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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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基本技术常识介绍
发布时间:2010-1-15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什么是集装箱和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是运输包装货或无包装货的成组工具(容器)的总称。

它产生于英国,而发展于美国。

集装箱在运输有包装的箱、罐、坛、袋等有一定强度和一定形态的货物时,是一种刚性或半刚性容器;在运输粉状或颗粒状的无包装散货时,它是一种柔性容器。

这里所指的集装箱,一般是指具有一定容积,适合于在不同运输方式中转运,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能反复使用的金属箱。

“集装箱运输”是指货物装在集装箱内进行运送的一种新颖的运输方式。

现代化的集装箱运输产生于1956年,由美国的泛大西洋轮船公司首先采用,该公司于1960年改名为海陆联运公司。

集装箱运输的出现,使世界交通运输的面貌产生了巨大的变革。

它冲破了过去交通运输中的一切陈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形成了一套独立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是最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

它具有“安全、迅速、简便、价廉”的特点,有利于减少运输环节,通过综合利用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实现“门到门”运输。

第二节 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
•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不需换装;
•具有快速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便于货物装满和卸空
•具有1立方米及1立方米以上的容积。

集装箱这一术语,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二章 集装箱运输相关术语及其定义
集装箱运输目前已发展成为一种国际性的运输系统,为该系统服务使用的一切设备和装置,其结构和设计在国际上是统一的,具有国际通用性,非标准集装箱只局限在某区域使用,比如53’、48’超长箱目前只在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少部分国家使用。

由于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在集装箱方面所使用的术语也越来越多,有必要对集装箱基本术语加以统一,以便各国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交流。

第一节 集装箱基本术语的定义
一、有关集装箱尺寸和重量的定义
集装箱的尺寸是指集装箱的长度、宽度、高度和箱门有效尺寸。

集装箱的外部尺寸(External dimensions):是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最大尺寸。

集装箱外部长、宽、高的乘积为集装箱的体积。

集装箱的内部尺寸(Internal dimensions):是按集装箱内接最大矩形平行六面体确定的长、宽、高净空尺寸,不考虑顶角件凸入箱内部分。

集装箱内部长、宽、高的乘积,称为集装箱的容积。

集装箱内部不考虑角件凸出部分的高度为净空高度。

集装箱的实际容积(Actual dimensions):是指不记公差,用近似整数表示的集装箱尺寸。


1A型集装箱公称长度为40ft(12m),1C型集装箱公称长度为20ft(6m)。

考虑到能装载标准尺寸托盘(1.1MX1.1M)和一定数量的货物,故规定了最小内部尺寸和容积。

为便于装载欧式托盘(1.2MX1.2M),提高运输效率,部分箱主将外部宽度提高到2.5米或2.6米,这种非标宽度的集装箱给通常只用于欧洲及美洲大陆的内陆运输。

集装箱的重量:分自重、载重和额定重量3种。

自重(Tare weight):又称空箱质量(Tare mass),以T 表示。

它是包括各种集装箱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备有的附件和各种设备,如冷藏箱的制冷装置、框架箱的立柱、开顶箱的篷布等。

载重(Payload):又称载货质量,以P表示。

它是集装箱最大容许承载的货物重量(货物质量),包括集装箱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所需的货物紧固设备及垫舱材料等在内的重量(质量)。

额定重量(额定质量)(Rating):它是指集装箱的空箱重量(空箱质量)和箱内装载货物的最大容许重量(最大容许质量)之和,即最大工作总质量(最大工作总质量)(Max gross mass)简称最大总重,以R表示。

