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困境及出路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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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力量源泉。

队伍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检察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泰和县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的分析,意在总结经验,寻找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泰和县检察院是一个基层检察院中的B类检察院,内设反贪局、反渎局、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控申科、办公室、政工科、技术科、民行科、预防科等11个部门。

政法编制50人,事业编制5人。

现有干警44人、职工4人,全院干警及职工的平均年龄为40岁,其中35岁以下干警18人,占总人数37.5%,队伍年轻化,年龄结构日趋合理。

队伍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79%,其中法律本科34人,占总人数70.8%,队伍专业化文化程度较高。

近年来,该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根本大计和重要保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好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围绕执法为民,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努力打造出一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秉公办案的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该院连续6届12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院党支部连续14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去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度在全市检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

2007年以来全院共有42人次干警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的表彰。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以过硬的班子带动人。

好的队伍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

该院党组一班人带头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院党组的决策能力与领导能力。

坚持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全县工作的大局中。

坚持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确立“四不原则”,铸就了一个思想正派、作风民主、求真务实、严格自律的坚强领导核心,赢得了全体干警的信赖和支持,每次上级组织的对班子的民主测评,满意率都是100%,在院党组的带动下,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

浅议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三大建设”总任务,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服务和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二)缺乏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干警工作热情。

一是只注重确立单位争先创优的集体目标,而忽略引导干警树立个人目标,将干警的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割裂开来,无法很好的激发出干警为全院集体目标奋斗的工作动力。

二是对于干警的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没有及时运用表彰嘉奖等荣誉对干警个人进行鼓励,在培养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上受限,难以在全院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一)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邀请各级党校老师为干警授课。

通过扎实有效、灵活多样的学习不断夯实干警思想基础,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决策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一是不断加强和深化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注重学习和调研相结合,努力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一适用等开展探索和思考,为干警提供调研交流平台。

三是推行绩效考核量化奖惩机制,彻底打破“大锅饭”思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激发了中层干部和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

四是注重人文关怀,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检察人员、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多关心、体恤检察人员,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不断增强基层检察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严格选拔程序,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及话等环节均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场监督。

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报告(五篇模版)

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报告(五篇模版)

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报告(五篇模版)第一篇: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

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仍然是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

在基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偏大,以我院为例,50岁以上干警27人,占干警总数的34.2%,40岁以上干警 29人,占干警总数36.7%。

特别是在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中,50岁以上的20人,占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45.5%,40岁以下的法职人员只有8人,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18.2%,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0.1%,其中30岁以下的干警中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

2、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并不高。

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源有几种情况,一是恢复重建时,检察机关从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二是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三是通过几次公开考录的大中院校学生。

在这些人员中,除第三种人员有一较高的学历和法律基础外,其他人员均是到检察机关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检察官法》虽然已经实施近十年,但关于检察官职级待遇、福利待遇等规定一直没有落实。

现实工作中检察干警职级仍然与行政职务挂钩,这样能够享受职级待遇的就只有为数不多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而具有突出专业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和工作责任很大,但职级得不到对应,干警的政治待遇偏低,基层院的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往往工作几十年,仍然是“科员”,明显低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级设置。

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基层检察机关缺乏各种类型的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计算机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

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论文

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论文

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论文一、当前基层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一)经济发展及社会复杂给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带来了新考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人们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倾向,加上党内、社会上各类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重利轻义、重个人轻集体、重享受轻奋斗、重索取轻奉献等不良现象或多或少的存在于检察机关。

因此,新时期能否保证检察机关做到与时俱进,正确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顺利完成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神圣使命;能否教育干警从思想深处筑牢防线,自觉抵御各腐朽思想的侵蚀,保证检察队伍性质和本色不变,一直困扰着基层检察机关。

(二)干警生活的多样化呼唤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多元化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由此干警的业余文化活动呈多样性,而一些不健康的思想也随之浸润。

除此而外,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的新形势,给干警的心理行为、精神状态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少数干警当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心理障碍、精神抑郁等。

