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研究综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稿日期】2007-03-27
【作者简介】夏德孝(1967-),男,陕西汉中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张道宏(1959-),男,河北青县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技术经济学。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研究综述
夏德孝1,张道宏1,2
(1.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9;2.西安市人民政府,陕西西安710007)
【摘
要】文章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理论基础、内涵、机制、衡量标准以及思路和对策建议等方面综述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研究。指出尽管很多学者都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一新理念作了研究和概括,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但对于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需要将研究引向深入。
【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综述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768(2008)01-0144-04
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到区域经济非均衡战略再到区域协调发展的历史过程。从总体上看,在“一五”、“二五”
以及三线建设时期,我国实行的是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忽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因而存在根本上的缺陷。改革开放后,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从强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转向重视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按东中西三大地带梯度递减的办法实行重点倾斜。这一发展战略取得了巨大成就,形成了国民经济的增长极,但由于对区域协调发展重视不够,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区域协调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战略被提了出来。经过逐步完善,到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对东、中、西、东北这“四大板块”
的战略布局进行了完整的表述,并首次明确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本文将对协调发展理论的研究给予回顾和综述,以期把协调发展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演化
我国的区域经济理论也经历了均衡发展、不均衡发展到协调发展的演变。改革开放前,传统生产力布局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平衡发展的思想支配着我国区域经济理论,因此,使我国区域经济理论主要是区域均衡发展理论。到了20世纪80年代,从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理论上形成了区域重点发展论。这一时期,影响最大的是夏禹龙、冯之浚提出的梯度理论。后来,由于区域差距的不断扩大,为缓解东西差距,学者们又陆续提出T字型发展理论、π型布局理论等所谓的“区域发展中性论”。[1]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理论界对区域发展问题的研究又进入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魏后凯(1995)提出了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指出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是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但国民经济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各地区、各产业的发展需要保持协调。非均衡协调发展概念实质上是一种寻求把效率与平等目标统一于一体的“边增长、
边协调”的思想。强调适度倾斜和协调发展相结合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2]曾坤生(2000)所提出的区域经济动态协调发展观也体现了在发展中求协调,注意适时、
适地、适度支持某些地区和产业优先发展,以达到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思想。适时、适度的重点倾斜与全面协调发展相结合,是
动态协调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3]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支撑,李具恒(2004)将梯度的内涵扩展至自然要素、
经济、社会、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制度等多维层面,以梯度的多元层面含义、梯度之间的互动关联及其梯度推移的多元交叉互推机理整合了众多区域发展理论,尝试以广义梯度理论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合理内核。[4]颜鹏飞、阙伟成(2004)立足增长极理论,论述了区域协调型增长极对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5]兰肇华
(2005)认为产业集群理论应该是指导我国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的理论选择。
他通过比较认为,产业集群理论可《
》学术动态综述
.生产力研究/No.1.2008
以克服梯度转移理论和增长极理论的缺陷,适合我国目前地区差异大的特点。产业集群通过发挥欠发达地区比较优势,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内源性发展;有助于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创新;有助于减少政府过多干预,减轻政府负担。[6]
二、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
199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出版《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一书,成为我国较早正式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研究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关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仍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学者们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各有侧重。
1.将区域协调发展定义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税收政策课题组(1998)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指各地区人均实际GNP在时间序列中有所增长。对于中国来讲,中西部落后省份应该适当加快经济增长速度。[7]徐现祥、舒元(2005)认为,省区协调发展的实质无非是使落后省区能追赶上发达省区,即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区域协调发展属于趋同的研究范畴。[8]张敦富、覃成林(2001)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指区域之间在经济交往上日益密切、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发展上关联互动的过程。他们认为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应该从三个方面把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和核心是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和谐,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社会的共同进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方式是使区域之间在经济发展上形成相互联系、关联互动、正向促进;衡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标准是,区域之间在经济利益上是否同向增长以及经济差异是否趋于缩小。[9]可见,这种观点主要从经济角度看待区域协调发展,应该说这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
2.将区域协调发展定义为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因素的协调发展。曾坤生(2000)认为区域经济动态协调发展包括: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空间系统协调,具体包括,东中西三大地带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内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发展的动态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产业结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协调。[3]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2003)认为,区域经济协调是一个综合性、组合式的概念,其基本内涵由5个部分构成。一是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都能得到有效地发挥,实现区域之间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生产要素能够在各地区之间比较顺畅地流动,形成统一、开放的全国市场;三是各地区居民在可支配购买力及公共产品的享用水平上的差距能够限定在合理范围之内;四是各地区之间基于市场经济导向的经济技术合作能够得到很好地实现,形成全面团结和互助合作的新型区域经济关系;五是各地区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能够实现统筹规划和互动协调,各区域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实现协调、和谐发展。[10]陈耀(2006)从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的角度认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是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使居住在不同区域的人民都能享受到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分享国家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实惠。[11]可见,上述研究将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均纳入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之中,使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容更加丰富。
三、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
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可以包括市场、企业、政府三个方面且市场机制应该是基础性的调节机制,学者们具有共识,但强调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1.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樊明(2006)认为,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制度才是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的根本途径,认为强调中央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转移支付方面对某地区的倾斜以及地方政府设法多从中央政府得到这些方面的支持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表现。[12]
2.强调市场和政府两方面的机制。周叔莲、魏后凯(1998)认为,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调控作用。他们着重研究了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认为政府可以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全方位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13]吴殿廷(2003)认为,协调区域发展的机制包括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首先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推动和组织的作用,但必须利用市场机制来选择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式和政策。[14]3.强调市场、企业与政府三方面的机制。田扬戈(2000)认为,区域经济有三种协调机制:市场、企业与政府。任何一种协调机制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区域经济的协调任务,必须实现三种机制之间的合理分工。市场机制是起基础性作用的协调机制;企业机制是在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时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机制;政府协调机制则更多地侧重于保障上述两种机制的正常运作和克服市场失灵。只有协调好三种机制的关系,充分发挥这三种协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