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_屠畜宰前检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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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工艺学畜禽的屠宰

肉制品工艺学畜禽的屠宰
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 ➢ 9、NY 467-2001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 10、GB/T 19479-2019 畜禽屠宰良好操作规范 生
猪 ➢ 11、GB/T 17236-2019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 ➢ 12、GB/T 19477-2018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牛 ➢ 13、GB/T 19478-2018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鸡
卸猪
快速 上升
击晕层 二氧化碳浓度
> 90%
工作原理
分组 装猪 直接降到 击晕层
击晕时间
提升机上升
卸猪
提升机下降
约. 3700 mm
4000 mm
90% CO2
击晕层
2000 mm
进猪
(二)快速卸猪和刺刀放血
优点: ➢ 快速卸载缩短了击晕至
刺刀的间隔 (小于60秒)
7) 提升至卸载位置 8) 卸载区 12) 吊挂输送机 13) 挂钩区 14) 刺刀工作台
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
➢ 二、屠宰设施及其卫生要求
➢ 1、GB/T 27519-2011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 ➢ 2、GB/T 17237-2008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 3、SB/T 10456-2008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技术
条件
➢ 4、NY/T 3357-2018至NY/T 3378-2018 畜禽屠宰 加工设备 共22个
➢ (三)屠宰前的淋浴
水温20℃,喷淋待宰动物2~3min,以 洗净体表污物为宜。
淋浴使待宰动物有凉爽舒适的感觉,促 使外周毛细血管收缩,便于放血充分,也有 利于导电、减少空气污染。
(四)送宰
待宰圈
赶猪通道
赶猪双通道
并排式双通道有利于 提高赶猪效果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牲畜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卫生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牲畜屠宰、加工、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牲畜屠宰管理应遵循合法、卫生、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肉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牲畜屠宰管理体系,加强牲畜屠宰监管力量,确保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屠宰场所管理第五条牲畜屠宰场应设立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地方:(一)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不影响周边环境;(二)交通便利,便于牲畜运输;(三)具备必要的屠宰设备和技术人员;(四)具备动物防疫条件,不影响动物疫病防控;(五)符合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屠宰场应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分为待宰区、屠宰区、分割区、检验检疫区、肉品存放区等,并设置明显的功能分区标志。

第七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八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屠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屠宰过程管理第九条屠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屠宰操作,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条屠宰场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兽医检疫人员,对屠宰牲畜进行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牲畜不得屠宰。

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肉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屠宰后的肉品进行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肉品不得出场销售。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追溯制度,记录屠宰、检验、销售等信息,确保肉品可追溯。

第四章屠宰废弃物处理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对屠宰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处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章屠畜宰前检验及管理

第二章屠畜宰前检验及管理
2.避免购入和及时发现有病畜禽,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防止疫情扩散,减轻对加工环境和产品的污染,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 4.减少宰后检验的困难,弥补不足。 5.及时发现疫情和疫病的疫源地,有利于控制和扑灭疫情,保障畜牧业的发展。
第二节 宰前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一、予检(入厂验收) 二、检验程序(住检、送检) 三、方法 ➢ 群体检查:将来自于同一地区或同一批家畜为一组进行检查。特点粗放
第二章屠畜宰前检验及管理
第一节 宰前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一、宰前检验 根据兽医临床知识和检验技术对屠畜进行健康检查 的过程。 二、宰前检验的内容 三、宰前检验目的和意义
宰前检验内容 群体检查
临床检查 宰 前 检 验
特殊检查
个体检查 病理组织学检查
病原微生物学检查
宰前检验目的和意义
1.初步确定家畜的健康状况,发现许后宰前难以发现的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做到及早发现、 及时处理减少损失的目的。口蹄疫、李氏杆菌病、狂犬病、乙脑、破伤风
1.清洁污物,减少污染 2.使猪趋于安静促进血液循环、放血良好 3.提高电麻效果 ➢ 注意事项 清洗完全、水流柔细、温度适宜、时间不宜过长
猪体淋浴
END
汇报结束
谢谢大家! 请各位批评指正
传染病而未确诊的屠畜应予以缓宰。
宰前检验后的处理
四、禁宰7 凡是危害性大而且目前防治困难的疫病,或急性烈性传染 病,或重要的人兽共患病,以及国外有而国内无或国内已经 消灭的疫病,均禁宰:
➢ 1.经宰前检疫发现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 蓝舌病、禽流感时,禁止屠宰,禁止调运,报告疫情。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用密闭运输工具送至指 定地点,用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尸体销毁。病畜禽所污染的用具、器械、场地进行彻底消毒。

