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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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其中公意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以共同利益为依归,由全体约定并约束着 全体,每个人与其他人享有的权力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和相互的,这样公意便具有 公正性,是确保人民自由与平等的权力的保障。正如公意一样,人们对事情的共 同规定就称为法律,‚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①,是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 的结合,应该追求自由和平等两大价值目标。法律的制定应有全体公民进行,然 而现实中制定一部良好的需要立法者的帮助起草法律草案,还需要这个国家具备 良好的自身条件,适宜的人民、风俗、传统和国土面积等。至此,《社会契约论》 已经阐明了个人自由合法地受到约束的原因和过程,第一个问题基本解决。
‚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 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②《社会契约论》在第一卷的题旨中就给读者展现出这 样一个值得深思的悖论——生而自由的人却受到无处不在的约束,探究这一约束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3 页。 ②wenku.baidu.com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 页。
关键字:卢梭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 人民主权
I
目录
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说——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1 一、 导论 ........................................................................................1 二、 文本内容梳理 ........................................................................1 三、 核心观点探源与分析.............................................................4
主权和自由的丧失。只有行政权才可以代表,政府就是主权者任命的代表人民的 执法者。于是,要防范政府篡夺主权,还应该在定期集会中固定的设臵两项表决。 ‚第一个是:‘主权者愿意保留现有的政府形式吗?’第二个是:‘人民愿意让那 些目前实际在担负行政责任的人们继续当政吗?’‛①此外,卢梭还论述保民官制、 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对于对维护政治的重要性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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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史
的合法性来源便是解决第一个问题的关键。现实中,人民受到国家权力和社会秩 序的约束,而国家和社会约束个人的权利‚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契约之上 的。‛①在自然状态下,当个人生存面临的障碍使得人类不联合联合起来共同协作 就无法生存时,契约就萌生了。契约是指‚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 都转让给整个集体‛②,原则是‚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 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 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③。契约的确立带来一系列的 变化:社会状态取代自然状态,社会自由代替自然自由,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 产生,约定形成的法律而不是虚幻的正义法则成为个人行动依据,个人变成了共 同体的主权者,财产权由最先占有者的脆弱的权利变成稳定主权者的权利,处臵 生死的权力由个人变成国家掌握。卢梭所要论述的,就是这一契约的结果是自由 的、平等的。他在第一卷最后阐述道:‚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 是以道德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 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 人平等的。‛④而关于契约与自由的一致性,文章在第一卷中指出契约使得个人丧 失天然的自由和无限的权力,所得的是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而‚唯有服从 人们自己为自己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⑤因而契约是以真正的自由替代了名义 的自由。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 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5 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5 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30 页。 ⑤[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26 页。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1 页。