额定重量减去自重等于载重,即P=R-T。

由于集装箱所使用的制造材料和制造工厂不同,就是同一种类的集装箱,其尺寸和重量参数也有差异。

集装箱在装货前,为了使集装箱的容积和重量能充分利用,必须认真查看集装箱的上述主要参数(通常这些参数标识于右侧门板上端)。

二、集装箱装载能力和性能定义
堆码能力(Stacking capability):是指相同尺寸的集装箱在偏码的条件下,承受动、静载荷的能力。

集装箱在舱内或场地上堆码时,都可能产生不整齐堆码状态。

按国际标准的规定,其容许偏离值纵向为38mm,横向为25.4mm。

拴固能力(Restraint capability):是指集装箱用底角件拴固时,箱底结构能承受在运输中可能产生的纵向加速度的能力。

箱底承载能力(Floor loading capability):是指箱底承受载重或拆、装箱所用机械的轮压产生的动、静荷载能力。

集装箱的性能主要是指刚性和风雨密性。

刚性(Rigidity):是指集装箱在运输中(特别是在船舶摇摆时)抵抗横向或纵向挤拉载荷的能力。

风雨密性(Water proofness):是指具有通过按规定进行的喷水试验所要求的密封性。

三、集装箱的方位性术语
这里的方位性术语主要是指区分集装箱的前、后、左、右及纵、横方向和位置的定义。

前端(Front):是指没有箱门的一端。

后端(Rear):是指有箱门的一端。

如集装箱两端结构相同,则应避免使用前端和后端这两个术语,若必须使用时,应依据标记、铭牌等特征加以区别。

确定了集装箱的前后方向以后,即可区分集装箱的左右了。

左侧(Left):从集装箱的后端向前看,左边的一侧。

右侧(Right):从集装箱的后端向前看,右边的一侧。

由于集装箱在公路上行驶时,有箱门的后端都必须装在拖车的后方。

因此有的把左侧称为公路侧,
右侧称为路缘侧。

路缘侧(Gurbside):当集装箱底盘车在公路上沿右侧向前行驶时,靠近路缘的一侧。

公路侧(Roadside): 当集装箱底盘车在公路上沿右侧向前行驶时,靠近马路中央的一侧,即路缘侧的对侧。

纵向(Longitudinal):是指集装箱的前后方向。

横向(Transverse):是指集装箱的左右方向,与纵向垂直。

四、其它术语
集装箱的堆码有时会产生不正确的堆码状态,它分为偏码和偏置。

偏码(Offset stacking):是指集装箱堆码时,因上下层集装箱的角件未对准而产生偏离的状态。

偏置(Misgather):是指扭锁的端部错开,扭锁端部(俗称蘑菇头)未能嵌入底角件孔内的堆置状态。

开口(Openning):可用活动的或可拆卸的板封盖的口。

第二节 通用集装箱的各部件名称
一、通用集装箱上的主要部件的名称
1.角件(Corner fitting)集装箱箱体的上下八个角上都设有角件。

角件用于支承、堆码、装卸和拴固集装箱。

集装箱上部的角件称顶角件,下部的角件称底角件,左右对称。

2.角柱(Corner post)连接顶角件与底角件的立柱。

3.角结构(Corner structures)
由顶角件、角柱和底角件组成的构件,是承受集装箱堆码载荷的强度构件。

角件和内角柱均为铸钢件,用焊接方法连接在一起。

铸钢件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热处理,铸件表面应平整,并无毛刺裂纹等铸造缺陷。

4.上端梁(Top end transverse member)箱体端部与左右顶角件连接的横向构件。

5.下端梁(Bottom end transverse member)箱体端部与左右底角件连接的横向构件。

6.门楣(Door header)箱门上方的梁。

7.门槛(Door sill)箱门下方的梁。

8.上侧梁(Top side rail)侧壁上部与前后顶角件连接的纵向构件。

左右对称,左面的为左上
侧梁,右面的称右上侧梁。

9.下侧梁(Bottom side rail)侧壁下部与前后底角件连接的纵向构件,左右对称,左面的为左下侧梁,右面的称右下侧梁。

10.顶板(Roof panel)是指箱体顶部的板。

顶板要求用一张整板制成,不得用铆接或焊接成的板,以防铆钉松动或焊缝开裂而造成漏水。

11. 顶弓梁(Roof bows)在顶板下连接上侧梁,用于支承箱顶的横向构件。

一般用于开顶箱。

12. 箱顶(Roof) 在端框架上和上侧梁范围内,由波纹板或顶板和顶梁组合而成的组合件,使集装箱封顶。

箱顶应具有国际标准规定的强度。

13. 地板(Floor)铺在底梁上承托载荷的板。

一般由底梁和下端梁支承,是集装箱的主要承载构件。

箱内货物的载荷由地板承受后,通过底梁传导给下侧梁,因此地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通常用硬木板或胶合板制成。