二、核心价值观体系下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思考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开创,离不开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培养符合时代和检察工作需要的检察人才,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干警,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一)领导干部建设是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龙头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通过保证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内容,采用业务讲座、实地调研、专题辅导等学习模式,进一步拓展党组中心学习的途径和思路,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法律理性思维、提升工作创新能力,为检察机关形成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风气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素能培训。

针对领导干部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结合热点问题及领导干部任职经历和个性需求,改进领导干部素能培训内容;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不断丰富领导干部素能培训形式和方式。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

建立平等、互助、协调、和衷共济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是对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的高度概括,表明了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是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社会。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于检察机关从事民事行政检察的人员而言,除了应当与其他检察官一样担负起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之外,更多的是要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维护公平、诚信的经济秩序,维护民主友爱安定的生活秩序,维护运转有序和充满活力的社会秩序,大量的工作是运用法律化解处理好市场经济平等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社会人际关系环境,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更好地发挥创造力。

根据这些任务的要求,我们民行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问题,需要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调整,尽快克服工作中的不良因素,努力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本文试通过对民行检察的现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做简要分析,对今后应当采取的对策做进一步探讨,对下一步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展望,以期对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民行检察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现状自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设立以来,各地检察机关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做了大量的抗诉、息诉工作,并立足自身职责,在不越权、不越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逐渐成为检察机关新的亮点,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基层政治当前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政治工作及加强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治当前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政治工作及加强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治当前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政治工作及加强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政治工作已经成为了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而在基层检察院中,检察政治工作的开展和队伍建设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分析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政治工作以及加强队伍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探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提出的对策。

一、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1.政治觉悟不足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工作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觉悟,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干部的政治觉悟不够高,难以忠诚履行职责。

2.工作内容单一由于检察工作与其他行政单位有所区别,因此其开展的工作内容也会比较单一。

在工作中,一些干部往往会只重视文书工作,忽视调查取证等重要步骤,这对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以及与其他行政单位协同作战都是不利的。

3.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基层检察院需要具备面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但是一些基层干部在处理灾难性事件的时候,由于缺乏预见性和规划性,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甚至不能得到及时处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1.队伍稳定性较差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依赖于干部的稳定性。

但是一些干部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离职,导致队伍很难维持稳定,对于检察工作的连续性造成很大的困扰。

2.队伍流动性过大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与其他行政单位非常紧密,因此干部流动性较大,这种流动性不但会影响单位的工作效率,也会影响干部的稳定性,难以进行持续的工作。

3.队伍结构不合理在基层检察院中,由于职位的不同以及干部个人的能力差异,往往会导致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这将会对于检察工作的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难以良好的开展工作。

三、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1.提高干部政治觉悟和党性教育对于一些基层干部而言,其政治觉悟低下往往要归功于其对于党的教育不够充分。

因此在加强党性教育以及提高干部政治觉悟方面,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2.加强工作内容的协调与互补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复杂多样,因此加强工作内容的协调和互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复杂性,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工作总结: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工作总结: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工作总结: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的根本与保证,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战斗力的基础。

2016年,高检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财务统一管理等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基层检察院如何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是当前的重要课题。

一、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一)检察官遴选、动态调整、有序退出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1.2013年11月12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逮选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各地纷纷采取具体举措落实中央精神,随着《检察官法》等法律制度的实施,现行的检察官遴选制度和过去相比,有了非常大的进步。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历史原因,检察官遴选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新《检察官法》的修订,要求检察官需要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2018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也将报考条件限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但在2018年之前,招录的检察官助理并未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同时,有很多干警虽然本科为非法律专业,但是自学通过司法考试,并在检察官助理等岗位上工作。

随着新《检察官法》的实施,这部分干警是否能够参加检察官遴选政策并不明朗;二是检察官遴选模式与招录公务员考试模式基本相同,其主要步骤为笔试、专业审查及面试等,但是检察官遴选和公务员招录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同,检察官遴选侧重于考察法律能力、办案能力以及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能力,而公务员招录则侧重于行政职业能力,检察官遴选模式与公务员招录模式相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反应检察官职业本质要求,也不能适应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需求。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想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想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想抓好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在新形势、新环境下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意义重大。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谈几点浅见。

