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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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峪煤业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我公司防灭火系统稳定、可靠,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方针。抓好防灭火现场管理,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监控、防尘、防灭火系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及矿井发生火灾后能有效进行灭火,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大峪煤业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煤层自然发火危险性及防灭火措施
(1)煤层自然发火危险性
由山西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对该矿15号煤层采样测试,15号煤层的吸氧量0.88cm3/g,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为自燃煤层。
(2)煤的自燃预防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为防患于未然,大峪煤业采取以下防止煤层自燃措施。
1、开拓、开采措施
①设计根据井田煤层赋存条件、顶底板岩性、矿井开采布局等因素,对服务年限长的巷道,如在沿煤层掘进大巷,采用树脂锚杆锚网喷或锚网喷+锚索联合支护,使裸露煤壁不与空气接触。
②在煤层开采顺序上,设计采用下行开采,避免先采下层破坏上层煤,空气进入煤层逐渐氧化自燃。
③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减少采空区漏风。
④15号煤层采用综采,由于全部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工作面推进速度高,减少采空区残煤,提高资源回采率,在时间上、空间上减少煤炭的氧化。
⑤在生产过程中,尽量提高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立即封闭采空区。
⑥在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用不燃材料充填密室,并定期进行检查。
⑦井底车场及主要硐室布置在15号煤层底板岩石中,采用锚喷支护。大巷布置在15号煤层中,采用锚网喷+锚索支护,及时封闭煤体。
⑧控制风流的巷道预留出能保证实现通风、防火措施的位置。
⑨采取有效措施,使整个采空区顶板冒落并压实,特别是切眼及停采线、各种煤柱附近,以减少漏风。
⑩对采空区与采区大巷连通的巷道在开采结束后45天内及时砌筑永久性
密闭墙,壁墙外要喷射混凝土封闭;对暂时停止掘进的巷道和废弃巷道要及时密闭。工作面之间的隔离煤柱尺寸为30m。
2、通风措施
预防煤炭自燃对通风的要求是:矿井通风网络结构简单,风网阻力适中,通风设施布置合理;风流稳定、漏风量少和通风网路中有关区段易于隔绝。特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①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在火灾时期便于控制风流,隔绝火区,通风系统可靠。
②在主回风路上未设任何增加阻力的通风构筑物,保证风流畅通。
③加强通风管理,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避免微风,特别对掘进巷道冒顶区域采取挂风障等措施,避免局部聚热引起自燃。
④为防止漏风和风流紊乱,在大巷的联络横贯设置密闭墙等设施;在进回风巷的相交处设置风桥;在回采工作面轨道顺槽设置风门。通过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保证矿井各用风地点风流的持续和稳定。
⑤主扇不设反风道,采用停机后反转反风的方式进行反风,反风风量大于40%、反风功率小于额定功率,反风时间小于10min,可满足全矿井反风要求。
⑦实现风门闭锁。
3、其它措施
①及时清理可燃物,井下使用的棉纱头、布块、各类油料以及巷道内的废坑木应及时清理出井。爆破材料的运输和保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②井下机电硐室及附近的巷道中,要设防火阀门和防灭火器材。
③必须保证主要通风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证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反风。
④主要机电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休息间。
⑤所有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消防材料列车库内贮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备有明细卡片,指令来人定期检查更换。
⑥加强矿工井下安全防火教育,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免发生火灾。
⑦井下设置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
⑧定期检查废弃巷道的密闭情况。
⑨井下变电所硐室、主排水泵房硐室设置防火栅栏两用门。
⑩井下胶带运输系统配备烟雾保护装置和超温自动洒水装置。井下机电硐室及检修硐室均设置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沙箱等。
二、井下外因火灾防治及装备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①井下主要机电硐室包括采区变电所,均布置2条通道,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②井下机电硐室按其防火性质配备了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主变电硐室及排水泵房、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均按规定配置了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③井下变电硐室、主排水泵房硐室均设置了防火栅栏两用门。
④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机电硐室内的可燃物,消灭事故隐患。
⑤井下建立了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
⑥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为减少灾害损失,矿井建立了完善的反风系统。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对消防用电及防雷接地等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安全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均为防爆产品,井下监控、通信、信号设备为本安型,照明灯具为隔爆型节能荧光灯。
②在电气设计中,根据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求,设有短路、过流保护,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做接地保护;电气控制设备、灯具、开关等均采用防爆型;以减少电气事故引起的爆炸、火灾,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3、井下电缆
井下的电力电缆均选用符合MT818《煤矿用阻燃电缆》并经检验合格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固定敷设的电缆为矿用阻燃铜芯电缆,非固定敷设的电缆为的阻燃软电缆,移动电气设备为专用橡套电缆。
电缆与水管在巷道内不同側敷设;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一般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側,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