牛羊屠宰安全生产制度

牛羊屠宰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牛羊屠宰过程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牛羊屠宰企业,包括屠宰场、加工厂、批发市场等。

第三条牛羊屠宰安全生产应以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牛羊屠宰过程的安全、卫生、环保。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牛羊屠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牛羊屠宰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牛羊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牛羊屠宰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牛羊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三章牛羊屠宰过程安全管理第九条牛羊屠宰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牛羊屠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牛羊屠宰过程的安全、卫生。

第十条牛羊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牛羊屠宰流程管理制度,包括牛羊采购、检验、屠宰、分割、包装、储存等环节。

第十一条牛羊采购管理:(一)采购的牛羊必须来自非疫区,确保牛羊健康。

(二)采购的牛羊应具备合法来源证明,如检疫证明、免疫证明等。

(三)采购的牛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屠宰场,并进行严格检验。

第十二条牛羊检验管理:(一)牛羊进场后,应立即进行检疫,确认无传染病、寄生虫等疾病。

(二)检疫不合格的牛羊不得进入屠宰环节。

(三)检疫合格的牛羊应建立档案,记录其来源、品种、体重、检验结果等信息。

第十三条牛羊屠宰管理:(一)屠宰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备屠宰操作技能。

(二)屠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确保牛羊安全、卫生。

(三)屠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第章 畜禽的收购管理和宰前检验

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第章 畜禽的收购管理和宰前检验

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第章畜禽的收购管理和宰前检验一、概述畜禽是人类食品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禽的收购和宰杀前检验是保障畜禽肉制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章将介绍畜禽收购管理和宰前检验的相关内容。

二、畜禽收购管理1.收购场所畜禽收购场所应该有明确的标识,具备收购、保管、处理的基本条件,保持清洁卫生并防止污染。

同时收购场所还应该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环保要求等相关要求。

2.收购人员畜禽收购人员应该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具备较高的卫生素养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畜禽肉质量安全。

3.畜禽初检畜禽初检是指对收购的畜禽进行初步检验,主要是观察畜禽的外观和活动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4.畜禽检疫畜禽检疫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收购的畜禽进行检验和检疫,确保畜禽没有传染病并符合卫生标准。

5.畜禽来源收购的畜禽应该来自符合卫生标准的养殖场,并具备相应的证明文件。

6.畜禽运输畜禽运输应该采用专用运输工具,并符合运输卫生标准,保证畜禽到达宰杀场后保持肉品质量和安全。

三、宰前检验1.检验场所宰前检验场所应该有明确的标识,具备检验、保管、处理的基本条件,并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检验人员宰前检验人员应该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具备较高的卫生素养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肉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3.检验项目宰前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畜禽外观检验、臭味检验、肉质检验、内脏检验等。

检验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确保肉品卫生安全。

4.检验标准宰前检验需要根据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执行,并要求检验合格的肉品才能正常销售。

同时,检验不合格的肉品需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流入市场上。

四、畜禽收购管理和宰前检验是保障畜禽肉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关键环节。

相关工作需要积极参考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好各项卫生措施,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公共卫生 第二章 畜禽的检疫监督与宰前检验汇总

公共卫生 第二章 畜禽的检疫监督与宰前检验汇总

• (6)在畜群中发现恶性水肿和气肿疽时, 除对患畜采用不放血方法扑杀、尸体销毁 外,其同群屠畜应逐头测温,体温正常者 急宰,体温不正常者隔离、观察、待确认 为非恶性水种或气肿疽时,方可屠宰。
• (7)被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患者咬伤的家 畜,在被除数咬伤后8d内未发现狂犬病症 状者,准予屠宰,其胴体和内脏经高温处 理后可出售;超过8d者不准屠宰,应采取 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并将尸体化制或销毁。
• 临床健康检查,对畜禽实施的群体检查和 个体检查。
• 3.运输检疫 是指对运输的动物及其产品, 在启运站、中转站和到达地点进行的检疫。
第二节
屠畜收购的兽医卫生 监督
一、收购前的准备
• 了解疫情
• 物质准备
• 人员准备
二、严格检疫管理
• 严格检疫 • 加强管理
三、屠宰率的计算和收购标准
第三节
第二章 畜禽的检疫监督与宰 前检验
• 目的:保证屠畜健康和宰后的肉品质量 。 • 在屠畜宰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兽医卫生保 障工作: • 屠畜的疫病检疫、收购管理、运输监督和 宰前检验等。
•第一节 屠畜的疫病检疫
一、屠畜检疫的概念
• 屠畜检疫是指政府监控屠宰加工企业的一 种执法行为,由授权的执法机构和人员按 有关法规或文件专门规定的动物疫病范围, 按规定的检验程序、方法和判定标准,进 行的动物健康状况和动物产品染疫状况的 检查。
第四节 屠畜宰前管理与检验
一、宰前管理
• (一)宰前休息管理 • 经长途运输后的畜禽,宰前一般休息24- 48h。 • 意义: • 1. 降低宰后肉品的带菌率 • 2. 增加肌糖原的含量 • 3. 排除机体内过多的代谢产物
• (二)畜禽宰前停饲管理 • 宰前停饲时间,猪为12h,牛羊为24h,鸡 鸭为12~24h。保证充分饮水,直至宰前 2~3h。 • 意义: • 1. 可以节约饲料 • 2. 有利于提高肉的质量 • 3. 有利于屠宰加工的操作 • 4. 有利于放血充分