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历史的原因,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学历层次低、专业水平低、复合型人才比例低、经济政治待遇低、平均年龄偏高以及吸引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等问题。

基层检察院人才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一)检察队伍断层、老化情况严重。

由于《检察官法》规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才有资格进入检察官序列,增加了部分干警进入检察官队伍的难度。

新招人员即使通过司法考试又必须培养几年后才能投入一线独立办案,造成检察队伍断档问题比较严重。

以泾县院为例,该院在职36名检察官的平均年龄为44.11岁。

其中,30岁以下4人,占检察官总数11.11%;31至40岁1人,占2.78%;41至50岁23人,占63.89%;50岁以上8人,占22.22%。

检察后备人才的梯次结构配备还不足。

(二)检察人员流失情况严重。

基层检察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院,这里地域环境较差,经济状况不景气,加之工作压力大,职级晋升难度高,一些年轻干警通过多种渠道离开检察机关。

特别是近年来招录的干警,他们大多年龄比较轻,又以异地人居多,这些人往往再参加国考或以已取得公务员身份为跳板通过选调、借调等渠道到条件较好的单位工作。

2006年以来,泾县院通过选派、公务员考试新进干警16人,同期又先后调出10人,占招录人员的62.5%,人才流失十分严重,出现了“后继缺人”的局面。

(三)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中,部队转业干部及从企事业单位调进人员所占比例较大。

泾县院历年来共安置复转军人17人,现有有9人担任中层以上干部。

以上人员进院时,绝大部分都是中专或中专以下文化程度,虽然后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大专或本科学历,但检察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尚不够。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一、前言检察院是法律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检察院是其组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接为人民服务,执行法律,维护正义。

建设好基层检察院队伍,对于保障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实际中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难点。

在这个背景下,就建立一套完整、稳定、业务精通的队伍构建出现了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结合现实问题,从多方面对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展开分析,并提出对策思考。

二、现状分析1. 工作压力大,使员工缺乏动力积极性基层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烽火哨所,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常工作压力大设施条件相对落后。

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员工时常会受到人民的质疑、压力和各种不良评价,这容易使员工缺乏动力,若长时间处于这样的状态,势必会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状态和积极性。

2. 管理体制不合理,员工晋升空间受限基层检察机关对于其员工的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员工晋升的管理上。

当前,在基层检察机关,因职业晋升限制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有一部分拥有办案实力的优秀员工,但却很难在职业生涯途中获得合适的晋升空间。

这不仅对员工心里受到了挫败,而且也会使员工产生对工作的失望情绪,让基层检察机关的优秀人才流失。

3. 制度不完善,管理和纪律执行落后由于一些制度上的不完整或者不合理,使得基层检察机关的纪律要求和管理水平落后。

这不仅给员工的工作带来困难,还容易因行政管理不妥而引起较大的负面影响。

例如:领导干部因工作繁忙没有依法提前告知,误去非当地调研,形成负面影响,同样是影响到了检察机关的纪律执行。

4. 岗位培训不够,知识储备较少每个基层检察机关,都是由一批具备专业知识或者办案经验的员工组成。

这些员工出色的技能或工作经验相互积累、交流和分享,才能够让基层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充满活力。

然而,现实中还出现着知识储备较少,岗位培训不够的情况。

员工想要进一步拓展自己的技能、增加工作经验,这种情况下却很难做到。

基层反映:基层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反映:基层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反映:基层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基层院队伍建设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也是一直困扰基层院建设的一个难题。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不断提高基层院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科学、公正、文明执法已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新化县院近几年来队伍建设的情况,本文就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创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对基层院检察人员的结构、需求、培养、使用等进行了梳理,对检察队伍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查找,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探讨。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新化县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肯定。

但与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期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队伍后续力量不足。