(一) 社会契约与自然状态.................................................4 (二) 人民主权与公意 ........................................................6 四、 小结 ........................................................................................7 五、 参考书目 ................................................................................8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29 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0 页。 ③参考张恒山编:《西方法学名著精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 4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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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义上罪恶的行为‛①,在他看来,无论是神命法,还是人为法,都从属与自然 法。在这个意义上,格劳秀斯的自然法理论不再是神性,而是人的理性和社会本 性,从而把‚自然法从天上拉回人间‛,为近代社会契约论奠定了基础,他的社 会契约论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和平、分散而孤独的生活,为了减 少争夺私有财产带来的暴力争端,人们理性地订立合约,建立国家,由国家掌握 最高的主权,主权的体现者只能是君主或极少数人,仅仅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才 可以反叛君主,推翻契约,另立国家。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主要集中在《利维 坦》一书中。他也认为存在一种最初的自然状态,只不过他认为人性本恶,自私 自利而残暴好斗,因此他认为的自然状态是充满斗争和暴力的战争状态。而人们 在趋利避害、自我保存的本性的驱使下会相互缔结契约,个人让渡部分权利以建 立一个法制社会,同时保留少量的基本权利。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一旦建立,个 人应该服从的国家权力,服从君主的专制权力。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同样预设一 种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有一种人人为人人所遵守的自然法对理性起着支配 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 立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②但是这种社会仍然 具有缺陷,缺少公正的法律裁判和执法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财产,人们放弃一部 分自然权力而结合进入政治社会。相比霍布斯,洛克反对国家专制权力,重视社 会的自我调节功能和权力。
在说明了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之后,第二卷进一步阐述国家的主权特性和法 律。人民契约结成主权者,享有主权,其本质是共同体的共同意志——‚公意‛。 主权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属性,主权的行使必须以公意为依据,追求共同 的利益。主权权力也有界限,虽然它‚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可侵犯 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并且人人都可以任意处臵这种约 定所留给自己的财富和自由‛⑥,这就要求共同体的权力应遵守三个限制条件: 约定性——以社会公约的约定为限;公益性——要求每个人履行的义务之本身包 含着每个人自己的利益的实现;平等性——对每个人的义务约束都是平等的、公
三、 核心观点探源与分析
(一) 社会契约与自然状态
本书以‚社会契约论‛为名,足见社会契约理论在全书的核心。社会契约论 作为一种关于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的理论假设,认为国家的建立不是神创造和主 宰的,而是人们自愿的结成约定形成的。在卢梭之前,关于国家起源的观点主要 有四种,针对这四种观点,卢梭在第一卷中分别加以反驳。第一种观点是君主代 表的国家权力是自然地由最初原始社会的父权演变而来的——自然父权说;卢梭 批驳道:当孩子成年后,父子双方相互独立,‚这时,家庭本身就只能靠约定来 维系。‛第二种是人类天生就是不平等的,适合不同的地位和权力的——天生奴 隶说;卢梭有力地指出不存在天生的奴隶,在奴隶制之前的原始社会不存在天生 的奴隶。第三种是强者凭借力量征服弱者而掌握权力的——暴力说;卢梭批判道, 强力可以造成服从,但不能产生合法的统治权力,因此‚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 人民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②。第四种是人将个人自由通过约定转 让给君主,而成为奴隶的人民约定说,格劳秀斯就持这一观点,下面将论述卢梭 对其的批评。③
而在国家起源的主流学说是契约理论,近代社会契约论学说史上有四个代表 人物,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既是在之前学者学说 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同时又有鲜明的创新性。格劳秀斯将法分为自然法和意定法, 又进一步将意定法细化为神命法和人为法,指出‚自然法是正确的理性命令,它 指明任何与我们理性和社会本性相结合的行为就是道义上公正的行为,反之就是
第三卷开始阐述第二个大问题,怎样安排政府和其它制度设计,以更好地保 障个人平等和自由。首先,卢梭区分了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决策权和执行权, 指出主权者享有立法权,而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是受人民委托、任命而形式 行政权力的组织。政府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即既要保证能 够进行管理,又要确保符合主权者的意志,在政府成员越多管理则能力越低下和 公意的代表性越强的尴尬中寻求到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因国家不同而不 同,不存在唯一的政府体制。但是在卢梭看来,民主制、贵族制和国君制三种政 治体制虽各具优点,然而民主制迟早导致少数人集权,而国君制容易导致个人意 志凌驾于公共意志之上、官员品德恶劣和政策的间断性,因而贵族制相比更为优 良。不过事实上,根本没有单一的政府,具有平衡与节制的作用的混合政府是一 个不错的选择。此外,卢梭还明确指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判断 一个政府好坏的可操作标准是人口的数量。
二、 文本内容梳理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虽是从卢梭试图创作的长篇巨著中选编而成的论 文,但是贯穿其中的内在逻辑和思路是一致的。它旨在‚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 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权 规则‛①,以保障自由和平等,而具体到不同阶段就形成两大相互连接的问题。 一是,人民在保持自身自由的同时何以受到政治体权力的约束?另一个是,政治 体应该怎样安排设计以使人民的自由权利不被侵犯?由这两个问题的结论就导 出了全书的思想主旨和精髓——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即使一个好的政府建立了,也不能一劳永逸,‚政府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弊 病之所在,它从政体一诞生起,就在不休止的趋向摧毁政治体‛,②使得政府面临 衰老和死亡的危险。‚政府蜕化有两条一般的途径,即政府的收缩,或者国家的 解体,‛③而失去立法权的国家便失去的生命。为此,一个国家必须始终注意维护 主权者的权威,而由于主权者所掌握的权力是立法权,立法权又依赖于人民集会 行使,所以卢梭认为维护主权者权威关键在于确保人民定期的经常集会,并且应 当像古罗马共和国公民那样亲自参加集会,而不能将集会的权力转交给代表。他 强调,主权的本质是公意,是不可代表的,议员或代表代替人民集会将导致人民