木板应为搭接或榫接,也可采用开槽结构。

14. 底梁(Cross member)在地板下连接下侧梁,用于支承地板的横向构件。

底梁从箱门开始编号一直到端板为止。

底梁一般用“C”、“Z”或“I”形型钢或其它断面的型钢制造。

15. 底结构和底框架(Base structures and base frame)由集装箱底部的四个角件,左右两根下侧梁、下端梁、门槛、地板和底梁组成。

在20’ 集装箱的底结构上还设有叉槽,40’集装箱的底结构上设有鹅颈槽。

而底框架是由下侧梁和底梁组成的框架。

16. 叉槽(Fork lift pockets)集装箱下侧梁上开设的一对贯通口,贯通口之间的宽度与标准叉车相同。

17. 鹅颈槽(Gooseneck tunnel)设在集装箱箱底前部,用以配合鹅颈式底盘车上的凹槽。

18. 端框架(End frame)是指集装箱前端的框架,由前面的两组角结构、上端粱和下端梁组成。

后端的框架如为门框架,则由两组角结构、门楣和门槛组成。

19. 端壁(End wall)在端框架平面内与端框架相连接形成封闭的板壁(不包括端框架在内)。

在端壁的里面一般设有端柱或折成波纹,以加强端壁的强度。

20. 侧壁(Side wall)与上侧梁、下侧梁和角结构连接,形成封闭的端壁(不包括上下侧梁和角结构在内)。

在侧壁的里面一般有侧柱或折成波纹,以加强侧壁的强度。

21. 端柱(End posts)在端壁上与上端粱、下端梁和端板相连接的垂直构件(主要设在铝箱上)。

22. 侧柱(Side posts)在侧壁上与上下侧梁和侧板相连接的垂直构件(主要设在冷藏箱上)。

23. 端板(End panel)覆盖在集装箱端部外表面的板。

24. 侧板(Side panel)覆盖在集装箱侧部外表面的板。

25. 箱门(Door)通常为两扇后端开启的门,用铰链安装在角柱上,并用门锁装置进行关闭。

26. 端门(End door)设在前端的门。

27. 侧门(Side door)设在箱侧的门。

一般通用集装箱均设端门而不设侧门。

28. 门铰链(Door hinge)靠门销(一般为不锈钢材质)将箱门与角柱连接起来,保证箱门能自由转动的零件。

门铰链的结构保证箱门能自由开启270度。

29. 门胶条(Door gasket)是指门框四周为保证密封装的橡胶条。

30. 箱门搭扣件(Door holder)进行装卸货物作业时,保证箱门保持开启状态的零件。

设在箱门下方和相应的侧梁上。

其形式各异,有采用钩环的,也有采用钩链或绳索的。

二、门锁装置的名称
集装箱的门锁装置由门锁杆、托架、凸轮、凸轮座、门把手、和锁件等组成。

1.门锁杆(Door locking bar or door locking rod)设在箱门上垂直的轴或杆,锁杆两端有凸轮固定其上。

锁杆转动后凸轮即嵌入锁杆凸轮座内,把箱门锁住。

锁杆还起着加强箱门端承托力的作用。

2.锁杆托架(Door locking rod bracket)把锁杆固定在箱门上并使之能转动的承托件。

3.锁杆凸轮(Locking bar cam)设于锁杆端部的门锁件,通过锁件的转动,把凸轮嵌入凸轮座内将门锁住。

4. 锁杆凸轮座(Locking bar cam retainer or keeper)保持凸轮成锁闭状态的内承装置。

5. 门把手(Door locking bar handle)装在箱门锁杆上,在开关箱门时用来转动锁杆的零件。

6. 把手锁件(Handle retainer or handle lock)用来保持箱门把手使它处于关闭状态的零件。

7.海关封锁件(Customs seal retainer)通常设在箱门的把手锁件上,海关用于施加铅封的装置。

一般都采用门把手及托架上穿孔的形式,也有在锁杆凸轮与凸轮座上穿孔的。

8. 海关铅封保护罩(Customs seal protection cover)设在门把手锁件上方,用于保护海关铅封而加装的防雨罩,一般用帆布制成。

三、其它部件名称
1. 内衬板(Lining)附装在侧壁和端壁内表面的胶合板,用来保护货物。

2. 标记(Marking)包括集装箱上的箱主代号、顺序号、国家代号和尺寸类型代号,用字母和数字符号表示,还包括箱主可能采用的其它标志。

3. 雨水槽(Rain gutter)是门楣的一部分,用来排放门框上积水,以防雨水渗入箱内。

4. 箱顶加强板(Roof reinforcement plate)在集装箱顶部靠近顶角件处覆盖的加强板,以加强箱顶强度,避免装卸时操作不当而使箱顶受损。

5. 横撑链(Spreader chain)两侧壁之间的支撑件,用以防止箱壁被货物撑开。

6. 门槛板(Threshold plate)装在门槛附近的板,用以保护集装箱地板的钢板。

7. 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紧固件(TIR fasteners)经海关当局批准的紧固件,其中包括实心铆钉、螺纹紧固件等,当拧紧和锁紧螺栓(防松螺栓)之后,即焊接在一起,不能轻易从外部拆除而不留下痕迹。

