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态血药浓度的估算和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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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态血药浓度的估算和临床应用

副主任医师郝建国

山东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稳态血药浓度,也是药物效应相对稳定的浓度。通常用“Css(mg或ug/ml)”表示。是指在连续恒速静脉滴注给药或按半衰期(t1/2)间隔时间恒量重复给药的过程中,血药浓度会逐渐增高, 经4~5个t1/2使药物吸收速度与消除速度达到近似平衡的状态。如果以药物的t1/2为重复给药的间隔时间,首次剂量加倍即可达到Css。增加给药的剂量,只能提高血浆药物的浓度,不能缩短到达Css的时间。单位时间内的给药剂量不变,缩短给药的间隔时间,只能减少血浆药物浓度的波动范围(即缩小Cssmax与 Cssmin的差值),不能影响Css 和到达Css的时间。

口服给药的Css包括:“平均稳态血药浓度”,“稳态血药浓度峰值(Cssmax)”和“稳态血药浓度谷值(Cssmin)”。Cssmax是口服药物在一定剂量下血浆中的最大有效浓度,Cssmin 是口服药物在一定剂量下血浆中的最小有效浓度。

静脉滴注连续恒速给药的Css则始终保持一个水平。

只要口服剂量不变按t1/2间隔时间恒量重复给药或静脉滴注连续恒速给药,任何药物经过20个t1/2以后,蓄积剂量和排泄剂量完全相等(即蓄积剂量=给药剂量),它们的有效浓度不会因用药时间的长短而增大或减少,药物效应亦稳定在一定水平。

一、Css的估算:任何药物必须按该药t1/2连续恒量给药,并经该药的9个t1/2后,才可认为达到Css(5个t1/2后蓄积剂量为96.9%,7个t1/2后蓄积剂量为99.3%,9个t1/2后蓄积剂量99.8%)。

1、口服给药:口服给药一定剂量达到Css以后,给药后的2h(大多数药物2小时几乎全部吸收入血,即蓄积计量+给药剂量)时为一定剂量下的Cssmax;Cssmax的计算公式为:(给药剂量+蓄积剂量)÷(体重公斤×8%×1000)。到一个t1/2间隔时间时(即应该服药的时间时的蓄积计量)为一定剂量下的Cssmin;Cssmin的计算公式为:给药剂量÷(体重公斤×8%×1000)。平均稳态血药浓度=(Cssmin+Cssma)÷2。例如:某患者,体重78公斤,口服某药物20mg/次, 按t1/2 q8h给药,9次以后达到Css。估计该药物的Cssmin为0.0032mg/ml(20mg÷(78×8%×1000);Cssmax为0.0064mg/ml【(20mg+40mg)÷(78×8%×1000)】;平均稳态血药浓度为0.0048mg/ml【(0.0032+0.0064)÷2】。如首次剂量加倍(40mg/次),口服后2h时即可达到Cssmax 【40mg÷(78×8%×1000)=0.0064mg/ml】;到一个t1/2间隔时间时为Cssmin。

2、静脉给药。某药物的t1/2为1h,以3mg/min的速度连续恒速静滴,每小时滴入180mg (3mg×60min),9h后血液中药物的蓄积剂量才能达到180mg。按上述患者体重计算Css为0.029mg/ml(180÷(78×8%×1000)。但是,在病情危重时则需要立即达到Css的剂量,可

首次静脉注射180mg后,再继续以一个t1/2时间内滴注180mg(3mg/min)的速度连续恒速静滴,即可始终维持0.029mg/ml的Css。

二、临床应用:

1、用于确定给药的最适剂量。临床上在药物的允许用量范围内,如用量过大,则不良反应亦较大;用量过小则疗效较差。选择和确定最适剂量是临床给药的关键环节。给药的最适剂量应该具备的条件:①在Cssmax时,疗效在控制目标的底限以上,但不得低于底限;②在Cssmin时,疗效在控制目标的上限以下,但不得超过上限;③给药剂量在最大允许用量范围以内;④药物的不良反应最小。根据估算的Css,结合临床病情的变化,即可确定给药的最适剂量。病情危重或者需要立即达到Css以观察疗效时可先给负荷剂量,即首次剂量就能达到Css的剂量。必须注意负荷剂量不得超过最大用药量;老年人口服给药时不宜用负荷剂量。

(1)口服给药:每隔1个t1/2口服给药1次,经9个t1/2后,或首次口服加倍剂量,达到Css。口服给药后2h时,药物几乎全部吸收,血药浓度达到Cssmax;口服给药后1个t1/2时,药物排泄了给药剂量的1/2,血药浓度为Cssmin。结合观察负荷剂量Cssmax和Cssmin 下的或Css下的病情变化,增减调整给药剂量,直至最适剂量的确定,再按每隔1个t1/2给药1次口服。

(2)静脉给药:病情危重需静脉给药,可先在第1个t1/2内滴注加倍剂量,然后在每个t1/2时间内滴注不加倍的剂量。也可先静脉注射一定剂量,然后在每个t1/2时间内滴注该剂量。在第1个t1/2内滴注加倍剂量或静脉注射一定剂量后,即可达到Css或注射剂量的最高血药浓度,结合观察Css剂量或最高血药浓度下的病情变化,增减调整给药剂量,直至最适剂量确定后,再以每个t1/2时间内滴注最适剂量的速度静滴,即可维持最适剂量的Css。

2、用于确定给药的最佳间隔时间。给药的最适剂量确定后,选择最佳间隔时间就成为了临床给药的第二个关键环节。给药的最佳间隔时间应该具备的条件:①在Cssmax时,疗效在控制目标的底限以上,但不得低于底限;②在Cssmin时,疗效在控制目标的上限以下,但不得超过上限。先按每隔1个t1/2给药1次的间隔时间恒量给药达到Css后,在给药的间隔时间内,每0.5h~1h观察记录病情变化情况,同时估算各个时间的Css,根据各个时间的Css 和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来调整给药的间隔时间。如果能够达到上述二个条件;那么,按1个t1/2间隔时间给药1次,就是给药的最佳间隔时间。如果在Cssmin时,疗效达不到控制目标,并超过控制目标上限,就提示应该缩短给药的间隔时间;根据分析的结果,能够维持控制目标上限以内的最低Css的时间,就是给药的最佳间隔时间。如果到达Cssmin时,疗效仍在控制目标上限以内,就提示应该延长给药的间隔时间,同时继续进行观察记录各个时间病情变化情况和估算Css,直至到达能够维持控制目标上限以内的最低Css的时间时,就是给药的最佳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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