宰前宰后检验

宰前宰后检验

4.缓宰 (1)一般性传染病和其他普通病,如轻伤、 过度疲劳、软弱等,有治疗希望,预后良好 者,或是有疑似传染病而未确诊的牲畜,又 有隔离消毒条件,符合经济利益者,可以缓 宰。 (2)肥度不够的成年牲畜、体重不合格的幼 畜、怀孕母畜,均应暂时饲养一段时间,待 母畜分娩后,弱小牲畜肥育合格后再宰。 (3)发现无淘汰证明书的役畜、种畜、母畜、 乳畜,应缓宰,经核实后再论。
1髂下、2腹股沟浅、3腘淋巴结、4腹股 沟深、5髂内、6髂外、7荐
猪后半部淋巴主要流向示意图
后半躯被检淋巴结的选择: (1)腹股沟浅淋巴结 (2)腘淋巴结 (3)髂下淋巴结 (4)腹股沟深淋巴结 (5)髂内淋巴结:猪后半躯最重要的淋巴结
宰后检验猪胴体时(包括头部在内),最具 剖检意义的淋巴结应该是: 1、 颌下淋巴结————头部 2、颈浅背侧(肩前)淋巴结————体前 半躯 3、腹股沟浅淋巴结————体后半躯 4、髂内淋巴结————体后半躯
二、屠畜收购的兽医卫生监督 外购牲畜的接收与检验 1.入场验收 (1)验明证件,了解疫情 (检疫证明,有无疫情) (2)视检屠畜,病、健分群 (3)逐头检验,剔除病畜 (逐头测温) (4)个别诊断,按章处理 2.住场查圈 兽医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圈舍,对住场的牲畜进 行“查圈”、“查食”
三、候宰管理 管理不当造成如下损失: (1)屠畜消瘦,体重下降,影响出肉率 (2)体温升高,不能作为正常屠畜宰杀 (3)发生疾病或传染病,以致肉品只能高 温无害化处理后出售。 (4)常使大部分或所有屠畜病死,造成很 大的经济损失。
左支气管、尖叶、右 支气管、中支气管、 尖叶、心叶、膈叶、 副叶
脾、胃、肝、胰、盲肠、髂内、回肠、肠系膜
内脏被检淋巴结的选择: (1)支气管淋巴结(LN bronchialis):分左、右、 中、尖叶四组,分别位于气管分叉的左方背面,右 方腹门一角的背面和尖叶支气管分叉的腹面,通常 送检的是前两组淋巴结。 (2)肝淋巴结:位于肝门周围,紧靠胰脏,被脂肪组 织所包囊,摘除肝脏时经常被割掉。 (3)肠系膜淋巴结:位于小肠系膜上,沿小肠分布如 串索状。 以上这些淋巴结都有直接地收集着相应脏器的淋 巴液。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2023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2023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2023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屠宰场(点)设立、变更与撤销第三章屠宰与检疫检验第四章产品经营与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畜禽,是指人工饲养的猪、牛、羊和鸡、鸭、鹅。

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颈)、蹄(爪)、皮、尾、翅等。

第三条本省实行猪、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猪、牛、羊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推行鸡、鸭、鹅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实行鸡、鸭、鹅定点屠宰的区域。

实行定点屠宰的区域,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鸡、鸭、鹅屠宰活动,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

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的生猪产品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畜禽屠宰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协调解决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卫生健康、公安、发展改革、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引导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信息化溯源管理,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3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3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屠宰场的运营管理,保障屠宰质量和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屠宰场。

三、屠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屠宰场应设立管理部门,负责屠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部门包括屠宰场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屠宰场经理负责管理和协调屠宰场的各项工作,对屠宰场的运营效果和食品安全负最终责任。

第三章岗位职责一、屠宰场经理的职责:1. 负责屠宰场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工作;2. 监督屠宰场内各岗位人员的工作;3. 组织屠宰场的内部培训和考核;4.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5. 确保屠宰场的食品安全。