第三节 专用集装箱的有关部件的名称
一、开顶集装箱上的部件
1. 防水篷布(Tarpulin)用以遮盖货物的防水蓬,可用帆布或塑料布制成。

2. 顶弓梁(Roof bow)用金属、木质或两者混合材料制成的横向支撑梁,以支撑防水篷布。

这种弓梁通常嵌在开顶箱两侧的支承梁上,可以拆装。

二、冷藏集装箱上的部件
1.温度记录仪(Temperature recorder)能永久记录控温集装箱箱内温度的一种防水仪表。

2.碟型板(buffer plate)机组侧面通风道盖板。

3. 箱顶风道(Ceiling air duct)为使冷藏箱内部的空气循环而设立的风道,一般通过红色装载线标志限制货物堆码高度,不另设通风道。

4. 箱底风道(Floor air duct,floor rail)设在冷藏箱的底面,为使冷空气更好地在底部循环,并起支撑货物作用的部件。

其断面形状一般都采用“T”型或“帽)形。

三、通风集装箱上的部件
通风孔(Vent)为保证和控制空气循环而设的小门或圆孔。

四、框架箱上的部件
1.系环(Lashing ring)设在箱底和下侧梁上,用来紧固货物的环。

2.立柱(Stanchion)装在框架集装箱的两侧,防止货物下落而使用的部件。

它可以从集装箱两侧的立柱槽中拔出而取下,使用时可插入。

五、罐式集装箱上的部件
1.盲板(Blind flange)是安装在罐式集装箱排出阀阀口的一种带盲端的法兰。

可用以控制阀口开启的大小和阀口的密封度。

2. 油箱(Tank)是指在罐式集装箱上设置的1个或一个以上的罐室和附着在罐室上为装载运输货物所需要的管系和其它附属设备的整体。

3. 罐室(Compartment)指罐室集装箱上由罐体板、端板和隔板组成的密闭式罐体。

而挡板、遮护板等有孔板,不能构成罐室。

4. 防尘盖(Dust cap)安装在罐式集装箱排出阀阀口。

防止灰尘进入集装箱内的盖,还可以用以控制阀口开启的大小,一般用人工进行操作。

六、散货集装箱上的部件
1.装货口(Charging hatch)指粉状或颗粒状货物装散货集装箱时,设在箱顶上装货用的开口。

装货口在箱顶上一般设2-3个,其形状通常为圆形,方形装货口的尺寸一般为510mm*780mm;圆形的直径为500mm。

2.卸货口(Discharge hatch)指在散货集装箱上用以排放粉状或颗粒状货物的开口。

通常设在箱门下方,是箱门的一部分。

为防止卸货时,打开箱门的一瞬间货物倾泻出来,给作业人员造成危险,故在卸货开箱门之前,先开启卸货口,排放出一部分货物,减轻箱门的压力。

每扇箱门各设一个卸口,其尺寸为250mm*700mm或350mm*450mm.。

有的散货箱没有箱门,两端都是箱壁,在后端壁下方,设有横贯整个箱宽的卸货门,用铰链向上开启,卸货门的中央再设卸货口,其尺寸同上。

第四节、有关集装箱设备、单证和牌照术语
一、设备术语
1.底盘车(Chassis)是运输集装箱用的专用车辆。

除车体外还包括车架、车轴、车轮悬挂装置、制动装置等运行时必要的装置和构件。

当底盘车与集装箱连接起来成一整体时,便可以起到与公
路拖车相同的作用。

按结构不同可分为直梁式、鹅颈式和组合式等几种。

海运用集装箱拖车,一般可称“集装箱底盘车”,简称“底盘车”。

2. 扭锁(Twist lock)在拖车上用以固定集装箱的装置,其端部呈蘑菇形。

使用时设法先使扭锁插入集装箱4个底角件的底孔中,然后扭转蘑菇头90度,把集装箱锁住。

在拖车上或铁路车辆上使用的扭锁,通常用手动操作。

3. 蘑菇头(Cone,Stud)指在扭锁端用于锁住集装箱的部分。

又称“连接栓”(Coupler latch)。

扭锁插入角件孔内,旋转90度以后,把集装箱锁住。

由于其形状如蘑菇而得名。

4. 鹅颈(Gooseneck)是底盘车上缘联挂的肘节结构,因与鹅颈相似,故此结构称“鹅颈梁”。

在正常情况下,鹅颈可嵌入有此设计的40’集装箱鹅颈槽中。

5. 固货装置导轨(Logistic track)一种固定在集装箱内,用以辅助装载和紧固货物的装置,又称“艾劳凯普专用装置”。

借此装置可使箱内临时隔成数层,可安装横梁用以防止运输期间货物的挤压和移动。

二、单证术语
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rge receipt:EIR)是运输部门、码头堆场、租箱堆场和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或底盘车时编制的一种文件。

