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如何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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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如何转化

作者:课题组

来源:《党政论坛》2016年第09期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已经列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科创中心建设是国家层面的规划纲要,也是上海加快动力转换、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市委书记韩正在视察上海大学时说,现在高校把钱变成纸,就是科研经费变成科研论文的能力很强,但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很弱。为此,本课题组通过对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近几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题调研,就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及建议供参考。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

1.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未充分激发

尽管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是媒体宣传和大家关注的热点,但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够,原因是无指标考核压力,校院层面不积极,成果转化和个人职称待遇问题不挂钩,教师缺乏动力。在高校科研氛围还是围绕申报国家级课题、申报奖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展开。上海高校对成果转化提出了“走出校园促发展”策略,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但是高校的承接能力与社会需求还是有差距。

2.科研成果商业价值的挖掘不够

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较为前沿,科研成果商业价值的挖掘不够,原因是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任务的性质、背景等方面决定了技术成果的高端性前沿性(大部分不是从市场选题);成

果转化专业人员对潜力成果的识别、介入不足;目前的科研考核尤其是对专利数量的评价重数量轻质量,考评机制在激励成果转化方面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3.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支持不够

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结合不够紧密,成果中试孵化基地不多,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金融配套不够,原因是成果转化中间环节、中试培育支撑体系缺失,天使阶段风险大;中试孵化方面,高校科研院所周围未建立更多成果中试孵化基地,缺乏“政府扶持+高校院所+产业地产+社会投资”等联合孵化;金融方面缺乏“政府领投+社会资本跟投”等方式组建的种子和天使基金;政府对天使基金等实行部分风险补偿的机制缺失。

4.高校科研院所缺乏高水平复合型的成果转化人才

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大多还是事业单位运作,行政色彩浓,效率低,原因在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要求的是复合型人才,既要具备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知识产权和财政税务等方面知识。这方面人才培养周期长,且人才培养未市场化。

5.相关政策缺乏协调性

各政策制定部门对成果转化工作的设想存在不一致。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税收减免办理程序繁琐,时间周期长(要3-6个月)。需要办理好减免税事宜,财务处才能够给企业开发票。又如离岗创业政策难以推行,一方面是教师科研人员本身不具备创业所需的多方面综合能力,更重要的是校院没有形成畅通的人事流动机制。科研部门、人事部门、纪检部门等对政策的把握不一致。高校科研院所内部科研部门和人事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的协同不够顺畅。

6.科研人员缺乏成果保护意识

由于在科研成果转让应用方面缺乏相应的考核指标,导致科研人员对发文章感兴趣,对于是否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商业保护必要,完全没有意识。典型案例: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后才想到申请专利,而国外学者一般会先申请专利再发表文章,这样国内一些科研成果的国际市场商机容易被一些不良商人强占。

7.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鲜有激励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人员明文规定有激励,但是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却鲜有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本身是创新活动,需要专业化的服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复合专业人才,然而现实是对他们的重视和激励不够。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1.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

《成果转化法(2015修订)》将“三权”下放,极大调动了高校科研院所的积极性。但所有权没有下放,科技成果依然属于国有资产,实际操作中当触碰到成果定价、收益分配、决策免责等具体问题时缺乏明确指引。如发明人因担心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声张、不申请专利,也不敢做大,成果转化动力不足,成果大多存放在“保险柜”里,或者教授研究员成了“地下工作者”。西南交通大学实行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发明人和学校共同所有,让职务发明人拥有科技成果“所有权”,使发明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对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建议将无形知识产权从国有资产中分离出来,与经营性资产在管理上差别对待,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确定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性。

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结合自身实际和定位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建议成果转化激励和分配应有明确规定、实施细则要有可操作性;建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上升及流动通道。同时,鉴于高校实行的绩效工资额度制约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到高校科研院所后,因绩效工资总额限制而无法完全奖励到团队和个人),建议取消绩效工资总额限制。

2.加大对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要专业化的技术中介服务,但目前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大都挂靠科研管理部门,缺乏专业化的运营和管理。懂技术、懂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应鼓励和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走专业化发展的方向,提高对早期技术的价值判断能力和评估水平,引导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打造技术转移服务集群。加大对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建议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从事成果转移转化的专门人才,设立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人员设置职称评定和上升的专门通道。

3.完善相关配套支持

引入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力度。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大都属于早期成果,成果转化风险大,技术熟化程度低,而成果转化本身是市场行为,政策上应运用市场机制,建议建立对早期天使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政府领投、引导社会资本跟投的方式组建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加强中试孵化基地的建设,探索推行政府扶持、高校科研院所投入、产业地产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等联合孵化方式。

4.加大政策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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