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章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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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章修改内容
篇一: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主要修改的内容
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主要修改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间党章历经16次修改(学习时间3月27日)
我们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

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

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

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

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

30年来,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是我们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

■对科学发展观作出了新的定位和阐述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形成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

为更好推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5年来,科学发展观又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理论内涵不断丰富,实践成效不断显现。

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项建议。

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向世人宣示中国共产党人走科学发展之路的坚定决心,必将对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和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充实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学习时间4月3日)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八自然段开头一句表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同时强调,全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

其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个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对于全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学习时间4月10日)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大会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在党章中作这样的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还体现在,根据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实践新认识,对总纲中相关部分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个自然段充实了内容,并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自然段。

■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

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改革开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目标任务。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对阐述改革开放的自然段作了充实,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全党更加充分、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充实完善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学习时间4月17日)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
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总结和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新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干部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作这样修改,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三十三条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第一款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第二款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

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更好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干部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加强道德修养、更好发挥表率作用。

详细修改处介绍
1、第二页第一段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后加上“和科学发展观”。

2、第五页第二段在“十六大以来”后加上“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

3、第五页第二段把“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改为“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4、第五页第二段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后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中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5、第六页第一段在“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后加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6、第六页第一段在“这个理论体系”后加“这个制度”。

7、第八页第一段在“社会建设”后加“生态文明建设”。

8、第十页第一段在“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后加“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9、第十段最后一排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后加“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10、第十一页第一段删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1、第十一页第二段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后加“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12、第十一页第二段在“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后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3、第十二页第二段在“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后加“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4、第十三页第二段在“共同享有的原则以”后加上“保障和”。

15、第十三页第二段在“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后加“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后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6、第十三页第二段后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17、第十六页第二段在先进性后面后加上“和纯洁性建设”在伟大工程后加“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战斗力后加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18、第十七页在“重要思想”后面加上“科学发展观”。

19、第十七页在“与时俱进”后加“求真务实”。

20、第十九页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后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后加“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

21、第二十二页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去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后加“和科学发展观”。

22、第四十五页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后加“积极创先争优”。

23、第四十八页在“德才兼备”后加“以德为先”在“原则选择干部坚持”后加“五湖四海”。

24、第四十九页第二段在“教育、培训、选拔”后加“监督”。

25、第五十页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后加“坚持原则”。

在“加强道德修养后”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篇二:对十八大党章修改内容的解读
党章的修改历史及十八大党章修改内容的解读
一、党章制定和修改的历史
我们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

我们的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

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

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

?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07 上海→南湖)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07 上海) ?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06 广州)
?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04 武汉)
?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9.04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7.08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7.10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09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10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
大会( 1925.01 上海) ?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06 苏联莫斯科) ?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3.08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2.09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10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11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11 北京) ?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04 延安杨家岭) ?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09 北京) 作为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思想上的一致,以及组织、行动上的统一而制定的章程,胡锦涛就曾说过:“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

”正因为党章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自1921 年在上海诞生以来,便在行进的路程中对其反复进行修改。

可以说,一部党章的修订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史。

建党初期的党章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共产国际帮助下,来自北京、汉口、广州、长沙、济南和日本等地的十余位代表先后于上海法租界望志路树德里3号(今兴业路76号)和嘉兴南湖游船上秘密召开会议,共商成立中国共产党之盛举。

经过数天的激烈讨论,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明确了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选举产生了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并推举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的首任总书记。

但是,由于党尚在创立之初,其思想上、组织上、理论上的准备还远未成熟,因此通过的只是一个500余字、共15条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而不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党章。

《纲领》虽不是党章,却实际起到了党章的作用。

它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规定党员与组织、下级和上级之间的关系,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地方
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这都为党章的诞生打下了基础。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

大会根据列宁的建党思想和建党一年来的经验,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9 个决议案。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章程,这部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共29 条近4000 字的《章程》首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指明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并对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稍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恤孤院后街31号召开,出席会议的近40位代表对“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作出修改,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从而使得党章增加到了6章30条。