二、屠宰场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屠宰操作的准备和执行;2. 督促工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3. 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抽检工作;4. 及时上报问题和异常情况。

一、屠宰场应制定并实施一套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范、卫生清洁控制等。

二、屠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并接受规范培训。

三、屠宰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设备管理一、屠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二、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的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生产线不受影响。

第六章卫生管理一、屠宰场应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场所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

二、屠宰场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检查和卫生培训。

三、屠宰场内禁止吸烟、食用及储存食品。

第七章质量控制一、屠宰场应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原料采购、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

二、屠宰场应对每批次的产品进行标识,方便追溯和管理。

三、屠宰场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检,并建立相应的纪录和档案。

一、屠宰场应建立并执行一套规范的废弃物管理制度,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等。

畜禽屠宰场工作制度(3篇)

畜禽屠宰场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畜禽屠宰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畜禽屠宰安全、卫生、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畜禽屠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2. 卫生至上: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畜禽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

3. 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畜禽屠宰场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工作制度,提高畜禽屠宰场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畜禽屠宰场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场长:全面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2)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

(3)生产部:负责畜禽屠宰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4)技术部:负责畜禽屠宰工艺研究、新技术推广、产品研发等工作。

(5)安全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6)卫生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卫生管理、消毒防疫、废弃物处理等工作。

(7)人力资源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2. 各部门职责:(1)场长: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禽屠宰场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2)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负责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

(3)生产部:负责畜禽屠宰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高效。

(4)技术部:负责畜禽屠宰工艺研究、新技术推广、产品研发等工作;提高畜禽屠宰场的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5)安全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6)卫生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卫生管理、消毒防疫、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确保生产卫生安全。

家畜屠宰前管理的措施

家畜屠宰前管理的措施

家畜屠宰前管理的措施家畜屠宰前管理的措施摘要家畜屠宰前的管理措施对于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屠宰效率和保障动物福利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家畜屠宰前的管理措施,包括前屠宰环境准备、动物运输和到场检验等方面的措施。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确保家畜屠宰过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压力对动物造成的影响。

1. 前屠宰环境准备在家畜屠宰前,必须确保屠宰环境卫生、安全和适宜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前屠宰环境准备措施:- 清洁和消毒:屠宰厂必须定期对屠宰场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以确保无害细菌、病毒和寄生虫。

消毒剂使用应符合安全规定,并遵循正确的消毒方法。

- 温度控制:屠宰场应根据不同的家畜种类和气候条件,确保合适的温度,从而保持屠宰环境的稳定。

- 垃圾处置:屠宰场应有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置计划,以便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避免交叉污染。

2. 动物运输动物在屠宰前的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动物福利和屠宰品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物运输管理措施:- 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车厢内应有足够的通风、空间和积水设施,确保动物的舒适和安全。

- 运输密度:必须根据动物种类、大小和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控制动物的运输密度。

过高的运输密度可能导致动物受压迫和伤害。

- 运输时间:为减轻动物的压力和疲劳,运输时间应尽量缩短,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给予动物足够的饮水和饲料。

- 运输者培训:运输者必须经过培训,了解动物福利的基本知识和运输操作规范,以便正确对待和照顾动物。

3. 到场检验到场检验是确保屠宰品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到场检验措施:- 动物检验:在动物到场后,应由专业人员对动物进行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和适合屠宰。

- 残留物检验:屠宰场必须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残留物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检验内容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

- 疾病检测:必须对动物进行一定的疾病检测,以排除传染病和其他潜在危害。

兽医卫生检验复习(浙大)

兽医卫生检验复习(浙大)

10
Zhejiang University,College of Animal Science, Vet Med, Dr Aifang Du
2018/1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5
后半躯被检淋巴结的选择:




(1)腹股沟浅淋巴结 (2)腘淋巴结 (3)髂下淋巴结 (4)腹股沟深淋巴结 (5)髂内淋巴结:猪后半躯最重要的淋巴结
选择被检淋巴结的基本原则
屠畜淋巴结数目很多(一般都有300多个),分布很 广,它们从组织汇集淋巴液的情况又很复杂。

1.首先着眼于淋巴液和输出淋巴管的主要流向。 2.选择收集淋巴液范围较广的而且是病原、异物较易侵入 引起发病部位的淋巴结。 3.选择位于浅表的、容易施行剖检的淋巴结。 4.不破坏胴体的完整性和不影响商品外观。
第二章 屠畜的宰前和宰后检验
1
Zhejiang University,College of Animal Science, Vet Med, Dr Aifang Du
2018/10/5
宰前检验发现病畜时的处理
1.禁宰 2.急宰 3.缓宰 4.疫情报告
2
Zhejiang University,College of Animal Science, Vet Med, Dr Aifang Du
牲畜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淋浴
CCP4
致昏
放血
CCP3
热烫
CCP1
修整和冲洗
劈半
开膛取内脏 CCP5
剥皮或退毛 加工
CCP2
分级、复检、过秤、入库 附属部分 冷冻
冷却
鲜销
主要部分
CCP6
进一步加工

