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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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工作计划

篇一:电能计量工作标准

巴州电力公司电能计量工作业务指导书

(施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营销工作中用于贸易结算和内部电量考核的电能计量器具、专用配变终端管理的具体业务内容以及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巴州电力公司所辖各单位。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985] 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年份)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二月一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995] 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DL/T 448-XX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 T 825-XX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JJG 307-XX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 313-1994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4-1994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 597-XX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

JJF 1033-XX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 1069-XX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1996] 第 8 号供电营业规则

3 术语定义计划管理

电能计量用表计划、检定计划、轮换计划、现场检验计划等的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用计量器具的订购、仓储(入库、保管、领用、转借、调拨)、配送、报废、淘汰、

封存、清查等的管理。实验室工作

供电企业用于电能计量的全部计量器具的实验室内检

定、非现场申校、故障鉴定等现场工作

电能表现场检验、互感器现场检验、二次压降及二次负荷的测试、轮换、改造、现场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处理、变电所新装等工作。

非现场申校

客户对在线运行的电能表的计量性能有质疑,申请要求对在线运行的电能表撤换到实验室进行检定,并出具证书 / 报告的工作。

现场申校

客户对在线运行的电能表的计量性能有质疑,申请要求在现场工作条件下,对在线运行的电能表与标准电能表进行现场比对,并出具现场校验结果

单。

专用配变终端(以下简称终端)指电力专变客户现场服务终端,又称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它以公共的 GSM移动通讯络等为载体,通过GPRS短信等

方式实现系统主站和终端之间的数据通讯。

电能计量器具

指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计量用电流互感器、采集终端、检定装置。

4 计划管理

用表计划(电能计量器具与终端)年度用表计划

年度用表计划工作流程

图 1 年度用表计划工作流程图

每年 7 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的用表计划,每年 1 月份可调整年度用表计划并作为下半年招标需求的依据。

客户服务中心、各分公司计量专责、计量中心技术负责人应在 7 月 5 日前编制下一年度用表计划,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计划编制要求如下:a)年度用表计划包括业扩营业用表、轮换用表、计量装置改造用表等。

b)下一年度的年度用表计划在制定时,宜参照本年度用表情况计算出用表需求数,然后根

据备表数(备用)、库存数(仅计量中心)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用表需求数应为本年度的业扩数 +轮换数 +故障数。

客户服务中心及各分公司、计量中心分管领导应对用表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计划审核要求如下:

a)审核同意的,报计量中心技术负责人;

b)审核不同意的,则返回原编制人员重新编制上报;

c)客户服务中心、各分公司、计量中心分管领导应在

7 月 10 日前将计划上报计量中心技术负责人。

计量中心技术负责人应在 7 月 12 日前根据各单位上

报的计划,结合计量中心的库存情况及生产能力提出意见,并报营销部计量专责审批。营销部计量专责应对各单位年度用表计划进行审批。

计划审批要求如下:

a) 营销部计量专责应依据电能计量管理有关规程、规定,结合计量中心提出的意见,对各单位上报的计划合理性进行审批;

b) 审批同意的,则将各单位计划及地区汇总计划上报新疆电力公司营销部计量专责; c ) 审批不同意的,则对需调整计划的各单位提出意见,并将计划返回原单位计划编制人员;计划编制人员应根据调整意见,及时修改计划,重新逐级上报至营销部计量专责审批; d ) 营销部计量专责应在 7 月 25 日前将计划上报新疆电力公司营销部计量专责。

半年用表计划

半年用表计划工作流程

图 2 半年用表计划工作流程图

客户服务中心、分公司计量专责应在 6月 15 日前,制定下半年的用表

计划,报本单位营销负责人审核。计划编制要求如下:

a) 半年用表计划包

括下半年业扩营业用表、轮换用表、计量装置改造用表等。

b) 制定半年用表计划时,宜参照上半年用表情况计算出用表需求数,

然后根据库存数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用表

需求数应为下半年的业扩数 +轮换数 +故障数

客户服务中心、分公司营销负责人应对用表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计划审核要求如下:

a) 客户服务中心、分公司营销负责人应考虑全年工作的统筹安排、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对下半年用表计划编制合理性进行审核;

b) 审核同意的,报计量中心技术负责人;

c ) 审核不同意的,则返回原编制人员重新编制上报;

d) 客户服务中心、分公司营销负责人应在 6 月 20 日

前将下半年用表计划上报计量中心技术

负责人。

计量中心技术负责人应在 6月 22 日前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结合计量中心生产能力提出意见,并报营销部计量专责审批。

营销部计量专责应对各单位半年用表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审批要求如下:

a) 营销部计量专责应依据电能计量管理有关规程、规定,结合计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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