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事故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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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事故案例分享
1、湖北黄石化工企业发生事故男子搅拌机内捡渣滓被搅伤致死(LOTO(上锁挂牌)管理不到位)
护士在清理地上的衣服
3月5日元宵节,下午4点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名男子在搅拌机里面捡东西,旁人误把搅拌机电源打开,导致机子里的该男子被搅伤,抢救无效死亡。
黄石市爱康医院医护人员说,下午4点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几名工作人员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到该院急诊科,浑身用工厂工作服包裹着。
据医院急诊单上记载,该男子今年36岁,西塞山人。
“患者脸上都是黑油污,根本看不清五官。
”爱康医院医护人员说,该男子衣服上面都是油污,上衣和裤子都破了。
当时送王强进医院的工友说,该男子在搅拌机里面捡东西,不知道谁把搅拌机打开了。
医院医护人员立即将伤者送到医院手术室,由于伤者呼吸时嘴巴张开了一点,医护人员看到伤者嘴巴牙齿上都是血。
自主意识已经没有,进入深度昏迷状态。
伤者右下肢有骨折现象,左侧腰后有两处十几厘米的大伤口。
“伤者没过一会儿就出现了停止呼吸、心跳的现象。
”医生说,他们为伤者做CT检查发现,伤者脑挫裂伤、肺挫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9点,记者来到医院看到,穿有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服的几十名工人从医院走出去。
伤者的一位家属说,工厂人员告诉他们是,伤者在工作时,进搅拌机里面清理渣滓,一工作人员误将搅拌机打开了。
晚上9点12分,医院手术室的大门紧闭,门口坐满了家属。
一名从手术室走出的家属找到医生称,尸体上有很多污渍,清水洗不掉,希望借用医院的酒精进行擦洗。
截至晚上9点半,记者离开时,该男子尸体还停放在手术室。
2、东莞一工厂清理电镀废液罐毒倒两工人(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执行不到位)
一名工厂员工奉命进入废液罐清理电镀淤泥,却没想作业1小时后晕倒在罐内,随后前往施救的拍档因施救不当,同样中毒晕倒,所幸被园区巡查人员及时发现送医救治。
日前,东莞市安监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当地的有限空间职业性中毒事故。
据通报,目前两名中毒病人已康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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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电镀淤泥致职业性氰化物中毒
2015年2月3日下午4时许,东莞市疾控中心接到东莞市人民医院报告,该院急诊科接收了2名来自麻涌医院转院病人,疑似氰化物职业性急性中毒。
接报后,市疾控中心立即成立职业中毒事故调查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于当天下午5时赶到东莞市人民医院了解情况,并前往中毒现场——麻涌徳东五金制品厂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
经调查,麻涌徳东五金制品厂位于麻涌豪丰环保工业园,占地约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家具五金配件产品。
工厂生产所需的电镀原料主要为氰化物、盐酸和硫酸,电镀废液先流经公司旁的废液处理罐沉淀后再排入污水处理池,该起事故就发生在废液处理罐。
2015年2月3日上午11时许,徳东五金制品厂职工占某平和马某军根据工厂负责人安排,将原先密封的废液处理罐锯开后,由占某平进入直径约为70厘米、深约2.5米的罐内掏罐底电镀淤泥。
在罐内作业约1个小时后,占某平突然晕倒在内。
在旁的马某军随后进入罐内,企图在第一时间救人,没想到同样晕倒在罐内。
氯化氢中毒病人经抢救治愈出院
事发后,豪丰环保工业园的管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相关情况,将上述2名工人救出,并送至麻涌医院救治,并于当天下午2时转入东莞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结合病人和临床表现、作业环境职业卫生学调查情况及流行病学分析结果,市疾控中心初步确定该起事件为一起职业性氰化物急性中毒事故。
据通报,截至目前,中毒病人经抢救已治愈出院,涉事工厂也未发生其他群体性事件。
不过,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市疾控中心建议同类型工厂应定期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区准入管理,合理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并加强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特别是进行中毒自救互救的知识培训,制定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市安监局则提醒,事故发生后施救必须采取正确的救护措施,即若不幸发生紧急事故,应秉承“人的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开展自救,但是严禁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给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等。
同类事故多发于冶金和轻工行业
据市安监局披露,类似本案中在有限空间作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并不鲜见,需要引起广大企业主及生产单位的重视。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市安监局介绍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主要集中在冶金和轻工行业,主要原因都是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在未通风、未检测的情况下进入有限空间。
事故伤害类型主要是中毒和窒息,盲目施救造成的事故扩大现象尤为严重。
据统计,仅2010年至2013年,全国工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67起、死亡269人,分别占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41.1%和39.9%。
在东莞,每年均有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轻者昏迷住院,重者致残或死亡。
3、市安监局表示,由于此类因违规操作等低级错误造成的伤亡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希望各用人单位能够以此次事故为鉴,落实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摸清企业有限空间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要让血的教训一再蔓延,在有限空间里犯“无限的错误”。
福建平潭一货轮爆炸致2死11伤无证人员违规作业酿惨剧(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
事发现场进行二次扑救
事发现场
3月7日,据报道,将货轮交给无资质的作业班组维修安装,并且疏于管理,该船发生爆炸,酿成2人死亡11人受伤的惨剧。
日前,对这起事件负有责任的船长、轮机长及船厂老板、安全员均被平潭县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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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作业
造成2死11伤惨剧
经法院审理查明,平潭县看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看澳船厂”)成立
于2003年8月,系私营企业,高某为船厂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张某与陈某合伙组成修造班组,承担看澳船厂尾轴车间的尾轴、舵系修造业务。
班组共有9人,班组人员作为船厂员工纳入统一管理。
所有作业人员均未经过培训、考核,未取得电焊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011年7月23日,天津鸿基伟业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公司”)与张某联系加装“润和”号运输船的轴带发电机事宜。
张某征得高某同意后,让“润和”号轮停靠看澳船厂南码头。
江某作为“润和”号轮的船长,在接到鸿基公司通知后,将船
开往指定码头。
姚某作为看澳船厂的安全员,登船与“润和”号轮签订《进厂维修乙方安全生产协议书》和《进厂维修船舶注意事项通知书》。
之后,张某叫来部分无从业资质的维修人员对船舶进行维修。
其间,“润和”号轮的轮机长接某安排3名机工轮流值班监管。
当月25日,由张某带班,4名工人在机舱内加班作业,为主机头部安装轴带发电机。
张某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打火机点燃气割枪,引起油舱导门口的油气爆燃,造成2名工人死亡、11人受伤(含4名消防员以及其他救援人员陈甲、陈乙、徐某等)。
调查组
认定相关人员责任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认定,张某承揽“润和”号轮维修业务,临时召集无资质人员,在机舱内维修发动机和安装轴带发电机交叉作业。
他们在事发当天的白天维修发动机,用柴油清洗发动机零件,在机舱油气浓度处于可燃隐患的情况下,于当晚进行轴带发电机安装作业,违规使用明火点燃气割枪,导致油气爆燃。
对此,“润和”号轮的船长江某、轮机长接某,对事故分别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看澳船厂的法人代表人高某、安全员姚某,未能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负有监管责任。
此后,警方分别暂扣高某、姚某和鸿基公司的善后处理担保金200万元和300万元。
经平潭县政府与死者家属代表协商,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补助款共计171万多元。
法院
对事故责任人员判刑
平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接某、高某、姚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11人受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鉴于4名被告人所在单位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该院判处江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判处接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处姚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