动物宰前检疫与管理ppt课件

动物宰前检疫与管理ppt课件

ppt课件.
25
(二)个体检查
经群体检查隔离的病弱牲畜应逐头 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
通常用:看、听、摸、检四种方法。
ppt课件.
26
1、看
观察病畜的精神,行为,姿态,被 毛有无光泽,有无脱毛,观察皮肤、蹄、 趾部、趾间有无肿胀,丘疹、水疱、脓 疱及溃疡等病变。
检查可视粘膜是否苍白、潮红、黄 染,注意有无分泌物或炎性渗出物,并 仔细查看排泄物的性状。
ppt课件.
16
发现产地有严重疫情流行或途中病死的头 数很多时,立即将该批牲畜转入隔离圈,做详 细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待疾病性质确诊 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ppt课件.
17
2.视检屠畜,病健分群
经过初步视检和调查了解,认为合格 的畜群允许卸下,并赶入预检圈,此时,检 验人员要认真观察每头屠畜的外貌、运步姿 势、精神状况等。如发现异常,立即剔出隔 离,待验收后进行详细检查和处理。赶入预 检圈的牲畜,必须按产地、批次分圈饲养, 不可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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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动物因横死,死亡时间在2小时以内 的,内脏废弃,胴体高温处理后出厂。 超过2小时者全部销毁。
或者不论时间长短全部销毁。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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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宰前检验检疫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一)入场(厂)检验检疫 动物由产地运到屠宰加工企业后,检验
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查验证件了解疫性
首先向押运人员索取产地动物检疫机关 签发的检疫证明;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 病、死情况,并亲临车、船,仔细观察畜群, 核对屠畜的种类和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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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场检验
入场验收合格的屠畜,在宰前饲养 管理期间,检验人员要经常深入圈舍观 察。

肉牛屠宰管理制度

肉牛屠宰管理制度

肉牛屠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肉牛屠宰业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肉牛的屠宰企业,屠宰企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屠宰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屠宰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溯源、可追溯,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六条屠宰企业应当加强对设备和场地的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七条屠宰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共同维护行业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肉牛屠宰业的监督和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第二章屠宰流程管理第九条屠宰企业应当明确屠宰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屠宰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屠宰记录,记录屠宰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参数,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一条屠宰企业应当加强对屠宰设备和工具的管理,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卫生,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原料的检查和筛选,确保只选用符合标准和规定的肉牛进行屠宰。

第十三条屠宰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卫生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肉牛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原料的检查和筛选,加强对屠宰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七条屠宰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2009年6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9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屠宰及其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畜禽,是指牛、羊、马、鸡、鸭、鹅等家畜和家禽;所称畜禽产品,是指屠宰后未经加工的畜禽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等。

第四条 自治区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除个人自宰自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定点屠宰场所从事畜禽屠宰活动。

鼓励个人自宰自食的畜禽在定点屠宰场所进行屠宰。

畜禽屠宰检疫、检验及其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以下设置的小型屠宰点,由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报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

第六条 自治区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状况,指导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创新,建立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清洁化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将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协调、解决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2020修正)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2020修正)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200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畜的屠宰第三章畜的检疫检验第四章禽的屠宰与检疫检验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防止畜禽传染病的传播,减少畜禽产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适用本条例。

畜禽及其产品的进出口检疫检验和畜禽食品的卫生检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畜,是指猪、牛、羊及其他家畜;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家禽;畜禽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畜禽的肉、脏器、骨、头、蹄、血液、皮张等。

本条例所称检疫,是指依法对畜禽及其产品是否染上或者携带检疫对象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是指依法对畜禽及其产品是否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及其他有害成分进行的检测。

本条例所称其他有害成分,是指国家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和其他物质。

第四条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检疫检验工作,负责畜禽屠宰加工行业的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市场内畜禽及其产品加工、销售的监督管理和对私设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畜禽行为的查处工作;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畜禽检疫检验和监督工作。

市、区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有关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的管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的管理工作。

宰前检验与管理

宰前检验与管理

宰前检验与管理畜禽的宰前检验与管理是保证猪肉产品卫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它在贯彻执行病、健隔离,病、健分宰,防止肉品污染,提高肉品卫生质量方面,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