由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通常是集装箱或底盘车由码头堆场借出或接收时,由码头堆场编制设备交接单,交接时双方应共同检查设备情况,如有损伤应记载在EIR上,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双方确认交接时设备情况的证明。

三、牌照术语
1.检验合格牌(Certification plate)在集装箱上的永久固定的标牌,除有关集装箱设计参数外,还包括海关编号、TIR编号、防虫处理证书编号、制造厂、制造地点和出厂序号等信息。

2. 装载资料(Loading data)集装箱上用不干胶标示的数据,除记载有关装载事项外,还记载总重、自重、载重等参数,一般是在右侧门的上端。

第五节、集装箱的有关国际机构和公约
一、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是为确保在集装箱装
卸和运输中的人命安全为目的的国际公约。

该公约在1972年11月13日-12月2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和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该组织于1982年5月22日改名为“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召开的“国际集装箱运输会议”上通过,1977年9月6日生效。

公约要求新集装箱和现有集装箱要获得批准。

每个批准的集装箱上安装有安全合格牌照(CSC PLATE)。

对新集装箱在出厂5年后开始进行第一次检验,第一次检验以后的检验和现有的集装箱重新检验,要求至少每隔30个月进行一次。

如执行经授权认证机构批准的连续循环检验计划(ACEP),可免于此项检验。

公约中还规定了集装箱的结构、试验和维修保养等要求。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由各签字国政府实施,但国际集装箱公约范围内的协调工作,则由国际海事组织主持。

本公约对航空集装箱不适用。

二、集装箱海关公约(CCC)
集装箱海关公约(Customs convention on containers)是对集装箱本身的报关作出规定的国际公约。

最早的集装箱海关公约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于1956年5月18日在日内瓦制定的。

1972年的国际集装箱运输会议上制订和采纳了该公约。

其宗旨是为简化并协调各国海关对集装箱国际运输的管理手续,以推进集装箱国际化的进程。

我国于1986年7月加入了该公约。

三、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TIR)
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ier)是各国海关当局规定的国际公路运输货物过境时,要通过检查批准的公约。

本公约是为国际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和车辆上装载的集装箱,在中途不换装而通过国境时,在已施封的条件下,可以免检过境,以利货物流通。

该公约由欧洲经济委员会于1959年1月15日在日内瓦由英、法、美、德等21国共同制定的。

本公约是以集装箱为对象的,主要便利货物在过境时的关税处理。

四、国际集装箱出租者协会(IICL)
国际集装箱出租者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Lessors)是经营国际租箱业务的集装箱出租公司的联合机构。

它由大的集装箱租箱公司组织而成,编有钢质和铝质集装箱的修理手册等书,是现在集装箱修理时的主要依据。

它于1971年在伦敦成立,并开始了活动,后又于1973年由美国特拉华州法人重新发起组织,秘书处设在纽约。

五、国际集装箱局(ICB)
国际集装箱局(International Container Bureau :ICB)1933年在巴黎由国际商会建议成立,是欧洲各国民间团体的组织。