II
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说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一、 导论
正如在法国先贤祠中卢梭棺木上镌刻的——‚自然与真理之子‛,卢梭对自 然的推崇和对追求真理的执着举世共知,而作为其代表著作的《社会契约论》更 是将他的这一个性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社会契约论》卢梭先破后立,批驳了 对国家起源和自然状态的错误看法,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契约理论,不但是社会契 约理论对其他国家起源学说的有利抨击,也对社会契约的学说做了开创性的突 破。为了领悟大师的智慧,本文抛开对《社会契约论》的种种指责和非难,着重 对文本进行梳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逻辑结构, 第二部分重点分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学说在学术史上的继承与创新 之处,力图深刻地阐明卢梭的核心观点。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课程:西 方 政 治 思 想 史 教师: 姓名: 学号: 院系: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摘要
卢梭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而《社会契约论》是卢梭 享誉世界的经典著作。卢梭在书中主要阐明了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 的学说,运用严密地逻辑推理,辛辣地批驳指出以往错误观点的缺陷, 从而论证出契约理论和人民主权说的正确性。本文在梳理全书主要内 容和思想脉络的基础上,聚焦于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学说,将其臵 于两大理论体系当中进行比较和研究,从中探究卢梭的理论的继承性 与开创性,从而更为深刻地理解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学说。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7 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08 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0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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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史
正的。其中公意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以共同利益为依归,由全体约定并约束着 全体,每个人与其他人享有的权力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和相互的,这样公意便具有 公正性,是确保人民自由与平等的权力的保障。正如公意一样,人们对事情的共 同规定就称为法律,‚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①,是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 的结合,应该追求自由和平等两大价值目标。法律的制定应有全体公民进行,然 而现实中制定一部良好的需要立法者的帮助起草法律草案,还需要这个国家具备 良好的自身条件,适宜的人民、风俗、传统和国土面积等。至此,《社会契约论》 已经阐明了个人自由合法地受到约束的原因和过程,第一个问题基本解决。
‚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 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②《社会契约论》在第一卷的题旨中就给读者展现出这 样一个值得深思的悖论——生而自由的人却受到无处不在的约束,探究这一约束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3 页。 ②wenku.baidu.com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 页。
关键字:卢梭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 人民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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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说——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1 一、 导论 ........................................................................................1 二、 文本内容梳理 ........................................................................1 三、 核心观点探源与分析.............................................................4
主权和自由的丧失。只有行政权才可以代表,政府就是主权者任命的代表人民的 执法者。于是,要防范政府篡夺主权,还应该在定期集会中固定的设臵两项表决。 ‚第一个是:‘主权者愿意保留现有的政府形式吗?’第二个是:‘人民愿意让那 些目前实际在担负行政责任的人们继续当政吗?’‛①此外,卢梭还论述保民官制、 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对于对维护政治的重要性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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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史
