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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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基本原则

(五)预案启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县防火办

(三)乡(镇)人民政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二)预警发布

(三)高森林火险预警分级响应

(四)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后期处置

四、信息报告

五、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二)扑救指挥

(三)扑火原则

(四)扑火安全

(五)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六)转移安置人员(七)保护重要目标(八)后勤给养

(九)维护社会治安(十)救治伤员

(十一)善后处置

(十二)信息发布

(十三)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二)灾后恢复

(三)火灾评估

(四)工作总结

七、综合保障

(一)物资储备保障(二)应急资金保障(三)后备力量保障(四)预案演练培训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二)预案解释部门(三)预案生效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按照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南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光泽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和森林火灾的紧急应对工作。

(四)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

损失。

.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仔细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五)预案启动

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需启动本预案之情形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政府办主任)或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林业局副局长值班室主任:县防火办常务副主任

成员: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政府办、林业局、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

卫生局、广电局、气象局、森林公安分局、电信光泽分公司、县供电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光泽支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负责人。

.职责

在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在本预案分级响应中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附后(附件、)。

(二)县防火办

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县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

(三)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小时后未灭的森林火灾,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到场指挥扑救;

明火小时后未灭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包片挂点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小时后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政府主要领导到场指挥扑救。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森林火险是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难易程度的一种

重要度量指标。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二)预警发布

县林业局和县气象局共同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进入森林防火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上级提供的火险信息,结合本区域气温、湿度、风力、降水量、可燃物状况等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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