目前,新化县院有在职在编人员95人,45岁以上的36人,占总人数的42.3%;35岁至45岁的25人,占总人数的29.4%;35岁以下的34人,占总人数的28.3%。

全院检察官69人,平均年龄为48岁,35岁以下检察官仅22人;法警9人,平均年龄为46岁,最年青的法警为33岁;检察人员的年龄和检察官的数量呈逐年老化和下降的趋势,检察人员后劲明显不足。

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

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能力不均衡。

35岁以上的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但他们大部分是在职学历,法律基础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执法需要,理论研究能力不强;35岁以下的干警中,仅有22人具备初任检察官的法定资格条件,这些年轻的干警法学基础理论功底相对较深,但实践经验明显不足,绝大多数还不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困境及出路研究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是中国司法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该领域的工作存在着一些困境,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并寻找解决办法,以推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存在的困境1. 面临法律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的挑战。

随着基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拓展,检察干警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案件办理等诸多环节需要更加深入的法律学识,但目前在基层检察机关,一些干警缺乏充足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巧,很难胜任对于那些复杂典型的案件审查,还有法律适用、监督执行等高难度的环节。

2. 惩罚力度较轻,对违规行为的制止效果不佳。

基层检察机关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较轻,很难从根本上切断违法现象,让违法者得到应有惩罚。

这样一来,违法现象和犯罪行为就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和制止,导致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发生扭曲。

3. 干部人员素质与等级制度双重制约。

现行的干部人员等级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导致一些干部晋升的主要依据是年限而非素质能力。

同时,由于从政治考核的角度来看,很多干部更加看重其整体工作效果,而对于基层检察干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全面推进的看法不是很重视,就会产生“表面工作”现象,导致基层检察工作质量有所下滑。

4. 数据化程度不足,很难搜集、处理和利用大量数据,这就导致了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推进和应用效能有限。

二、存在的出路1. 常态化的学习教育。

针对检察干警在法律前途、审查取证、司法适用等方面的不足,应开展长期、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并且根据干警工作中的实际需求,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提供丰富的实践案例,进一步提升干警法律素质和实践技巧。

2.对违规行为在成本上进行考核。

加大对干警违反规矩惩罚力度力度的同时,可以建立各级合法行为的监督机制,减少违反规矩的概率。

建立合理的制度和标准,使干部按照标准办事,实现规范化、溯源化的治理方式。

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基层院队伍建设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也是一直困扰基层院建设的一个难题。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不断提高基层院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科学、公正、文明执法已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XX县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肯定。

但与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期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队伍后续力量不足。

目前,县院有在职在编人员95人,45岁以上的36人,占总人数的42.3%;35岁至45岁的25人,占总人数的29.4%;35岁以下的34人,占总人数的28.3%。

全院检察官69人,平均年龄为48岁,35岁以下检察官仅22人;法警9人,平均年龄为46岁,最年青的法警为33岁;检察人员的年龄和检察官的数量呈逐年老化和下降的趋势,检察人员后劲明显不足。

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

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能力不均衡。

35岁以上的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但他们大部分是在职学历,法律基础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执法需要,理论研究能力不强;35岁以下的干警中,仅有22人具备初任检察官的法定资格条件,这些年轻的干警法学基础理论功底相对较深,但实践经验明显不足,绝大多数还不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

二是干部结构不均衡。

目前县院的领导干部中,有副处级2人、科级43人、科员45人。

干部整体年龄偏大,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都在35岁以上,个别办案科室的干警平均年龄近50岁,检察力量不均衡;三是编制不太合理。

上级职能部门和编委在研究制定检察编制时没有根据各地的人口和社情等实际情况制定编制,造成编制的不合理性,没有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人员,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

三是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

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一、班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尽管年初我们专门出台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关举措, 但在具体执行各项规定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

主要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能时体现服务大局的意识欠缺, 有时存在着单纯的办案观念, 导致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多,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相对较少。