的合法性来源便是解决第一个问题的关键。现实中,人民受到国家权力和社会秩 序的约束,而国家和社会约束个人的权利‚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契约之上 的。‛①在自然状态下,当个人生存面临的障碍使得人类不联合联合起来共同协作 就无法生存时,契约就萌生了。契约是指‚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 都转让给整个集体‛②,原则是‚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 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 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③。契约的确立带来一系列的 变化:社会状态取代自然状态,社会自由代替自然自由,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 产生,约定形成的法律而不是虚幻的正义法则成为个人行动依据,个人变成了共 同体的主权者,财产权由最先占有者的脆弱的权利变成稳定主权者的权利,处臵 生死的权力由个人变成国家掌握。卢梭所要论述的,就是这一契约的结果是自由 的、平等的。他在第一卷最后阐述道:‚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 是以道德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 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 人平等的。‛④而关于契约与自由的一致性,文章在第一卷中指出契约使得个人丧 失天然的自由和无限的权力,所得的是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而‚唯有服从 人们自己为自己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⑤因而契约是以真正的自由替代了名义 的自由。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 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5 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5 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30 页。 ⑤[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26 页。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1 页。
(一) 社会契约与自然状态.................................................4 (二) 人民主权与公意 ........................................................6 四、 小结 ........................................................................................7 五、 参考书目 ................................................................................8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29 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0 页。 ③参考张恒山编:《西方法学名著精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 4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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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义上罪恶的行为‛①,在他看来,无论是神命法,还是人为法,都从属与自然 法。在这个意义上,格劳秀斯的自然法理论不再是神性,而是人的理性和社会本 性,从而把‚自然法从天上拉回人间‛,为近代社会契约论奠定了基础,他的社 会契约论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和平、分散而孤独的生活,为了减 少争夺私有财产带来的暴力争端,人们理性地订立合约,建立国家,由国家掌握 最高的主权,主权的体现者只能是君主或极少数人,仅仅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才 可以反叛君主,推翻契约,另立国家。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主要集中在《利维 坦》一书中。他也认为存在一种最初的自然状态,只不过他认为人性本恶,自私 自利而残暴好斗,因此他认为的自然状态是充满斗争和暴力的战争状态。而人们 在趋利避害、自我保存的本性的驱使下会相互缔结契约,个人让渡部分权利以建 立一个法制社会,同时保留少量的基本权利。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一旦建立,个 人应该服从的国家权力,服从君主的专制权力。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同样预设一 种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有一种人人为人人所遵守的自然法对理性起着支配 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 立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②但是这种社会仍然 具有缺陷,缺少公正的法律裁判和执法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财产,人们放弃一部 分自然权力而结合进入政治社会。相比霍布斯,洛克反对国家专制权力,重视社 会的自我调节功能和权力。
在说明了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之后,第二卷进一步阐述国家的主权特性和法 律。人民契约结成主权者,享有主权,其本质是共同体的共同意志——‚公意‛。 主权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属性,主权的行使必须以公意为依据,追求共同 的利益。主权权力也有界限,虽然它‚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可侵犯 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并且人人都可以任意处臵这种约 定所留给自己的财富和自由‛⑥,这就要求共同体的权力应遵守三个限制条件: 约定性——以社会公约的约定为限;公益性——要求每个人履行的义务之本身包 含着每个人自己的利益的实现;平等性——对每个人的义务约束都是平等的、公
三、 核心观点探源与分析
(一) 社会契约与自然状态