通过宰前临床检查,可以初步确定待宰生猪的健康状况,发现许多在宰后难以发现的传染病,如破伤风、狂犬病、李斯特菌病、脑炎、肠胃炎、包虫病以及某些中毒性疾病。

从而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减少损失,还可以防止牲畜疫病的传播。

合理的宰前管理,不仅能保障猪只健康,降低病死率,而且也是获得优质肉品的重要措施。

(一)检验步骤和方法1.检验步骤和程序当屠宰生猪由产地运到屠宰加工企业后,在未卸下车船之前,兽医检验人员向押运员索阅当地兽医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书,核对其种类和头数,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病死情况。

经过初步视检和调查了解,认为基本合格时,允许卸下赶入预检圈。

疑似病畜赶入隔离圈,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中有关规定处理。

2.检验方法一般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其具体做法可归纳为动、静、食的观察三个环节和看、听、摸、检四个要领。

首先从大群中挑出有病或不正常的猪只,然后逐头检查,必要时应用病原学诊断和免疫学诊断的方法。

一般对猪的宰前检验都应用群体检查为主,辅以个体检查。

(二)病畜处理宰前检验发现病畜时,根据疾病的性质、病势的轻重以及有无隔离条件等做如下处理;1.禁宰经检查确诊为炭疽、鼻疽等恶性传染病的,采取不放血法扑杀。

肉尸不得食用,只能工业用或销毁。

其同群全部猪群,立即进行测温。

体温正常者在指定地点急宰,并进行检验;体温不正常者予以隔离观察,确诊为非恶性传染病的方可屠宰。

2.急宰或缓宰确认患有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疾病而有死亡危险的病畜,应立即屠宰。

经检查确认为一般性传染病,且有治愈希望者,或患有疑似传染病而未确诊的牲畜应予以缓宰。

(三)宰前管理1.宰前休息宰前休息有利于放血,缓解应激反应,减少动物体内淤血现象,提高肉的商品价值。

2.宰前禁食、供水待宰牲畜在宰前12~24h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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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少宰后检验的困难,弥补不足。

5.及时发现疫情和疫病的疫源地,有利于控制和扑灭疫情, 保障畜牧业的发展。
第二节 宰前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一、予检(入厂验收) 二、检验程序(住检、送检) 三、方法 群体检查:将来自于同一地区或同一批家畜为一 组进行检查。特点粗放 动、静、食的观察三大环节 鸡的飞沟检查法和鸡、鸭的障板检查法 个体检查:看、听、模、检四大要领。

宰前检验的程序
屠畜从产地运抵屠宰厂,在卸车、卸船之前 进行的检验。 内容 检疫证(产地、运输)、消毒证、免疫标识 品种和头数 了解当地疫情 询问途中发病死亡情况

宰前检验的程序
临床检查 疑似病畜禽 隔离圈 实验室诊断
分 批
急宰
处理
销毁
治疗 群体检查 病畜
疑似健畜部,并结合看、听,进一步了解被检组 织和器官的机能状态。 摸耳和角根 摸体表皮肤弹性 摸体表水肿 摸体表疹块、溃疡和气肿 摸体表淋巴结 急性肿胀、慢性肿胀、化脓 摸胸廓和腹部
摸耳和角根

触摸耳和角根,可以大概判定其体温的高 低。体温变化在诊断家畜传染病上有重要 的作用。
猪丹毒关节炎
群体检查
动态观察 经过静态观察后,可将畜禽哄起, 观察其活动姿势,注意有无跛行、后腿麻痹、打 晃踉跄、屈背弓腰和离群掉队等现象。对发现有 异常的个体标上记号。
关节肿胀、疼痛,不能站立
群体检查

饮食状态观察 在畜禽进食时,观察其采食和 饮水状态,注意有无停食、不饮、少食、不反刍 和想食又不能吞咽等异常状态。对发现异常的个 体亦标上记号。
看精神、被毛和皮肤

健康畜禽一般精神活泼,膘肥体壮,耳目灵敏, 对周围环境反应敏感,被毛整齐、光亮,皮肤颜 色正常、弹性良好。病畜则表现兴奋不安或沉郁 呆钝,被毛粗乱或成片脱落,皮肤变厚或弹性不 良,颜色异常,出现肿胀、皮疹或溃烂等现象。
精神沉郁,被毛粗乱,卧地不起
马立克氏病
皮肤型马立克氏病病鸡肉髯部有肿瘤
看运步姿态


畜禽运步姿态的异常,常给诊断某些疾病提供帮助。如家 畜患破伤风、脑炎、脑包虫病、李氏杆菌病以及骨软症等 病时,都表现出特殊的异常步态。 吻突触地气喘病、犬作势猪肺疫、新城疫、马立克、维生 素缺乏、霍乱、甩头
关节肿胀、疼痛,跛行、跪地
看鼻镜和呼吸动作