二是责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职责分工, 对分管工作做到认真负责, 但往往重视分管线的业务建设, 在抓队伍建设问题上的精力相对薄弱, 存在着重案子、轻脑子倾向。

三是协作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协作, 始终做到分工不分家。

但还存在站在全院性高度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和队伍建设的一些举措等情况相对较少, 合心、合力、合拍在来开展工作的意识比较缺乏。

四是创新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工作中往往重视一些常规性工作, 墨守成规, 按部就班的现象也时有存在, 同时对抓一些特色性、亮点工作相对较少。

同时也没有发挥好班子成员各自应有的特长, 来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的进取性不强。

表现为少数干警对工作只就过得去, 不求过得硬, 对自身要求不高, 导致上进性和进取性缺乏。

二是工作不够用心。

表现少数干警工作不饱和, 过于清闲, 惰性重。

少数科室负责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很少去考虑把工作做好、做出成绩, 精力不是很集中。

三是个别干警纪律观念单薄。

主要表现在遵守办案纪律上存在着通风报信、违反规定自作主张、办案纪律观念不强的现象。

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着抓而则紧, 不抓则松的现状, 自觉养成、自我约束、遵循规则的意识不强。

五是钻研业务的氛围不浓。

对新知识、新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 往往工作凭经验, 方法老一套, 尤其是对新形势下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研究不够。

全院缺少叫得响的业务尖子和办案骨干。

六是少数干警存在着怕苦怕累的思想。

缺少善于打硬仗、打恶仗、肯吃苦的作风,有时在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时会产生骄傲自满情绪, 自感疲惫想轻松贪懒现象也时有存在, 同时在困难时刻、关键环节意志不够坚强。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反腐倡廉、维护公正、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的基础和组织保障。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值得重视,有针对性地解决矛盾深化队伍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紧要。

对此,我结合基层院实际谈点个人浅见。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一)警力严重不足,制约工作开展。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

以达县检察院为例,达县是人口近140万、幅员面积2900余平方公里的大县,而达县院仅有94个政法专项编制,实有干警80名,缺编14人。

这80名干警除去领导班子成员和外单位常年借用人员外,只有67名干警分布在17个部门,个别科室仅有1名干警。

到2015年,还将有9名干警退休。

目前,有些干警身兼数职,常年超负荷运转,带病坚持工作。

严重缺编缺员,使一些科室的业务不能正常开展。

警力严重不足,工学矛盾突出,干警培训学习机会少,知识更新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队伍年龄老化,缺乏生机活力。

检察官准入门槛高,进人渠道单一,特别是在国家实施统一招录政策以前,普遍多年未补充新人,造成人才断层。

以达县院为例,2007年以前,接近10年未进人,此后通过国家统一招录才陆续补充了部分人员,目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公62人。

其中:51岁以上的16人,占25.8%;46岁至50岁的13人,占21%;36至45岁的12人,占19.4%;35岁以下的21人,占33.9%,这21名干警大多是助理检察员。

年龄结构较老化,队伍缺乏生机活力,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个人发展受限,难以留住人才。

西部地区的基层检察院,招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缺乏竞争力。

首先,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干警经济待遇较低。

特别是异地考进的干警首先要面临住房、交通等诸多问题,其经济收入不能满足正常生活支出,往往需要父母资助。

基层检察院建设薄弱点及原因

基层检察院建设薄弱点及原因

基层检察院建设薄弱点及原因一、引言基层检察院作为我国检察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检察院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制约了其职能的充分发挥。

本文旨在分析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薄弱点及原因,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提供参考。

二、基层检察院建设薄弱点1.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学历、专业背景不一,导致其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存在差距,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2.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基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把握不准确、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办案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检察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办案流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容易产生权力滥用等问题。

4.信息化水平较低:部分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信息化办案和管理平台,影响了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

5.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基层检察院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缺乏有效机制,导致人才流失、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6.检务公开程度不够:基层检察院在检务公开方面存在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全面、方式单一等,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7.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部分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存在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8.对社会舆情的应对能力不足:基层检察院在应对社会舆情方面缺乏经验和机制,导致对舆情的引导和应对能力不足。

