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薪酬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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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九鑫日化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薪酬体系 (2)
第三章薪酬总额管理 (3)
第四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 (7)
第五章总部其他人员薪酬 (10)
第六章生产系统员工薪酬 (12)
第七章薪酬特区 (15)
第八章员工福利 (16)
第九章其他激励 (18)
第十章薪酬调整 (22)
第十一章其他规定 (24)
第十二章附则 (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九鑫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鑫日化”)的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为提高九鑫日化的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保留、激励和吸引实现九鑫日化发展目标所需要的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原则
薪酬是激励方法的主要手段,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同时结合运用多种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具体数额主要参考外部人才市场价格确定,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性和吸引力。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五条薪酬体系
为鼓励员工专精所长,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分别适用不同类型的薪酬体系:(一)九鑫日化总部人员:部门总监以上、总裁以下的管理层适用年度股权分红制,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其他人员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岗位价值和贡献大小来确定岗位工资,实际获得的薪酬与考核结果相关。
(二)省办人员:省办经理适用年薪制,城市经理、业务员等销售人员适用销售提成制,其他职能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具体规定见《九鑫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省办薪酬激励方案》。
(三)生产厂人员:生产厂厂长适用年度利润分红制,其他员工在生产厂薪酬总额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计时工资。
(四)市场稀缺的关键岗位人才或公司重点吸引和留用的高级人才进入工资特区,适用协议工资制。
第三章薪酬总额管理
第六条薪酬总额定义
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奖金总额以及其他薪酬支出总额的合计。
第七条薪酬总额管理
(一)公司薪酬总额的范围
公司薪酬总额由五部分组成:总部薪酬总额、各省办薪酬总额、生产厂薪酬总额、总裁奖励基金和工资储备金。
(二)薪酬总额的确定
1.总部薪酬总额、省办薪酬总额和生产厂薪酬总额的预算和管理方法见后面各条规定。
2.总裁奖励基金按照总部薪酬总额、省办薪酬总额和生产厂薪酬总额之和的5‰提取,用于奖励优秀员工和管理人员,使用办法见“其他奖励”。
(三)薪酬预算与审批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评估历史薪酬总额情况、下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薪酬总额计划并初步审核汇总后,报总裁审核。薪酬预算经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总部薪酬总额由人力资源部预算和核定,并负责日常管理;省办薪酬总额由销售部预算和核定,并负责日常管理监控和指导,每月执行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生产厂薪酬总额由生产厂厂长预算,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在薪酬执行过程中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指导和监督。
(四)公司薪酬总额的管控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公司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八条总部薪酬总额管理
(一)总部薪酬总额的范围
包括总裁及总裁以下总部人员的薪酬总额,具体人员范围包括市场一部、市场二部、广告公关部、南/北销售部(不含省办)、重点客户部、计划物流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生产管理部以及相应机构派出的省办会计、省办出纳和各中转库库管员和记账员。
(二)总部薪酬总额的确定
薪酬总额依据人员编制、上一年度公司的薪酬水平、经营效益等因素计算。
目标薪酬总额=∑(本年度各层级人员编制×上一年度公司各层级人员的平均薪酬)×(1+预计增长率)
其中,各层级人员编制包括年薪制人员编制、基层管理人员的编制、一般人员的编制;
预计增长率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实现情况确定。
(三)总部薪酬预算与审批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应根据上年薪酬水平和本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系中各职级、职档的岗位工资基数进行调整,报总裁办公会审批;并通过对本年度各职级、职档人数的预计,做出年度各项薪酬预算,汇总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 薪酬总额的管控职责与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薪酬总额和总部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在每月初,将上月公司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总裁,按季度提交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
第九条 省办薪酬总额管理
(一) 省办薪酬总额的范围
省办薪酬总额包括省办事处除导购以外所有员工的薪酬总额,具体人员范围包括省办经理、督导、综合文员、城市经理、业务代表,不包括省办会计、省办出纳和导购员、各中转库库管员和库房记账员。
(二) 省办薪酬总额的确定
薪酬总额依据本年度销售计划、上年薪酬总额占回款的百分比、上年薪酬水平、人均单产以及所在区域的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计算。
目标薪酬总额=目标销售额×薪酬比率R 其中,r 薪酬比率调整系数上年实际销售收入
上年实际薪酬总额=薪酬比率 R 薪酬比率调整系数r =销售任务增长率÷人均单产增长率
薪酬比率调整系数r 由销售部根据各省办销售任务增长率和人均单产增长率进行测算调整,取值范围在[0.5, 2]之间。
(三) 薪酬预算与审批
每年1月份,销售部组织各省办薪酬总额的测算和制定,并报营销副总裁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汇总总部、省办和生产厂薪酬总额后,提交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下达相应单位执行。
(四) 薪酬总额的管控职责与权限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销售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各省办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审核,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 生产厂薪酬总额管理
(一) 生产厂薪酬总额的范围
生产厂薪酬总额是指生产厂厂长(含生产厂厂长)以下人员的薪酬总额,包括正式职员、季节工、临时工等的工资总额。
(二) 生产厂薪酬总额的确定
薪酬总额依据本年度生产量、上年人工标准定额和上年薪酬水平等三项因素计算。 目标薪酬总额=目标生产量×人工标准定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