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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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史、现状

悠久的历史

中国慈善事业和慈善思想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社会慈善和保障已见规模,并初步形成了一种制度和模式。在西周的统治机构之中,设有地官司徒掌管荒政、安抚民众等。周代还设有疫医负责治疗患病的国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慈善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时期。慈善事业在此期间得到较大的发展,出现了专门收容贫病者的慈善机构——六疾馆。佛教此时在中国兴盛,对中国慈善事业影响深远。隋唐时寺院里开始建立固定场所的慈善机构——悲田养病坊。两宋期间出现了一大批慈善家,如蔡京、真德秀,他们设立了一批慈善机构,挑起了慈善事业的大梁。元代更是在法律上规定了慈善事业的必行性,慈善医疗事业可圈可点。明清时期民间慈善事业开始发展,商人在慈善的地位逐渐提高。

慈善的近代化

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化发轫于晚清光绪初年民间社会兴起的大规模的义赈。晚清赈灾开始突破传统的地域性赈灾模式,破除了狭隘的地域观念。传统慈善事业开始向近代慈善事业转型。

中国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慈善事业出现在戊戌变法期间。这一时期,一些传统的善堂、善会广泛地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同时涌现出了许多慈善公益团体。

进入民国以后,慈善事业开始向制度化、法制化转变。政府设置了专门的慈善机构管理慈善救济,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民间慈善的法规。

近代慈善事业的内容要丰富得多。一方继续重视传统型的慈善活动,另一方面广泛设立慈善医院、慈善学校、慈善工厂等,推广以工代赈,实物救济和劳务谋食相结合。

新中国的慈善事业

1950年,中国颁布了《劳保条例》和《劳保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等相关法规。然而,新中国建立后的慈善事业完全由政府包办,民间慈善事业的独立地位被否定。

1978年改革开放为慈善事业的复兴具备了条件。以1981年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成立为起点,内地的慈善事业逐步走向了复兴。

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创立后,民间慈善机构纷纷建立,慈善活动开始频繁。内地的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并将沿着非政府化、法制化、专业化、普及化的方向发展。

纵观近年来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以下一些特点:

1.民间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汶川地震被视为中国的“公益元年”,民间慈善

组织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参与了巨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当时民间组织经

验不足,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而到今年的芦山地震,民间组织已经在

救助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芦山地震中,民间慈善组织募集到的基金占

到了总资金的一半。以壹基金为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工艺研究院院

长王振耀说:“现在的壹基金与五年前是天壤之别,现在的壹基金能够在

第一时间到达灾区,组织能力是政府也不可比拟的。”1从五年前的汶川1引自《从汶川到芦山,中国慈善学会了什么》《国际先驱导报》

地震到今天的芦山地震,民间爱心组织开始更自觉、自发地进行灾后救

援,而公众也开始选择自己信任的民间公益组织献出爱心。

2.民间机构的透明度提升

微博的流行也改变着慈善。芦山地震后,不少基金会通过微博等互动平

台不断更新所收捐款和钱财使用情况。新的媒介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慈

善机构的透明性,增强了公众对于慈善的信心。

现今慈善事业发展问题

1.慈善“去行政化”刻不容缓。慈善的本质在于公益,与权利无关。我国慈

善机构的领导“中国红十字会”本身就是副部级行政级别,被列为中央财

政一级预算单位。各省、市、县、乡镇的红十字会均为行政或事业编制,

接受全额财政拨款。负责人由同级政府任命,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

待遇。人事制度、层级设置、工作机制方面,红十字会的与政府的行政

体制都是一致的。公务员的身份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没有危机感、压力、

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而行政化的背景也使它很难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

制度系统。在2010年之前,全国所有的慈善机构不能自立门户,只能

挂名于红十字会之下,接受统一管理。上层组织尚且如此,其下的组织

发展艰难可以想见。

2.红十字会遭遇信任危机。红十字会长期以来作为慈善事业的老大。官方

背景给了腐败一个绝好的滋生场所。公款吃喝、豪华公车、挪用公款等

其他政府机关常有的乱象在红十字会中也不时发生。而不透明的制度阻

挡了公众的知情权。许多不良官员依靠着这不平等的制度,以为可以肆

意滥用职权。但是事情终会败露。“郭美美事件”彻底引发了人们对于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南京市红十字会在芦山地震后为震区募集捐款,路人绕行。红十字会遭遇的信任危机,由此可见一斑。

3.缺乏规范的制度管理。目前全国慈善机构仍统一由红十字会领导、管理。

官方性质的慈善会状况尚好,没有资金短缺等问题。民间慈善组织,如四川“爱心早餐”工程,成立半年间未曾收到一笔捐款。能否与一些食品企业签订赞助协议获取资金?此外,如何管理募集到的资金不被挪用?

如何管理团队,使慈善可以运行得更好?使用什么样的制度可以更好地确保资金利用的透明度?怎样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在资助过程中的吃喝、宴请费用怎么划分公费与私人消费?全部让慈善人掏腰包显然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给他们造成不小的负担,不利于慈善的长期良性循环,全部公费又会大量浪费资金。建立合理、统一的制度,规定慈善组织内部领导体系、管理方式、资金筹集运作方式、资助方法和标准、资金公开标准、公费支出标准,这些势在必行。

4.增加民间慈善组织的自主权。民间慈善组织需挂名于中国红十字会名

下,资金先由中国红十字会收取,再转给他们。这就造成了账目的混乱。

而且中国红十字会官方色彩太浓,官僚主义太强,给民间慈善机构造成了许多束缚。减少中国红十字会对民间慈善组织的干预十分必要。日前已经试点“壹基金”账目脱离红十字会账目,独立收取资金,这是一个好的尝试。希望政府可以多一些这样的尝试,让民间慈善与官方慈善作为朋友共存,而不是上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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