9.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基层检察院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如预算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等,可能导致财务违规问题。

10.司法公信力有待加强:由于上述薄弱点以及其他原因,基层检察院的司法公信力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三、原因分析针对以上薄弱点,分析其原因如下:1.人员管理体制不完善:基层检察院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如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2.业务培训不足:基层检察院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足,导致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基层检察院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涉及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

为了了解和总结基层检察院的建设状况,本文对基层检察院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现状当前,我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基层检察院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机构设置也越来越完善。

检察员的队伍不断扩大,专业素质也有所提高。

同时,通过对基层检察院的规范管理和配套设施的改善,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虽然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基层检察院的人员构成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过低,导致了工作负荷过重和队伍建设不均衡的问题。

同时,一些地方的基层检察院设施条件较差,办公环境不理想,影响了工作效率。

此外,基层检察院在技术手段上的应用较少,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够快,限制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对策和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和建议。

首先,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提高专业人员的比例和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培养机制的建立。

其次,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场所条件,在保障工作需求的前提下改善办公环境。

同时,加强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前景展望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未来,应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政策和资源支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技术水平,实现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总体来说,基层检察院建设将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维护权益的保障。

综上所述,对于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的调研表明,我国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检察队伍是执法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对于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人民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关于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接下来,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1. 人员素质不高在一些地方,由于对于公务员招聘的苛刻程度不够,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2.队伍稳定性差由于以往一些机制不够规范,检察队伍的劳动制度比较僵化,晋升通道不畅,工作前途不明朗,导致大量人员流失,队伍稳定性不够。

3.制度不完善由于一些地方司法体制改革较慢,一些法律规定较为陈旧,导致了检察工作效率低下,同时也限制了检察队伍的正确发展方向。

二、对策1.加强人员素质培养首先,应该加强对于公务员招聘的高标准要求,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符合所要求的标准。

同时,应该加强对于员工进修,培养人才,推行一系列专业化公务员培训课程,保证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

2.改善队伍稳定性其次,应该完善检察院内部的劳动制度、晋升通道和工作前途等机制,使得员工有更多的升职机会、工作稳定性更高,进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3.完善制度建设另外,应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修缮法律规定及时跟进,使得检察队伍能够遵循合法的正确方向,并推行一系列合理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与准确性,最终提升检察队伍整体实力。

综上,当前虽存在着一些关于检察队伍建设的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加强对于队伍建设的规范性管理,加大对人员素质培养的力度以及完善制度建设,相信不久之后我们的检察队伍将会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得到全面的提升。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基层检察院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更是保障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下为大家剖析一下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改进的方法。

标签:检察院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更是保障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同时队伍建设又是基层检察院全部工作的核心,是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力量源泉。

然而,当前全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现状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或不同市、县的检察院之间也有着较大不同。

通过对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的分析,意在总结经验,寻找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基层检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各种问题1.空编问题严重。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6名,除去2013年拟新录用人员3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实际空编15名,空编率为14.2%,比全省平均空编率11%高出3.2个百分点。

较高的空编率就意味着人员严重短缺,办案力量不足。

每逢重大疑难案件或察干警经常加班加点,身体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2.干警专业知识和法律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检察精英业务人才仍然缺乏。

随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年轻干警的进入,该院的人才学历结构和业务能力都得到极大的改善,但是专业技术型、复合型等人才仍然严重缺乏,特别是缺乏在全市、全省领军的人才。

例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缺乏文证审查、司法会计类、法医类的专业人才,但每年办理的需要技术部门配合进行技术侦查、检验鉴定的案件却有增无减。

同时也缺乏心理学类的新型人才,当前涉法涉诉信访一直高位运行,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更是疲于应付,以法学专业为背景的检察人员的接待工作往往效果不佳。

三是缺乏研究型人才,目前存在的倾向是重办案、轻调研,检察业务科室反映动态的数字材料多,深层次调研材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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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困境及出路样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困境及出路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时间: -09-13 14:40中国财经时报网9月13日消息,中国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工作任务也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

