检定盖章后方可有效。

5.检定证书和检定合格证的核定由专人负责,有权核定检定证书和检定合格证的人员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确定。

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维护制度

1.建立健全计量标准器具技术档案,妥善保存有关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2.所有的计量标准器具,必须由熟悉设备厂和技术的专人使用和保管,单独使用计量标准器具的人员必须取得该项目考试合格证,未取得该项目考试合格证的人员使用计量标准器具时,应在有该项目考试合格证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不得单独操作和使用。

3.使用计量标准器具前,必须先熟悉和了解该装置的原理、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及有关使用说明书。

4.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使用结束,应将装置的各种切换开关恢复至起始位置,断开电源,然后认真做好设备清洁,并采取防尘措施。

5.使用中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班长,便于及时消除故障,防止故障扩大。

6.计量标准器具的修理工作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定人员不得擅自开机检查。

7.经修理后的计量标准器具,若任然达不到其技术指标,应按有关规定作降级使用,或申请有关部门作报废处理。

8.计量标准器具应按有关规定,按时送上级监督机构检定。

周期检定制度

1.实验室所配置的标准电能表、标准电测仪表、标准互感器,应按周期按时送省电能计量中心检定。

2.变电站的关口表应每三个月现场检定一次,每3年轮换一次。大客户的电能表应每半年检定一次,每2-3年轮换一次。变电站的其它电能表应每年检定一次,每2-3年轮换一次。其它用户的电能表按三相表2-3年轮换一次,单相表5年轮换一次。

3.0.5级携带型指示仪表应每年检定一次,用于量值传递的和用于高压试验的应每半年检定一次。

4.变电站所属重要指示仪表的校验周期应与其主设备大修一致,其它指示仪表可2-4年坚定一次。每间隔一个周期轮换一次,若对运行中的指示仪表有疑问时可用标准表在其工作点用比较法进行现场核对。

5.万用表、钳型表每四年检定一次,用于高压测试的钳型表应每年检定一次。

6.兆欧表、接地电阻测定仪每两年检定一次,高压试验用的兆欧表、接地电阻测定仪应每年检定一次。

7.用作标准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每两年送检一次,用作计量的电压、电流互感器应每2-4年现场检定一次。

8.变电站二次回路的压降每两年测试一次,新建或改建的二次回路的压降应在投运后15

日内测试一次。

9.属本局自检的直流仪器应每半年检定一次。

10.对新购进的仪器仪表必须经首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岗位工作标准

一、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本工作标准根据甘肃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能计量管理》制定。

2、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专责的工作权限、工作内容和要求、责任和权限、检查与考核。

3、本标准适用于高台县电力局。

二、岗位职责

1、计量管理专责在综合科及电业局营销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全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协助部门主任制订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安排实施。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电力用户和各电力公司上、下网的电能计量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处理电能计量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参加315KVA以上的计量装置设计审查。

4、负责提出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的购置计划和设备迭型方案。

5、负责对供电所及代管公司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四、责任和权限

对本标准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负全面责任。

计量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建立和维护电能,电测计量标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量值传递与计量标准考核任务。

3.参与用户供电方案中有关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和电力建设工程,地方用电电厂,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用电业扩工程中电能计量装置设计的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

4.编制指示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的年度定货计划,负责新购入电能,电测计量器具的验收。

5.负责电能、电测、互感器的计量检定和其它计量试验任务,出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印钳、印模。

6.负责电能、电测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检修和周期轮换工作。

7.对电能表、高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和高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荷进行现场校验。

8.实施计量技术改进和新技术推广计划,根据需要进行电能表长远计量性能试验。

9.负责计量故障差错的处理和缺陷处理。

10.负责电能、电测计量器具的资产管理,办理电测仪表、电能表、互感器和计量标准设备的封存、淘汰、报废手续。

11.经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可接受用户内部安装使用的电测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的修理业务。

12.购置和配备必要的电能计量装置的零件与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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