本书以‚社会契约论‛为名,足见社会契约理论在全书的核心。社会契约论 作为一种关于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的理论假设,认为国家的建立不是神创造和主 宰的,而是人们自愿的结成约定形成的。在卢梭之前,关于国家起源的观点主要 有四种,针对这四种观点,卢梭在第一卷中分别加以反驳。第一种观点是君主代 表的国家权力是自然地由最初原始社会的父权演变而来的——自然父权说;卢梭 批驳道:当孩子成年后,父子双方相互独立,‚这时,家庭本身就只能靠约定来 维系。‛第二种是人类天生就是不平等的,适合不同的地位和权力的——天生奴 隶说;卢梭有力地指出不存在天生的奴隶,在奴隶制之前的原始社会不存在天生 的奴隶。第三种是强者凭借力量征服弱者而掌握权力的——暴力说;卢梭批判道, 强力可以造成服从,但不能产生合法的统治权力,因此‚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 人民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②。第四种是人将个人自由通过约定转 让给君主,而成为奴隶的人民约定说,格劳秀斯就持这一观点,下面将论述卢梭 对其的批评。③
而在国家起源的主流学说是契约理论,近代社会契约论学说史上有四个代表 人物,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既是在之前学者学说 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同时又有鲜明的创新性。格劳秀斯将法分为自然法和意定法, 又进一步将意定法细化为神命法和人为法,指出‚自然法是正确的理性命令,它 指明任何与我们理性和社会本性相结合的行为就是道义上公正的行为,反之就是
第三卷开始阐述第二个大问题,怎样安排政府和其它制度设计,以更好地保 障个人平等和自由。首先,卢梭区分了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决策权和执行权, 指出主权者享有立法权,而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是受人民委托、任命而形式 行政权力的组织。政府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即既要保证能 够进行管理,又要确保符合主权者的意志,在政府成员越多管理则能力越低下和 公意的代表性越强的尴尬中寻求到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因国家不同而不 同,不存在唯一的政府体制。但是在卢梭看来,民主制、贵族制和国君制三种政 治体制虽各具优点,然而民主制迟早导致少数人集权,而国君制容易导致个人意 志凌驾于公共意志之上、官员品德恶劣和政策的间断性,因而贵族制相比更为优 良。不过事实上,根本没有单一的政府,具有平衡与节制的作用的混合政府是一 个不错的选择。此外,卢梭还明确指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判断 一个政府好坏的可操作标准是人口的数量。
二、 文本内容梳理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虽是从卢梭试图创作的长篇巨著中选编而成的论 文,但是贯穿其中的内在逻辑和思路是一致的。它旨在‚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 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权 规则‛①,以保障自由和平等,而具体到不同阶段就形成两大相互连接的问题。 一是,人民在保持自身自由的同时何以受到政治体权力的约束?另一个是,政治 体应该怎样安排设计以使人民的自由权利不被侵犯?由这两个问题的结论就导 出了全书的思想主旨和精髓——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即使一个好的政府建立了,也不能一劳永逸,‚政府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弊 病之所在,它从政体一诞生起,就在不休止的趋向摧毁政治体‛,②使得政府面临 衰老和死亡的危险。‚政府蜕化有两条一般的途径,即政府的收缩,或者国家的 解体,‛③而失去立法权的国家便失去的生命。为此,一个国家必须始终注意维护 主权者的权威,而由于主权者所掌握的权力是立法权,立法权又依赖于人民集会 行使,所以卢梭认为维护主权者权威关键在于确保人民定期的经常集会,并且应 当像古罗马共和国公民那样亲自参加集会,而不能将集会的权力转交给代表。他 强调,主权的本质是公意,是不可代表的,议员或代表代替人民集会将导致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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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说
——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一、 导论
正如在法国先贤祠中卢梭棺木上镌刻的——‚自然与真理之子‛,卢梭对自 然的推崇和对追求真理的执着举世共知,而作为其代表著作的《社会契约论》更 是将他的这一个性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社会契约论》卢梭先破后立,批驳了 对国家起源和自然状态的错误看法,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契约理论,不但是社会契 约理论对其他国家起源学说的有利抨击,也对社会契约的学说做了开创性的突 破。为了领悟大师的智慧,本文抛开对《社会契约论》的种种指责和非难,着重 对文本进行梳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逻辑结构, 第二部分重点分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学说在学术史上的继承与创新 之处,力图深刻地阐明卢梭的核心观点。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课程:西 方 政 治 思 想 史 教师: 姓名: 学号: 院系: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摘要
卢梭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而《社会契约论》是卢梭 享誉世界的经典著作。卢梭在书中主要阐明了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 的学说,运用严密地逻辑推理,辛辣地批驳指出以往错误观点的缺陷, 从而论证出契约理论和人民主权说的正确性。本文在梳理全书主要内 容和思想脉络的基础上,聚焦于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学说,将其臵 于两大理论体系当中进行比较和研究,从中探究卢梭的理论的继承性 与开创性,从而更为深刻地理解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学说。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47 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08 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第 10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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