1在全部的检察工作中,基层检察队伍与人民群众有着最密切的联系,她们的整体素质关乎检察队伍形象和检察职能的履行,成为考量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展示司法公信力最为重要的因素。

因此,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基层干警的素质业已成为履职所趋,形势所迫。

然而,在加快推进队伍建设的进程中,基层院面临着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机构编制不足、高素质人才缺乏等诸多困境,业已成为制约检察队伍长远发展的瓶颈,亟待解决。

一、困境——队伍现状阻碍检察职能履行
(一)机构编制不足,新鲜力量难以注入。

科学合理的队伍编制数是满足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达到当地人口的万分之一才能正常地开展工作。

但实践中,由于检察院编制是由地方人事、组织、财政部门统一调控,留编不分、空编不用、编制混用等情况大量存在,许多基层院达不到额定标准,编制数不足的情形大量存在。

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日益增长,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基层检察院对政法编制的需求与日俱增,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甚至出现“一人
科”、“两人科”以及一人身兼数个科室领导职务的尴尬情形,这在流动人口较多、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已严重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成都地区某县级市为例(如图):地区人口总数(万人)
应有政法编制(人)
实有政法编制
(人)
缺编率
(%)
进三年招录
(人 )
78
78
64
18
1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编制情况图示)
不难发现,以该院为代表的基层检察院应有政法编制数和实有数都与当地人口数量的比例失调,缺编率偏高急需补充新鲜力量,但编制数不足又阻塞了进人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
察工作的开展,反映出现行检察编制面临的窘困。

(二)年龄层次老化,人才断档现象严重。

遵循协调发展的规律构筑检察人才体系,需要形成合理的年龄层次。

因此,基层院各部门都应配置素质相当、数量合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人才库,形成与工作性质、任务基本匹配的网络结构,才有利于各项检察职能工作协调平衡地开展,使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但如前述原因,因机构编制不足,导致新鲜力量无法进入。

而《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和经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才能任检察官的规定,使得基层院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解决,由于年轻检察官得不到补充,使得检察官队伍结构比较老化,直接影响了队伍体系的科学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最新数字显示,以来,基层检察院共招录高校毕业生11512名,选调生名,招募大学生志愿者1526人次,新增政法专项编制有80%以上用于基层检察院。

由此可见基层检察院的人才缺失状况。

2以该县级市为例(如图):检察人员总数
26至30岁干警
30至40岁干警
40至50岁干警
50岁以上干警
全院平均年龄
64人
5人
12人
33人
14人
41.53岁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年龄分布图示)
中层干部总数
26至30岁干部
30至40岁干部
40至50岁干部
中层干部平均年龄
20人
1人
6人
13人
40.05岁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中层干部年龄分布图示)
能够看出,该院平均年龄明显偏高,30岁以下干警只有5人,占干警总数的7.8%;40岁以上的干警有47人,比例高达73.4%,其中50岁以上的干警比例占全院干警的21.9%。

而中层干部平均年龄高达40.05岁,在年龄比例上,年轻干部则比例偏小,人才断档现象可见一斑。

(三)人员结构失衡,办案一线力量吃紧。

在当前案件量骤增、案情复杂的情况下,需要保持适当数量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中等规模的业务精通专业型人才和大批量的基础性实用型人才,形成基础牢固、中层得力、高层拔尖的宝塔型人才结构。

但当前检察人员中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比例有所失调,长期从事业务工作具有资深资格的检察官缺少。

从文化和专业结构看,队伍中具有在正规院校法律知识系统学习的人员较少,具有综合和检察专业知识专家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在相关知识上看盲点较多,因培训机制、经费保障、知识面广等原因,检察人员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一时不能很好适应新的标准和要求。

在法律专业人员中,主修民事、行政、经济法学的为空白,特别是缺乏既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又具有娴熟的计算机知识和外语表示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的高层次检察人员。

如图,
干警总数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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