目前成员包括有关的制造商、代办、修理技术人员及以下国际组织:国际空运协会、国际铁路车厢建造协会、国际汽车联合会、国际摩托车制造标准局、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国际商会、国际运输协会、国际公路运输联合会、国际内河航运协会、国际铁路协会、国际家具搬迁协会等。

其宗旨和任务是,加强成员组织间的合作,促进国际集装箱事业的发展;研究和处理国际集装箱运输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用以保持各成员国之间在集装箱运输中的协作关系;定期开会,交流有关情况和信息。

另外,利用民间的基础,还进行集装箱箱主代号的注册业务,总部设在巴黎。

六、国际铁路联盟(UIC)
国际铁路联盟(Union International des Chemins de Fer:UIC)1922年5月在意大利举行的“国际经济会议”的建议于同年10月为改善铁路运输条件和管理,促进国际间联合运输而成立的国际性组织。

其目的使铁路的设施和营业方法实现标准化。

该组织是利用欧洲各国的铁路,在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之间起着协调人的作用。

同时,除了承担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CIM)和国际铁路旅客(包括随身行李)公约(CIV)的营业之外,为了运输国际冷藏货(Interfrigo)、国际集装箱(Intercontainer)或横贯欧洲的国际特快列车(TEE)和快运业务(TEEM)等的货物和旅客,设立了特别机构。

该组织的宗旨和任务是:改善铁路建设和操作条件,研究铁路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计划、预算、操作、情报等研究机构;交流经验和信息,促进国际铁路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 集装箱的结构和强度
国际标准集装箱是用金属材料制造的六面体。

以通用集装箱为例,它包括箱顶、箱底、两个侧壁、端壁和一对箱门组成。

不同类型的集装箱,其结构也有所不同。

现以钢质和铝质集装箱说明如下。

第一节、集装箱的结构
一、概述
1.钢质集装箱
钢质集装箱是由许多部件组成的,这些部件中除地板外,其它都用二氧化碳保护焊(Arc welding)
焊接。

通常设有装载货物用的箱门,箱门用铰链连接,能自由开启达270度。

2. 铝质集装箱
铝质集装箱又称铝合金集装箱,通常叉槽、端框架、门框架三部分由钢材制成,并用焊接连接,其它部件都用铝质型材、铝板,箱底用木板,铝质部件用铆接连接,为了确保其水密性在连接部分要用密封材料密封。

二、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国际标准集装箱的结构要求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国际标准1978系列货运集装箱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杂货集装箱(ISO1496/1-1978-Series 1 freight containers-Specification and testing part I general cargo containers)中,对集装箱有如下要求:
1. 集装箱的任何部分不得超出集装箱所规定的外部尺寸(External dimensions)。

集装箱内部不得有妨碍装货的突出物。

2. 集装箱的内部尺寸(Internal Dimensions)和箱门开口尺寸(Door opening dimensions)要大于标准中所规定的最小值。

3. 集装箱的所有部分要能承受标准中规定负荷。

4. 集装箱的所有部分要具有标准中所规定的水密性要求,箱门要能左右开启270度。

5. 集装箱的上部和下部各个角上都要设有标准中规定的国际标准角件。

6. 箱顶顶面要低于顶角件顶面6毫米。

7. 集装箱在空载状态下,箱底的底面要高于底角件底面12.5毫米。

其公差为+5,-1.5毫米。

8. 集装箱装载在底盘车上时,除集装箱的角件外,要按规定设载荷传递区(Load transfering area),通过底框架把载荷传给底盘车的主框架,底盘车只要有这种载荷传递区就可以承载集装箱。

9. 箱底上承受1.8R-T(R为总重,T为自重)的均布载荷时,箱底挠度(Deflection)不得低于底角件底面6毫米以上。

10. 当集装箱受到规定范围内的挤压载荷(Racking load)时,端框架对角线的偏离量之和不得超过60毫米。

11. 国际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要求合格。

12. 在1CC、1C、1D型集装箱上最好设有规定尺寸的装卸叉槽(Fork lift pockets)。

13. 在1AA、1A型集装箱上最好设有规定尺寸的鹅颈槽(gooseneck tunnel) 。

14. 在下侧梁上最好设有能使用抓臂(Grappler arms)装卸用的抓臂起吊槽(Grappler 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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