但此次党章修订只是对前党章一些个别条文做出补充完善,如候补党员的发展程序、候补期限、权利义务等,大规模的变动并不多。

国民大革命时期的党章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正式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决定实行国共合作。

此后不久,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国民大革命兴起,并席卷全国,长达数年之久。

在此
形势下,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中国共产党党章亦随之做出相应修改。

还在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共中央于上海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针对党员队伍有所壮大、全国革命形势逐渐高涨的客观情况,20位与会代表就曾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该章程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成干事会”,从而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在新党章第二章第十条中,又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均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各级党务,其余委员协同总书记或各级书记分掌党务”,从而也将“书记”这一职务做为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的制度,牢牢地确立了下来。

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堪称对党章的一次较大修改。

修改后的党章共有12章85条,比前党章多了近三倍。

其“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各级党部最高的机关为:全体党员大会及代表大会”、“党的中
央委员会应派中央委员任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各级青年团执行委员会书记应为当地党的委员会委员”等条文,都极具开创性。

值得一提的是,新党章还第一次提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要求党员和党的组织把遵守纪律当作自己应尽的责任,从而增强了广大党员遵守党纪的自觉性。

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的党章
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叛变革命后,血腥屠杀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人士及革命群众。

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于该年8月7日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屠杀政策的总方针,先后领导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开始了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支持下的蒋介石反动统治之间的第二次国内战争。

战争的第二个年头,即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于苏联莫斯科近郊兹维尼果罗德镇的塞列布若耶乡间别墅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经过激烈讨论,出席大会的142 位代表表决通过了15章53条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次修正案。

该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通过党章的基本内容,但却一再申明“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从而严重影响了党的独立自主。

另一个重要修改,就是党把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规定:“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起见,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和省县市审查委员会。

”但是,新党章在此并没有规定各级审查委员会的权限及其与各级党委的关系,这就使得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审查委员会权力一度炙手可热,同级党委甚至形同虚设,在“左”倾情绪影响下,一大批于革命、于红军都有莫大功劳的同志被审查委员会错误批判乃至杀害。

抗日战争时期的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全国121万名党员。

经过讨论,大会最后通过了刘少奇修改党章的报告及新党章,明确将“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或经验主义的偏向”条文写入党章,从而使全党有了在思想上和工作上取得一致的牢固的理论基础。

七大党章共12章70条,它在总纲中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并
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

”在第一章中规定了“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等党员的基本权利,第二章中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遵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

但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遵照党内民主原则进行工作时,不能妨害党内的集中原则”等,皆向世人宣告着中国共产党的日渐成熟。

过渡时期的党章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唯一的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即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北京政协礼堂隆重召开。

此次会议上,1026位代表讨论通过了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做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对七大党章做出必要修改。

八大党章共9章60条,它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高度强调了当前执政条件下反对官僚主义、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把维护党的团结、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方针写进了党章。

同时,新党章规定:“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和不断地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而这也是提高人民生产积极性的必要条件。

”提出对犯错误党员要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这都堪称经典。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党章
以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在中华大地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倏然爆发。

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相应地,中国共产党党章在“文化大革命”中也两度被修改,深深地留下了“文革”的烙印。

在“文革”开始后的第三个年头,中共中央于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512位代表讨论通过了政治报告和党章修正草案。

应“文革”形势发展的需要,新党章错误地把“继续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和“林彪同志一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最忠诚、最坚定地执行和扞卫毛泽东同志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

”写进了总纲。

砍掉了原党章中党员权利一节,取消了党员的预备期,取消了中央书记处,取消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等机构,否定了八大党章明确规定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更加合
法化。

1973年8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保留了九大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等内容,删去了总纲中有关林彪的论述和林彪的论点,仍然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

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

这些矛盾,只能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来解决。

”“我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巩固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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