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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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能够很好的实施落实方案,对于实施方案的工作人员会有一套考核方案,下面是关于扶贫工作考核方案,供您作为参考。
扶贫工作考核方案一
为了认真抓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工作,推动全市干部驻村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承担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任务的所有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市级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组织领导、驻村工作机构、驻村时间和履职落实等情况。
2.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规划情况;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情况;干部联户扶贫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协调整合帮扶项目
资金落实情况;发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情况;协助开展扶贫项目实施
情况;帮助加强贫困村基层班子建设情况;包村扶贫总结情况。
3.帮扶成效。
主要是包扶贫困村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和改善民生、促进增收情况。
4.群众满意度评价。
主要是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的满意度评价。
(二)各县区考核内容
1.组织动员。
县区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推进工作等情况。
2.日常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制定管理制度、组织督促检查、数据统计上报及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管理等情况。
3.协调服务。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供服务保障等情况。
4.社会评价。
主要是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评价。
四、考核标准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被考核对象总数的30%),85分以上为良好(含85分),60分以上为一般(含60分),60分以下为较差。
(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标准及分值
1.组织领导(5分)
(1)包扶单位成立包村扶贫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领导全年到包扶点检查指导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1分)。
(2)组建驻村工作队,每批次确定1名领导任队长,驻村工作队本单位人员不少于2人(1分)。
(3)驻村工作队按要求时间及时到点开展工作,工作队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1分)。
(4)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扶贫团成员单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或相关业务培训活动,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分)。
2.工作开展情况(50分)
(5)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制定xx-xx年度部门包村扶贫实施方案和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3分)。
(6)协助贫困村开展贫困户群众评议、公示公告、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工作(2分)。
(7)组织本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定干部联户扶贫实施方案,开展“531”干部连心连亲结对帮扶,建立一卡一表一册制度(帮扶卡、公示表、扶贫手册),帮助贫困户实施脱贫项目(10分)。
(8)全年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上刊发扶贫信息宣传稿件2篇以上(2分)。
(9)包扶单位每年为包扶村协调投入各类资金30万元以上(含
单位直接投入、捐赠物折价、干部职工捐款以及引进资金,不包括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群众自筹和投劳折资)(15分)。
(10)发动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每年群众自筹及投劳
折资投入达到70万元以上(3分)。
(11)积极指导和帮助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协助解决制约贫困
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扶持建立1-2项扶贫开发
主导产业;二是帮助改善饮水、电力、道路、沼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条件;三是实施“一建三改”(建房、改厕、改厨、改圈)为主的环境
整治和村容村貌建设;
四是开展文教卫生、社保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五是开展以技术培训、信息扶贫、组织劳务输出、资助贫困学生等为主要帮扶内容的扶贫能力建设(10分)。
(12)帮助贫困村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硬件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积极宣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干部队伍
建设(3分)。
(13)按要求及时报送驻村帮扶年度工作总结(2分)。
3.扶贫成效(25分)
(14)完成包扶村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其中: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以县镇下达到村计划为准;若没有下达到村的计划任务,年度
脱贫计划任务为xx年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15分)。
(15)按照xx-xx年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自然增长的基础上再多增收1000元的要求,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700元以上(10分)。
4.群众满意度评价(20分)
(17)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及时到村开展工作,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驻村工作队服从所在县统一管理;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村上其他有关工作;驻村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准擅自脱岗;不准增加
基层负担;不准参与有损工作队形象的活动;驻村工作队获得群众认可,驻村干部群众满意(20分)。
(二)各县区考核标准及分值
1.组织动员情况:是否按要求组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是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县级单位参与率和对贫困村的覆盖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县区委、政府是否明确副书记或副县区长专门负责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30分)。
2.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出台有关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对本级单位驻村联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报和数据统计工作;县区委、政府是否落实对在本辖区的各级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制度,做好对各级驻村工作队的平时检查、指导和管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