在家畜处于安静状态下,查看其鼻镜或鼻 盘(猪)的干湿程度,呼吸动作有无异常和 困难等。

屠畜的宰前管理
三、宰前的淋浴净体 意义 1.清洁污物,减少污染 2.使猪趋于安静促进血液循环、放血良好 3.提高电麻效果 注意事项 清洗完全、水流柔细、温度适宜、时间不宜过长

猪体淋浴
END
二、急宰 确诊为无碍肉食卫生的普通病患畜禽, 以及一般性传染病畜禽而有死亡危险时,有兽医 专业人员签发急宰证明书,送往急宰。 三、缓宰 经宰前检疫,确认为一般性传染病和 普通病,且有治愈希望者,或患有疑似恶性传染 病而未确诊的屠畜应予以缓宰。


宰前检验后的处理

四、禁宰7
凡是危害性大而且目前防治困难的疫病,或急性烈性传染 病,或重要的人兽共患病,以及国外有而国内无或国内已经 消灭的疫病,均禁宰:
漫肺气肿)、湿罗音(含漱音)、胸膜摩擦音

听胃肠音 听心音
增强、减弱、消失
听叫声

健康畜禽一般都有其独特的叫声,如马的 欢叫声,牛的哞叫声,猪的哼哼声,羊的 咩叫声等。当畜禽有病时则出现各种异常 的叫声,如呻吟、磨牙、嘶哑、发吭、格 格、咕噜声等。
听咳嗽

咳嗽是上呼吸道和肺发生炎症时出现的一 种症状,常见于鼻腔卡他、喉卡他、支气 管炎、牛肺结核、牛肺疫、猪肺疫、肺丝 虫病、禽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支原体感染 等疾病。

1.经宰前检疫发现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牛瘟、牛传染 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禽流感时,禁 止屠宰,禁止调运,报告疫情。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用密闭运 输工具送至指定地点,用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尸体销毁。病 畜禽所污染的用具、器械、场地进行彻底消毒。
宰前检验后的处理

2.经宰前检疫发现炭疽、鼻疽、恶性水肿、气肿疽、狂犬病、 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殂、马传染性贫血、钩端螺旋体 病、李氏杆菌病、布鲁氏菌病、急性猪丹毒、牛鼻气管炎、 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鸡新城疫、马立克氏病、鸭瘟、小 鹅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兔魏氏梭菌病畜禽时,采 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尸体销毁或化制。 3.在牛、羊、马、骡、驴群发现炭疽时,除对患畜采取上述 不放血的方法处理外,其同群屠畜立即进行测温,体温正常 者急宰;体温不正常者隔离,并注射有效药物观察3d,待无 高温和临床症状时,方可屠宰。
临床检查 个体检查
住场检查
健畜
候宰间 屠 宰
添送宰单
宰前检查
休息2-3天
饲养场
群体检查
静态观察 在不惊扰畜禽使其保持自然安静的情况下,观 察其精神状态、睡卧姿势、呼吸和反刍状态,注意有无咳 嗽、气喘、战栗、呻吟、流涎、嗜睡和孤立一隅等反常现 象。对有上述症状的畜禽标上记号。
日 本 乙 型 脑 炎 公 猪 睾 丸 肿 大
听呼吸音

一般借助听诊器进行。听诊可以比较准确 地了解肺和胸膜的机能状态。肺区主要的 病理呼吸音有肺泡呼吸音增强、支气管呼 吸音、干哕音、湿哕音和胸膜摩擦音等。
听胃肠音
• 主要适用于马属动物和牛、羊。病理性胃 肠音一般有增强、减弱和消失等。
听心音

是检查心脏的重要方法,注意每分钟心跳 次数,心音的强弱、节律和有无杂音等。 主要适用于马属动物和牛羊。
马 骆驼 鸡 兔 37.5—38.5 36,5—38.5 40—42.5 38.5—39.5 8---16 5—12 15—30 50--60 26—44 32—52 140 120--140


第三节 各种屠畜宰前临床检查要点
猪宰前检查的要点 任务 炭疽、猪瘟、猪丹毒、猪气喘病、猪副伤寒、猪 萎缩性鼻炎、水泡病、口蹄疫。 群体检查要点 精神、外貌、鼻盘干湿、运动、 跛行、转圈、呼吸、食欲 个体检查 看、听、摸、检和囊虫开口验咬肌米 星。
看可视黏膜

注意观察眼结膜、鼻黏膜和口黏膜有无苍 白、潮红、发绀、黄染、肿胀以及分泌物 流出等情况。
看排泄物
猪传染性胃肠炎病猪水样下痢
柔嫩艾美耳球虫严重感染的 肉仔鸡的粪便
听(5)




