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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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丽江城市品质,提高城市亲和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特制定《丽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2、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界定的范围为丽江坝区的规划建设区,即包括丽江城区和玉龙县城。

3、规划指导思想

充分挖掘城市绿化资源条件,注重山水自然景观特征,绿地系统要与城乡生态体系一体化和旅游发展相结合,使各类园林绿地布局合理、景观特色明显,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4、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5、规划规模

用地及人口规模与总体规划相一致: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规模为25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公里。其中丽江城区人口规模21万,用地规模25平方公里;玉龙县城人口规模4万人,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1)2008年达到云南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到2010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到2020年把丽江建设成为享誉全球的精品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2、规划指标

(1)2007年底绿地率≥25%,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

(2)近期到2010年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

(3)远期到2020年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

三、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布局与分区

1、规划结构

(1)结构特点:公园为主、游园呼应;水系贯穿、田园环绕;街景为骨、绿廊为络;点在网中、片在城内。

(1)结构形式:一线、一廊、三个系列空间

一线:沿束河-中济海-清溪水库-黑龙潭-狮子山的人文景观绿线。

一廊:指环绕在主城区外围的田园风光走廊。

三个系列空间:包括一系列点状空间、一系列带状空间和一系列块状空间。

一系列点状空间:指根据服务半径规划遍布城区的街旁绿地、社区公园,形成星罗棋布的点状绿地;一系列带状空间:主要包括滨河带状绿地和沿街带状绿地;一系列块状空间:指城区内规模较大的八个大型公园。

2、规划布局

(1)布局要求:山水渗透、绿带分割、均衡布局、绿网联系。

(2)布局重点:以分散点状绿化为主,以沿道路、河流绿化为重点,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按五大类绿地的不同功能规划配置,形成绿点、绿线、绿网、绿带、绿面等多种绿化形式融为一体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四、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公园绿地(G1)规划

(1)综合公园(G11):服务半径为2000-4000米,每个面积不小于15公顷,规划综合公园有六个,分别是黑龙潭公园(面积89.4公顷,其中包含东侧象山54.1公顷)、狮子山公园(面积28.4公顷)、清溪公园(面积19.6公顷,不包含水面)、中济海公园(面积74.7公顷,不包含水面)、祥和公园(面积18.7公顷)、玉龙中央公园(面积21.2公顷),合计面积252.0公顷。

(2)社区公园(G12):居住区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每个面积不小于1.0公顷;小区游园不计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具体规定按《居住区设计规范》执行,结合丽江实际,共规划33个居住区公园,合计面积83.6公顷。

(3)专类公园(G13):世界遗产公园属于专类公园中的风景名胜公园,规划面积为33.4公顷;玉龙县文笔水库及周围高尔夫球场区属于体育公园,规划绿地面积75.4公顷;专类公园面积合计108.8公顷。

(4)带状公园(G14):规划沿主要河流两岸和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带状绿地,合计面积112.8公顷。

(5)街旁绿地(G15):主要为沿街设置的小型绿地,按分布半径300米设置,每个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结合丽江中心城区实际条件,规划若干处街旁绿地,合计面积36

公顷。

(6)中济海公园局部区域、世界遗产公园按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高绿化率进行建设控制,其建筑密度小于20%,容积率小于,绿地率大于50%。

2、生产绿地(G2)规划

采取总体集中、相对分散的布局形式,规划结合现状苗圃园位置进行布局,生产绿地集中规划了四处用地,主要布局在庆云村东南侧(18.1公顷)、新民中村南侧(25.5公顷)、开元新村东侧(21.2公顷)和玉龙县城东南侧(7.2公顷)。

3、防护绿地(G3)规划

(1)水源防护绿地

对清溪水库水源处栽种水源涵养林,规划绿地面积10公顷。

(2)环城路防护绿地

道路防护绿地一方面起到防噪、防尘、降污染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景观功能,丽江市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的弹性空间较小,规划沿环城路两侧各建20米的防护林带,规划环城防护绿地面积60公顷。

(3)铁路防护绿地

在新团片区丽大铁路西侧建设3公里长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规划面积9公顷。

(4)高压线防护绿地

沿中济水库至象山高压走廊设置60米宽的高压防护走廊绿带,规划面积15公顷。

4、附属绿地(G3)规划

(1)居住区绿地的指标应满足: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

(2)城市新建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城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一般道路不少于20%。属于旧城改造道路以上各项指标可降低5%。

(3)公园绿化面积不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70%

(4)城市广场绿地率不小于60%。

(5)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5%,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5、其它绿地规划

(1)要有效控制对传统的农业耕作区、自然村落、水体、丘陵、林地、湿地的开发,尽量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自然生态状况,营造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

(2)景名胜区要严格控制绿地率和林木覆盖率,其中新建区的绿地率大于40%,并有相当比例的高绿地率(大于70%)的控制区。

五、树种规划

1、规划要求

坚持适地适树、景观多样、生态经济和乡土常绿树种为主的原则。

2、树种比例

(1)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比例为8:2。

(2)乔木与灌木搭配比例应与绿地用地类型相结合,原则上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

(3)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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