耳朵直接听取或用听诊器间接听取畜禽体 内发出的各种声音。 听叫声 听咳嗽 干咳、湿咳 听呼吸音 增强、减弱、干罗音(笛音局限性干罗音肺结核、弥
第二章 屠畜宰前检验与管理技术
古少鹏 副教授
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第一节 宰前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一、宰前检验 根据兽医临床知识和检验技术对屠畜进行健康检查 的过程。 二、宰前检验的内容 三、宰前检验目的和意义
宰前检验内容
群体检查 临床检查 宰 前 检 验 特殊检查 病原微生物学检查 个体检查 病理组织学检查
临床检查要点




马属动物宰前检验的要点 任务 马鼻疽、炭疽马传贫、马流行性淋巴管炎、焦虫 病、马媾疫、马腺疫等。 群体检查 不提倡 个体检查 同牛,鼻粘膜中膈有无结节溃疡、性状瘢痕、额 下淋巴结大小,硬度移动性等。 特殊检查 鼻疽菌素点眼
第四节 宰前检验后的处理

一、准宰 经宰前检疫,凡是健康、符合卫生质 量和商品规格的畜禽,准予屠宰。

临床检查要点




牛宰前检查的要点 任务 牛瘟、牛肺疫、牛炭疽、牛恶性卡他热、牛出败、 牛结核、气肿疽、口蹄疫、布病 群体检查 不提倡 个体检查 体温、呼吸、胃肠蠕动音、视检结膜、鼻镜、口 腔状况、体表淋巴结等。 特殊检查 结核菌素皮试或点眼
临床检查要点




羊宰前检验的要点 任务 炭疽、羊块疫、羊肠毒血症、恶性水肿、羊兰舌病、 羊痘、伪结核、口蹄疫、羊焦虫病、布病等。 群体检查 卧地姿势、呼吸气喘、跛行、不合群、孤立一隅、 对刺激反应、咳嗽、拒食不饮、不反刍、拉稀等。 个体检查 同牛 特殊检查 布病血清学诊断

第五节 屠畜的宰前管理
一、宰前的休息管理 意义 1.降低宰后肉品的带菌率 2.增加肌糖原的含量 3.排出肌体过多的代谢产物 宰前休息时间 24-48小时
屠畜的宰前管理
二、畜禽宰前停饲管理 意义 1.节约大量的饲料 2.有利于提高肉的质量,利于肉的成熟。 3.肠内容物的排出、避免肉尸吸收肠内容物气味 4.有利于放血充分 时间 12猪小时、牛羊24小时、兔20小时以内、鸡鸭1224小时、鹅8-16小时 停食前必须基于足够的饮水,到宰前3小时。
摸体表皮肤

注意胸前、颌下、腹下、四肢、阴鞘及会 阴部等处有无肿胀、疹块或结节,并查明 其性质如软硬度、波动感、捻发音等。
摸体表淋巴结

主要是检查淋巴结的大小、形状、硬度、 温度、敏感性及活动性。
摸胸廓和腹部
• 触摸时注意有无敏感或压痛。牛肺疫、猪 肺疫时胸廓往往表现出敏感,腹膜炎则常 有压痛。
鸡的飞沟检查法

将鸡群放开,驱赶或在前面由一人以饲料引诱, 使其自行通过检疫飞沟。检疫飞沟的宽度可用健 禽反复试飞而定。凡能轻易飞过沟者,可认为是 假定健康鸡,再于静态休息时和摄食饮水时做进 一步检查;不能过沟或掉在沟中者,可认为是疑 似病鸡,应逐只进行个体检查。
鸡、鸭的障板检查法
将鸡群或鸭群放开,按上法使其通过一定高度 (由健禽反复试验而定)的障板,凡能轻易通过 障板者,可认为是假定健康禽,再进行其他环节 的检查;不能通过障板者应逐只进行个体检查。


重点是检测体温、呼吸和脉搏。体温的升高或降低,是畜 禽患病的重要标志。 在具体检验时,对不同种类的畜禽,着眼点有所侧重。特 别 体 温 呼 吸 脉 搏 别是对一些重要的疫病,必须给予包括特种诊断方法在内 (次/每分钟) (次/每分钟) 的详细检查,如猪囊尾蚴病的开口检查,牛羊布鲁氏菌病 猪 38.0—40.0 12—20 60-80 的血清学检查、牛结核病的结核菌素试验和马鼻疽的鼻疽 牛 37.5—39.5 10—30 40—80 菌素点眼试验等。 羊 38----40 12—20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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